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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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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7-01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3月5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851,264.83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80,325,666.61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756,662.57元,及对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60,000,000.00元。本公司2016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2,420,268.87元。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9,000万元。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七)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相关工作,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八)

根据公司2017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贷款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借款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贷款等相关相关协议的手续)。授权期限: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九)

关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6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

同意董事会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6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制定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议案十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十四)

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账目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十五)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请召开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共计8项议案。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定于2017年4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会议的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5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16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6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6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302,916.62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80,325,666.61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756,662.57元,及对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60,000,000.00元。本公司2016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5,871,920.66元。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9,000万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九);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17年度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接受关联关系人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本公司不会因接受关联方的担保而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在审议《关于审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前,公司将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下列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综合考虑,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情况如下:

注1:上次预计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注2:上年实际发生额指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金额。

注3:上次预计发生金额为18个月的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上年度12个月的发生金额,按上年18个月折算12个月计算,上年度折算预计金额为400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为119.67万元,发生额占折算年度预计金额比例为70.08%,差异不大。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预期2017年度将要发生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下述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下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本次预计的时间段位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授权期限为: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单位:万元人民币

2.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等的担保;接受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两项担保合计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且为无偿担保,公司不因接受担保而支付任何费用。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谢栋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之父。谢铁桥为公司董事长,谢铁根为公司副总经理。谢志峰为公司总经理、董事、营销总监,实际控制人谢铁桥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四)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务。其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运输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谢栋臣为公司提供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和短途运输业务,通过与多家非关联方运输单位咨询,短途运输价格约为78元/吨。结合公司实际运输需求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短距离运输费用为78元/吨。目前关联人提供的往返专运线的运输费用约为11元/ 吨。货款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以银行支票支付运输费用。

公司(甲方)与谢栋臣(乙方)签订了《汽车运输业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订日期:2017年3月15日

2. 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2.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事宜。

(二)接受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等的担保;接受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不因接受担保而支付任何费用。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和接受关联关系人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作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接受关联关系人的担保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关联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7-01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该项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名称的变化,无其他变化。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会计科目及金额分别为: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3,484,069.93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3,484,069.93元。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会计科目及金额为:调增“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0元,调增“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0元,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额0元。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会计科目及金额为: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4,733,080.82元,调增“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0元,调增“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4,733,080.82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6年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69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6日

至2017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7年3月24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谢铁桥、谢铁根、谢辉宗、谢铁锤、谢志峰、谢志钦、谢志元、谢志礼、谢志杰、谢志安、谢志超、王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4月1日12时)

2.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立超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

3.联系地址: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邮编:300400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