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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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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6版)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美元2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7.31%。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更好使用信贷资金、加快控股子公司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精神,在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本公司拟对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做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详见下表:

注1: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公司持股66.67%,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3.33%。

注2: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卢布2.5亿元,公司持股99%,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持股1%。

2、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如出现下述担保事项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方式持有100%股份的子公司贷款担保除外);

(3)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2017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学锋

注册资本:68万港币

注册地:香港柴湾祥利街29-31号国贸中心21字楼2105室

经营范围: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5,537.97万元,负债34,968.95万元,净资产569.0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167.32万元,净利润-14.27万元。

(二)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学锋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园区渠珠大道2号

经营范围:酵母及有机肥料的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00,571.90万元,负债 46,801.92万元,净资产53,769.9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913万元,净利润8,423万元。

(三)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学锋

注册资本:18,713.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

经营范围:酵母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38%的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58,851.40万元,负债 36,620.50万元,净资产22,230.90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697万元,净利润2,710万元。

(四)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学锋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特北路 458 号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 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50,497.66万元,负债 116,404.92万元,净资产34,092.74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01.70万元,净利润4,093.14万元。

(五)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覃建华

注册资本:2.5亿卢布

注册地:俄罗斯利佩茨克州丹科夫市托尔斯泰街

经营范围:酵母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9,005.12万元,负债38,311.85万元,净资产10,693.2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4.79万元,净利润-1,073.01万元。

(六)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先清

注册资本:13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全宁路西侧)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与销售;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糖(白砂糖、绵白糖)的生产与销售;预包装农作物种子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农业开发(专项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72,836.44万元,负债42,828.24万元,净资产30,008.2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725.80万元,净利润4,724.8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议案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审查,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美元2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7.31%。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86.0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至3月14日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尚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7-010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赤峰)制糖生产线产能提升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算4,229.6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糖价波动及甜菜供应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安琪赤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安琪赤峰在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了蓝天糖业,由此形成了甜菜-糖业-酵母-有机肥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为了进一步促进安琪赤峰制糖业务的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制糖生产线设备及公用设施能力,提升规模、降低成本,安琪赤峰拟对现制糖生产线实施技术提升改造,将其制糖能力从当前的设计能力日榨3000吨提升至日榨5000吨。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议后实施。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安琪赤峰基本情况

安琪赤峰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始建于1993年12月,目前拥有年产9000吨高活性干酵母的生产能力,2016年10月,安琪赤峰规划新建年产16000吨酵母,搬迁原有9000吨酵母产能,预计2018年6月搬迁扩建后酵母产能扩大到25000吨。

2012年4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赤峰蓝天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糖业),选址翁牛特旗玉龙工业园区,建设了日榨3000吨的甜菜制糖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2014年10月,为促进酵母和制糖两个业务的资源整合,减少关联交易,发挥协同效应,安琪赤峰在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了蓝天糖业,蓝天糖业被注销了法人资格,由此安琪赤峰形成了甜菜-糖业-酵母-有机肥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琪赤峰注册资本为13,300万元,总资产72,836.44万元,总负债为42,828.24万元,净资产30,008.21万元,资产负债率58.80%,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6,725.80万元,净利润4,724.8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4.28万元。安琪赤峰制糖业务2016年加工甜菜34.85万吨,生产白糖 4.09 万吨,糖业收入23,061.25万元。

(二)项目实施基本方案

1、实施内容:本项目将以安琪赤峰现有制糖生产线为基础,通过新增部分设备,利用原有公用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计划将甜菜加工能力从当前3000吨/日提升至5000吨/日。项目达产后,制糖生产线每年可加工甜菜50万吨,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4万吨。

2、项目用地:本项目将在安琪赤峰制糖生产线现有的厂区、厂房和相关设施的基础上进行,不需要新增用地。

3、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2017年3月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17年4月正式开工,工期6个月,2017年10月新榨季开始时建成投产。

4、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预算投资总额4,229.64万元,计划由安琪赤峰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安琪赤峰制糖业务的内部挖潜,提升规模、降低成本。

