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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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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0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提供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贷款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艾特凡斯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艾特凡斯注册资本11,000万元,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24,138.94万元,净资产13,647.41万元,营业收入1,508.24万元,净利润-270.45万元。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714.35万元,全部为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043.77万元人民币的67.64%。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本次担保)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77,012.48万元的45.09%。截止2017年3月13日,实际发生额为57,677.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8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四款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此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将以股东大会通知的方式告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0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提供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贷款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艾特凡斯注册资本11,000万元,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24,138.94万元,净资产13,647.41万元,营业收入1,508.24万元,净利润-270.45万元。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714.35万元,全部为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043.77万元人民币的67.64%。截止2017年3月13日,实际发生额为57,677.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的实际需求。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0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提供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贷款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艾特凡斯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四款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此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6日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工路美年广场1栋302、303、304

法定代表人:王勃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人机交互软件的技术开发;机电一体化、动态仿真、机

械结构以及多媒体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动漫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生产)与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艾特凡斯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40,714.3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043.77万元人民币的67.64%。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本次担保)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77,012.48万元的45.09%。

截止本公告日,实际发生额为57,677.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8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1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5:00至2017年3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已通过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会议召开次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9:00至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区一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柴继军,证券事务代表彭晶;

联系电话:010-57950209;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ss000681@163.com。

2.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81;

2. 投票简称:视觉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下表中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7年3月29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提供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贷款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0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艾特凡斯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艾特凡斯注册资本11,000万元,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24,138.94万元,净资产13,647.41万元,营业收入1,508.24万元,净利润-270.45万元。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714.35万元,全部为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8,043.77万元人民币的67.64%。截止2017年3月13日,实际发生额为57,677.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第四款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的实际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钟晓林、张迪生、王冬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