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3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3月13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顺义区航空产业园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一层大厅东侧1102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戴圣龙、独立董事王立平均因公务分别委托董事张军、独立董事于增彪代为表决,授权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722,390.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5,156,176.57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433,786.45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不适宜股本扩张,公司2016年度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志强先生、周训文先生、张军先生回避了表决,共有6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005号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006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007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上述第二、三、四、五、八项审议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4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3月13日下午5点在北京市顺义区航空产业园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一层大厅东侧1102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仁敏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参与了公司内部控制及“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专项检查工作,并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在决策中注重听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报告期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二)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计划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监事会经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涉及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将上述第1、3、4、5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5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强、周训文、张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议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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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各个子公司——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复材)、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简称:优材百慕)、南通航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筹)(简称:南通航智)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的相关下属单位(简称:中航工业下属单位)之间以及存在的销售商品、采购物资、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出租资产等关联交易。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还包括本公司接受中航工业下属单位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财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为存、贷款业务)。
公司 2017年预计与中航工业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1,13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为131,670万元、从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为5,46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金额为500万元、从关联方接受劳务金额为25,980万元、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取得收入为4,500万元、从关联方租入资产支付费用为3020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存、贷款业务额度50,00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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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航工业:中航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林左鸣。注册资本:640亿元。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中航财司:注册资本:25亿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控股的子公司,系中航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中航工业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中航工业向公司销售原材料、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产品;公司向中航工业销售树脂、蜂窝、预浸料等航空复合材料原材料以及动盘等产品。
2、与中航工业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中航工业向公司提供厂房、办公楼及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
3、与中航工业、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签署《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在中航财司开立账户;中航财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服务。
上述三个关联交易协议业经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15年6月19日披露的公司2015—034号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二)定价政策
1、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甲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各项交易的定价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3、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的要求,《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在中航财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和非关联第三方在中航财司的存款利率。
(2)公司在中航财司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非关联第三方在中航财司的贷款利率。
(3)中航财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应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提供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和中航财司向非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5、双方可在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的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编号:临2017—006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理财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投资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为提高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流动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及相关子公司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3、投资品种及收益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收益、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预期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6、具体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相关子公司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总经理及相关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从而影响募集资金收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相关子公司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理财产品的品种,并与受托方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人员对理财产品业务实施监督。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承诺本次投资的该类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
2016年3月1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步步高升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B150C0073),无名义存续期限,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披露的2016-012号公告及2016年3月24日披露的2016-016号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7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88,780,156股用以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数量为188,780,156股,发行价格3.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8,899.41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6,861.8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20034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15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计划使用13,500.00万元投资中航复材航空产业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使用10,051.00万元投资优材百慕生产线扩建项目、使用5,059.00万元投资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其余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10.90万元,尚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54,869.9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其中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197.05万元,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1,672.85万元。尚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包括:中航复材航空产业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11,672.85万元、优材百慕生产线扩建项目10,051.00万元、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5,059.00万元、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28,068.11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4,989.47万元,尚未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872.39万元,其中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140.87万元(含理财及专户利息收入30.87万元),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668.48万元,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767.09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18万元),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40.4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45万元)。尚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包括:优材百慕生产线扩建项目7,811.91万元、优材京航骨科人体植入物产品系列化开发及生产线改造项目3,392.00万元。中航复材航空产业园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处于验收状态,节余资金668.4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5年12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配套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配套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问题,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0披露的2015-056号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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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账号为8110701012900192490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余额,系包含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现金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该等资金存放在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开设的理财专户中,账号为8110701113500402477。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
2016年3月1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步步高升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B150C0073),无名义存续期限,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披露的2016-012号公告及2016年3月24日披露的2016-016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6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的相关议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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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总额为58,899.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等)2,037.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6,861.8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