目前安琪赤峰糖业拥有日加工3000吨甜菜、年加工36万吨甜菜的能力。但实际上,部分设备的生产能力可达到4000吨/日以上,公用设施可满足日平均加工甜菜5000吨产能要求。因此若以现有制糖生产线为基础,实施技术改造,实现各设备、设施能力填平补齐,内部挖潜,将整个生产线能力提升至年加工50万吨以上,可降低单位固定投资,提升整个制糖规模,进而降低制糖成本。

2、本项目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壮大甜菜制糖产业链,促进安琪赤峰的稳步发展。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年产2.5万吨酵母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安琪赤峰规划将新建年产1.6万吨酵母产能,搬迁现有9000吨酵母产能,搬迁扩建后酵母产能扩大到2.5万吨。伴随着赤峰公司酵母产能扩大,糖蜜需求量也将进一步增加。

本项目实施达产后,每榨季将生产供应糖蜜2.43万吨,部分解决并稳定赤峰公司糖蜜供应,壮大赤峰公司在翁旗打造的甜菜-糖业-酵母-有机肥的循环产业链,促进赤峰公司稳定发展。

(四)环境保护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是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噪声等。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和“三同时”的要求新建、运行环保处理设施,确保本项目投产后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与要求。本项目利用原有环保设施,环保治理设备不需增加投入。

(五)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

成本分析:本项目主要产品白糖单位成本相比扩产前降低15.54%,成本下降、规模增加,有助于赤峰糖业减少亏损、增加盈利。本项目盈亏平衡点白糖销售价格低于最近一年的白糖现货销售价格指数(云南糖网),显示扩建该项目具有成本合理性。

以当前6500元/吨的白糖售价进行计算,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2.81年,动态投资回收期3.08年,财务净现值NPV 9792万元,大于零,财务内部收益率52%,高于预期10%的预期指标,在当前糖价形势下,该项目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实施本项目可以进一步提高YE产品的产能和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2、实施本项目是公司紧紧把握全球YE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酵母技术优势,是加快实现公司“国际化、专业化酵母大公司”战略的必然选择。

四、项目的风险提示

1、糖价波动风险。

白糖的市场价格受到国际国内诸多因素的影响,难以准确预测。而糖价对于本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程度极大,敏感性最高,当糖价处于低谷时,极易导致本项目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亏损。为积极规避糖价波动风险,公司将利用国内销售渠道优势,大力开发并扩大食糖小包装等新业务;并将积极研究白糖期货方式,适当采取套期保值控制白糖价格波动。

2、甜菜供应风险。

甜菜供应风险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甜菜种植比较效益下降,将导致农户种植甜菜的积极性下降,无法保证本项目甜菜供应。必须有效提高甜菜单产,降低种植劳动投入。本项目将进一步引进甜菜种植与起收机械,推广甜菜种植机械化,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降低甜菜种植成本。

二是甜菜哄抢导致收购量减少,抬高了甜菜收购价格,降低了甜菜质量。目前翁旗周边区域内共有三个糖厂,除安琪赤峰糖业外,隶属于赤峰市范围的还有两家。赤峰市政府已下文明确,将翁牛特旗、阿鲁科尔沁旗、敖汉旗部分区域划归安琪赤峰糖业,安琪赤峰糖业将在划归的甜菜种植区域内,利用甜菜补贴政策,大力推进甜菜种植,确保本项目甜菜原料供应。

五、可行性研究结论

1、从战略上分析,本项目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壮大安琪赤峰甜菜制糖产业链,促进安琪赤峰的稳定发展;通过内部挖潜,降低单位固定投资,提升制糖规模,进而降低制糖成本,具有较强的意义和实施必要性。

2、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投资政策、甜菜种植供应、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能源供应、员工招聘等因素,目前不存在明显的问题和障碍,能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3、财务方面,以增量投资为口径分析,本项目主要产品白糖成本显著低于当前白糖市场价格,实施后将有助于降低整个安琪赤峰制糖业务成本,具有成本上合理性;若以当前白糖市场价格测算,本项目投资收益水平、投资回收期等指标均符合公司投资预期,具有财务上的可行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7-011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琪酵母宜昌总部研发工程中心及商务楼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预算投资总额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8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选址及影响当期利润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了进一步促进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满足公司宜昌总部研发、销售、管理、培训“四大中心”的功能定位,改善基础设施及条件,做大做强公司宜昌总部,公司拟新建宜昌总部研发工程中心及商务楼项目。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方案

