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0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9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谭跃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郑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请见巨潮网公布的《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布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另外会计师对上述报告的鉴证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亦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分配方案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共同提议,其理由为:向投资者回馈公司成长的收益,履行对公司股东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807,060,137.86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462,967,064.42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61,713,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7元(含税),合计323,199,208.5元,2016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61,713,15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461,713,155股变更为923,426,310股。
董事会认为:2016年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结合发放股票股利的形式,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资本公积金金额较高,发放股票股利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时本次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股利分配方式的规定,以及关于“若分红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现金分红承诺。故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详细情形具体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延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详情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以及未来3年经营现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52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起算日为以公司随后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
由于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了《关于本公司向杭州宁丽销售定制衣柜及其配套定制家具产品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柯建生和潘雯姗回避表决,最后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除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亦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7)。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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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0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上述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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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6年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结合发放股票股利的形式,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资本公积金金额较高,发放股票股利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时本次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股利分配方式的规定,以及关于“若分红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现金分红承诺。
表:2013年度至2016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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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从事全屋定制家具及配套家居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家具制造业(C21)中的木制家具制造业(C211)中的集成创新行业——定制家具行业(指自动化、规模化生产的个性化板式家具,也就是家具生产企业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及柔性化生产工艺,为消费者量身定制的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板式家具。
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有力地推动了家具产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强大的购买力,促进了我国家具行业的规模发展;同时,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及改造升级,促进了我国家具行业从依靠成本竞争向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及产品附加值转变。定制家具凭借对家居空间的高效利用、能充分体现消费者的个性化消费需要、现代感强等特点,成为近年来家具消费领域中新的快速增长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行业),家具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为855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45亿多元,同比增长4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4亿元,同比增长44.66%;基本每股收益1.48元/股,同比增长42.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55%,母公司报表口径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为1,959,910,917.10元。
综上所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使全体股东分享到定制家具行业、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提议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持股数量没有变化,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除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以外,公司无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2、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向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问询了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问询结果如下:
副总经理陈国维先生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超过74,75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149,500股)。
副总经理陈建中先生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超过7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140,000股)。
董事、副总经理王飚先生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超过90,000股(含本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数量将增加至180,000股)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备注: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郑敏先生、监事王玉娟、沈肇章、毛骏飙均没有持股公司股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明先生、陈国维先生、张挺先生、陈建中先生、王飚先生、王兵先生、潘雯姗女士以及职工代表监事王玉娟女士于2015年7月参加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持有人无权利处分持股计划所持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对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影响。
2016年度全面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为1.4382元/股,全面摊薄的每股净资产为8.4216元。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计算的2016年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7191元,摊薄的每股净资产为3.8608元。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公司2016年7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股票20,735,155股,发行对象、配售数量以及限售期截止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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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但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议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承诺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谨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1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期限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详情请见于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高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上述投资期限即将届满,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延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范围内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算,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有效期为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第一节“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指令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交易所的规定,在公司及子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2)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接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下述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选择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第一节“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组织审计工作时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与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排,不影响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截止公告之日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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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核查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郑敏、谢康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续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13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0,735,15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3.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999,972.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76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1,231,972.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下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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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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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以及审批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截止日公告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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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募集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核查意见。
七、其他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郑敏、谢康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故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民生证券认为索菲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于索菲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14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核查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只需董事会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无需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1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
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司米橱柜新增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概述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司米橱柜”)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52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起算日为以公司随后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
由于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公司既往向司米橱柜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司米橱柜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122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起算日为以公司随后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具体见2016年1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
2016年11月2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司米橱柜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6月16日
(三)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郭村村
(四)法定代表人:Anne LEITZGEN
(五)注册资本:2,380万欧元
(六)主营业务:木质家具制造;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具零售;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卫生洁具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被担保人2016年度财务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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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司米橱柜51%股权,法国SCHMIDT公司持有司米橱柜49%股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2、担保期限:3年,起算日以公司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652亿元。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五、董事会意见
1、鉴于司米橱柜目前经营形势较好、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且“司米”橱柜项目是公司大家居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司米橱柜有提供综合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司米橱柜经营所需资金的要求,推进橱柜项目的生产运营。此次公司为司米橱柜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2、司米橱柜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行(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合同。公司将根据司米橱柜的实际需要与选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不超过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
3、持有司米橱柜49%的股东法国SCHMIDT公司亦同意为司米橱柜提供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为2.548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3年。司米橱柜的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4、由于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没有互为担保情况;201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获批额度为1122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8692.8101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24%。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和郑敏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以及现金流的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证上述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同时,该子公司的另一股东SCHMIDT GROUPE亦按照其持有司米厨柜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等同于其持股比例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两位股东向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平、对等,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亦没有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故我们同意本次议案。鉴于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1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杭州宁丽销售定制衣柜及其配套定制家具产品的议案》,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以及潘雯姗女士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预计2017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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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杭州宁丽”)
杭州宁丽法定代表人为柯国生,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杭州市下城区灯芯巷14号底层106室,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家具、家居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厨房用具;服务:室内装饰;其他均需报经审批的一切项目。
(二)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销售定制家具。
(二)定价依据
杭州宁丽自2010年开始经销我公司的定制衣柜家具产品。我公司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就杭州宁丽经销公司定制家具事宜,公司将与杭州宁丽签订2017年度《产品经销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州宁丽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公司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其他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杭州宁丽之间的关联交易内容是杭州宁丽经销公司的定制衣柜家具产品。杭州宁丽经销公司产品的价格及条件与公司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并不享受优惠待遇。该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故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索菲亚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民生证券对公司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1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5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