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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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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2017-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0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62天

2、投资金额:5,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4.3%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7年3月15日

5、到期日:2017年5月16日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兴业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3,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10—3.92%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7年3月13日

5、到期日:2017年5月12日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的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包含本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及相关凭证

2、兴业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09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截至2017年3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9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顾益明先生、顾佳先生、顾龙棣先生、鲁崇明先生、王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刘晓一先生、顾建平先生、李圣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本次变更“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实质性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目的变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影响,能够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提名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鲁崇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鲁崇明先生不存在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高管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鲁崇明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关联董事鲁崇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鲁崇明先生提名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菁女士、陈锋先生、袁国锋先生、赵雪荣先生、徐星先生、何利民先生、吴德炫先生、姜海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振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菁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提名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何利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何利民先生具备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办法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何利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具体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公司将择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益明先生,1970年9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弘普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装饰装修协会(商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1993年至2000年任职于二建集团;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本公司,曾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曾获“全国施工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青年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江苏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等称号。顾益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顾佳先生,1986年11月出生,本科,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担任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顾龙棣先生,1964年10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柯利达集团执行董事兼总裁。1986年至2000年任职于二建集团。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本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苏州市优秀企业经理”的称号。顾龙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鲁崇明先生,1968年5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苏州二建荣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苏州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的称号。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菁女士,1966年2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87年8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苏州三光电加工有限公司,1995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职于华润超级市场(苏州)有限公司,2001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苏州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苏州安祺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秋林先生,1963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董事,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1997年至2002年担任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北方公司、武汉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9月担任北京华纺易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华纺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获得“中国职业经理人评审委员会暨房地产开发管理专业特级经营大师”资格证书。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顾建平先生,1966年0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苏州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学科带头人,江苏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理事,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产业组织与公司治理、金融与投资,主持多项省部级项目,科研成果多次获省、市哲学社会科学奖。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教师、系主任、院党委委员。现兼任苏州大学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00209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002255)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002796)苏州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刘晓一先生,1951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中建二局主任,中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人代表),兼任(002789)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圣学先生,1964年10月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7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财会专业。曾任苏州林机厂财务会计,苏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部经理,苏州嘉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兼任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总经理简历

鲁崇明先生,详见董事鲁崇明先生简历。

三、副总经理简历

王菁女士,详见董事王菁女士简历。

陈锋先生,1977年1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苏州中望宾舍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2003年在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担任主任设计师,2003年3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获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及设计博览会2011-2012、2012-2013“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师(办公空间类)”奖项。

袁国锋先生,1975年6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职于深圳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江苏苏鑫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8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赵雪荣先生,1975年1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职于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徐星先生,1972年4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1999年任职于苏州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1999年至2004年任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国发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2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何利民先生,1982年2月出生,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柯利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新合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吴德炫先生,1978年8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的称号。

姜海峰先生,1975年9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7年2月任职于中建总公司,2007年3月至2016年1月任职于中海地产,2016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四、财务总监简历

孙振华先生,1976年9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福禄(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在洁定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7年1月至2009年5月在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控制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在百事高五金机械制造(浙江)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五、董事会秘书简历

何利民先生,详见副总经理何利民先生简历。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施景明先生、朱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本次变更“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实质性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目的变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影响,能够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监事简历

施景明先生,1963年3月出生,大专,经济师、注册造价师。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1982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2005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苏州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

施景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怡女士,1978年6月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柯利达集团财务主管。1999年1月至2002年8月在江苏环球国际货运公司苏州分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2年9月至2010年6月在苏州美峰国际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职于柯利达集团。

朱怡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次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1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 司于2015年2月1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柯利达及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柯利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东吴证券对柯利达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1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7年3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9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3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2、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到期归还。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1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3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于2015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油坊村4组300号;经营范围包括研发、设计、加工太阳能光电幕墙系统设备、新材料、技术服务;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二、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原本拟投入的“建筑幕墙投资项目”达产后主要满足以江苏市场为中心的幕墙业务的增长需求,公司现有生产线经过技术改造,能够满足现有的业务需求。为了避免盲目投产造成资源浪费,公司拟适度放缓投资力度。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等,我国西部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尤其是以成都为核心的西南经济区迅速崛起,带动了我国西部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公司紧抓西部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机遇,努力开拓西南市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打造以成都为中心,从而辐射整个西南市场的幕墙生产基地。该项目完成建设后,将辐射整个西南市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

三、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降低成本、整合资源。

五、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等风险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柯利达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无异议。

(四)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群女士,1981年3月出生,本科,工程师。2002年7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行政部行政助理。

李群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八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鲁崇明先生回避表决。根据董事长顾益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同意聘任鲁崇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鲁崇明先生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高管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3、鲁崇明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经营管理经验, 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鲁崇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鲁崇明先生简历

鲁崇明先生,1968年5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苏州二建荣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苏州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的称号。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7-01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利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何利民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何利民先生具备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办法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何利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何利民先生简历

何利民先生,1982年2月出生,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立达住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柯利达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柯利达苏作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新合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