1、设计规划: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1,312㎡,规划建筑面积为26,000㎡,其中地上面积为22,000㎡,地下面积为4,000㎡;绿化率按照30.50%规划,停车位按照300个设计,规划入驻人员按1330人设计。

2、实施地点:本项目选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即当前公司宜昌总部所在地,土地面积约32亩,位置面积均能满足需求。

3、时间安排: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5月动工,于2019年3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22个月。

4、投资预算:本项目投资预算包含工程建设费用、研发等设备购置及安装、装饰装修费用、其他费用等,预算投资总额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800万元。

5、资金筹措: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本项目实施是适应并满足公司宜昌总部功能定位的需要。

公司确立了“做国际化、专业化生物技术大公司、打造百年安琪”的发展愿景,在这一愿景的指引下,公司走出宜昌,走向全球,实现了国内“东西南北中”生产布局和“制造国际化”的追求,开发了以中国为基础的全球化市场,已成为中国第一、全球第三大酵母公司。为此,公司对宜昌安琪总部的功能进行了规划及定位,明确提出了打造完善“四大中心”职能需求,即打造研发工程中心,全球销售中心,商务行政管理中心和应用推广与培训中心。围绕上述“四大中心”、“总部经济”的功能定位,公司极需要通过新建宜昌总部研发工程中心、商务楼及其配套设施,助推公司战略目标实施,夯实“百年安琪”的根基。

2、本项目实施是为改善公司宜昌总部研发商务办公等现实环境、满足公司不断扩大发展的客观需求。

目前宜昌安琪总部商务办公主要场所建成于1991年,建筑面积2,352.37平米,研发中心大楼建成于2001年,建筑面积1,993.91平米,合计总面积4,346.28平米。随着公司规模扩张,员工增加,当前只有790名研发、销售、管理等人员在该场所工作,剩下将近50%的研发、销售、管理等人员被分散到总部、生物产业园的车间及其他临时场所。现有研发商务办公场所分散且局促,既影响了研发管理的效率,也不利于高层次人员的引进及稳定。由于建成时间久远,存在科研设备与硬件设施陈旧老化,商务、接待、会议场所数量、面积太过有限,且缺少产品体验、视频会议、中央控制系统等较现代化的设备设施,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全球化发展的需求。因此该项目实施后,将着力加强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科研开发平台,努力集聚一批一流的设备、一流的人才,以能够满足十三五末(2020年)研发系统220人、销售系统850人、管理及培训系统260人,共计1330人研发商务办公场所需求,极大改善宜昌总部的现实环境与条件,适当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客观需求。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更好满足公司研发、销售、管理、培训“四大中心”的定位,切实解决公司实际需求,改善办公环境,有效提升办公效率和公司形象,提升企业经营发展,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持续推动公司的稳健、健康发展。

四、项目的风险分析

1、项目拟选址地与宜昌市当前规划存在冲突的风险。

根据《宜昌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司规划新建宜昌安琪总部研发工程中心及商务楼的拟选址地块,已被宜昌市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与本项目的用地性质存在冲突。

公司将积极申请宜昌市规划局,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调整该地块规划与用地性质,支持公司立足宜昌本土壮大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宜昌经济建设。

2、项目实施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的风险。

本项目估算投资额为10,000万元,若全部采取银行借款,按5%银行利率,每年将新增500万元的财务费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建筑工程扣除11%的增值税和20年折旧年限,每年新增4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项目每年的运行维护按150万测算,则预测该项目建成后,将每年影响当期利润1,100万元。

鉴于此,公司一方面将秉承“节约办工厂,办先进工厂”的经营理念,严格控制本项目的预算及投资;另一方面,公司也将积极发挥安琪总部“四大中心”、“总部经济”的功能定位,充分提高本项目资产使用效率,不断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通过企业发展和规模扩张,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减少项目实施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五、可行性研究结论

1、本项目实施是适应满足宜昌总部研发、销售、管理、培训“四大中心”的功能定位,做大做强安琪宜昌总部经济的需要,将对推动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战略必要性。

