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缴纳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增值税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7-006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缴纳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增值税事宜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机关对污水处理等劳务开征增值税,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
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政府直接向本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本公司按季与重庆市财政局结算(市财政局直接将污水结算资金拨付给本公司),由本公司全额确认该等污水处理收入;公司所属污水处理企业按月向本公司申请资金,由其确认污水处理成本费用。鉴于上述经济实质,本公司增值税销项税主体和进项税主体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增值税的计算与解缴存在操作障碍。为此,公司多次与财政、税务部门和年报审计机构就如何执行财税[2015]78 号文进行沟通、衔接,以期明确具体处理方式等事宜。因此,公司此前暂未计缴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增值税。
在与税务、财政多次协调后,公司2016年已按财税[2015]78 号文计提2015年7月-2016年12月期间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及附加共计57,082.57万元(其中增值税共计50,966.58万元)。
该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减少50,966.58万元、利润总额减少57,082.57万元;影响公司2016年末负债总额增加57,082.57万元、净资产减少57,082.57万元。最终影响数以2016年年报审计机构审定数为准。
截止2017年3月14日,公司已按税务部门的要求分笔全部缴纳上述增值税及附加,并已按政策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且已于2017年3月10日收到增值税返还款13,323.93万元。公司将做好申请返还增值税的后续相关工作,待其余返还款收到后将及时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在2014年核定时未考虑上述增值税影响因素,公司已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反映,恳请市财政局对公司实际承担的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予以补助。对此,公司将密切跟踪事情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