2、本项目选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当前宜昌总部所在地,从区位、交通、用地、公用工程等方面考虑,均符合项目实施条件及要求,具有选址方面可行性。但需积极申请宜昌市规划局,变更调整该地块规划,使之符合本项目性质和城市规划。

3、本项目立项批准后,应立足公司当前实际需求,又瞄准未来长远发展,审慎做好详细的需求调研、规划和设计,体现实用性和先进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7-012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埃及投资新建年产12,000吨酵母抽提物(Yeast Extract)项目(以下简称:埃及YE项目)

投资金额:预算投资总额人民币33,304万元(折合4900万美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29,232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000万元,项目资本化利息1073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国家政局变动及政策风险、公用设施保障风险、投产初期产品销售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利用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在埃及投资建成酵母项目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充分发挥埃及本土原料能源优势和贸易便利化,加快推进欧盟及埃及周边酵母抽提物国际市场的拓展开发,拟赴埃及投资新建年产12,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已投资的埃及酵母项目概况

2009年12月12日和2010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赴埃及建设年产1.5万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的议案》,在履行了中国国内和埃及当地系列投资审批程序后,于埃及贝尼斯韦夫省新城工业园区投资设立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及公司),新建年产15000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以下简称:埃及酵母项目)。

埃及酵母项目是公司第一个境外投资项目。2010年10月,埃及酵母项目正式动工,历经28个月的施工建设,最终于2013年2月建成投产,实际投资总额7,624万美元,项目占地73,000平米。埃及酵母项目投产当年就实现盈利,目前经过3年多的运行,生产线已处于良好生产状态。2015年-2016年期间,埃及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对酵母生产线关键设备实施了小型改造和工艺改进,将干酵母产能挖潜提升至23,000吨/年。2016年埃及公司生产销售干酵母达到17,600吨,经济效益良好。

埃及公司还在开罗设立了区域总部,建设了现代烘焙技术中心,拥有商务办公、会议、技术及服务支持等设施,为埃及本土和非洲、中东国家酵母用户有力提供技术支持。埃及酵母项目的投产运行,有力地提升了公司在中东、非洲市场的竞争力,已完全达到了当初投资预期目标。

(二)项目实施基本方案

1、项目用地:拟选址埃及贝尼斯韦夫省新城工业区(英文地址:New Beni Suef City in eastern Nile-Area of Medium Industries, Egypt),项目毗邻埃及公司,计划新增用地面积25,200平米,折合37.8亩。

2、产能目标:按照年产12,000吨酵母抽提物项目进行规划实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扩建埃及公司现有酵母工厂增加1.2万吨/年酵母乳生产设施,新建年产1.2万吨YE生产车间,配套新增3000吨/日废水环保处理设施(含生化和蒸发浓缩),新增仓储设施等。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埃及公司酵母及抽提物总产能将达到3.5万吨左右。

3、进度安排:计划2017年9月前完成所有相关审批程序(包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中国政府部门审批程序、埃及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等),2017年10月正式破土动工,2019年3月竣工投产,建设工期18个月。

4、投资预算:预算投资总额人民币33,304万元(折合4900万美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29,232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000万元,项目资本化利息1073万元。项目预算资金需求总额35,477万元(折合5200万美元),计划投入项目资本金10,298万元(折合1500万美元),剩余资金计划通过公司融资解决。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实施埃及YE项目是公司紧紧把握全球YE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酵母技术优势,加快实现“国际化、专业化生物技术大公司”战略的必然选择。

国际市场对天然的、降盐特性的调味原料的需求仍然在增长,带来了高核苷酸等高品质和高附加值YE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特别是亚太地区增长迅速;中国市场随着未来的食品工业“以质取胜”理念的深化、消费者对食品健康的理性认识、国家对清洁标签的引导,以及YE各应用领域的宣传、应用与认可,中国YE市场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当前公司现有抽提物产能将基本达满,已不能满足未来市场发展,根据十三五产能规划和市场预测,面临进一步扩大产能的客观需求。埃及YE项目的实施,将对把握发展机遇,发挥公司技术、市场优势,促进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推动YE产业“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2、实施埃及YE项目对加快开发欧盟这一全球最大的YE市场,快速响应欧盟及埃及周边YE市场具有战略意义。

欧盟市场是当前全球最大的YE市场,需求稳定且逐年保持增长,全球调味领域关键YE用户公司的主要工厂均布局在欧盟区域内。近年来,公司针对欧盟市场及关键用户的开发,已经取得较大成效,但从中国出口YE产品至欧盟,不仅需缴纳进口关税还需承担较高的海运费用和较长的运输周期,相比欧盟本土抽提物厂商,较大程度制约了安琪YE产品的竞争力。若从埃及生产YE产品出口至欧盟,将享受欧盟对埃及产品的零关税优惠,还因埃及便利的地理位置,有助于加快对欧盟市场和用户的响应速度,扩大对欧盟的YE市场份额。此外埃及还与土耳其、东南非、大阿拉伯国家等签署系列自贸协议,对促进埃及周边国家市场开发也具有战略意义。

3、实施埃及YE项目,有助于利用公司已投资埃及的成熟经验,将进一步发挥埃及当地的资源、能源、出口政策等优势,大力降低成本,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公司投资埃及酵母项目已有6年时间,积累了较丰富成熟的赴埃及投资建设、工厂运作、人员管理、政府关系等方面的经验,将为埃及YE项目实施提供借鉴;依托现有酵母工厂实施YE项目新建,将提升埃及公司规模经济优势;埃及当地还拥有较强的区位优势,包括丰富的糖蜜资源、总体较低的能源、人工成本优势,以及食品出口创汇补贴政策,这些都将降低YE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竞争优势。

(四)环境保护

埃及YE项目对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噪音、废气和废渣。项目将严格按照埃及《环境法1994年4号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年产1.2万吨YE项目和年产330天为依据,依托现有埃及公司酵母工厂环保设施系统,制定实施本项目环保方案,可满足埃及YE项目环保达标处理需求。

(五)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

从主要财务分析指标看,埃及YE项目财务净现值达到10,715万元人民币,内部收益率达到16.51%,销售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达到30.11%和14.24%,表明项目盈利能力较强;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分别为5.19年和7.8年,回收期比较理想;项目的盈亏平衡分析(项目经营期内盈亏平衡点53%),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抵御市场风险,埃及YE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埃及本土原料能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有利于周边市场的深度开发,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2、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紧紧把握全球YE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酵母技术优势,是加快实现公司“国际化、专业化生物技术大公司”战略的必然选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持续推动公司的稳健、健康发展。

四、项目的风险分析

1、埃及国家政局变动及政策风险。

2011年1月-2014年5月期间,埃及经历了一段政局和社会动荡时期,给公司在埃及投资造成了一些影响,埃及国家政局变动及由此产生的政策风险依然存在。在经历政局动荡后,埃及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打造稳定局势、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等方面积极努力,目前埃及的投资环境仍然好于大部分非洲国家,治安环境和基础设施更好于绝大多数的非洲国家。

从2010年埃及公司设立起,公司投资埃及酵母项目已历经6年,公司已真切认识了埃及实际投资环境,对投资风险控制采取了可行措施,包括强化法规管理、规范运作、充分利用当地员工、集团化资金管理、建立畅通沟通渠道、境外资产保险、利用代理中介服务等。公司仍将坚持在有效把控风险前提下推进境外投资原则,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和方案,稳妥推进埃及YE项目的实施进展。

2、公用设施的保障方面存在的风险。

新增埃及YE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加用水总量,可能会对周边其他工业项目和当地居民用水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受埃及电力基础设施影响,可能会存在供电系统不稳定,从而对YE产品干燥过程及其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导致质量损失。埃及国内水、电、天然气价格存在进一步上涨风险。埃及政府为弥补财政收入下降和埃镑大幅贬值的压力,埃及逐步提高了水电天然气等价格。根据最新计划,埃及2018/2019财年,埃及供电价格将在2015年基础上上涨35.5%,埃及天然气价格也将取消补贴,与国际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将对埃及YE项目的成本效益带来影响。

3、投产初期产品销售方面的风险。

欧盟市场是埃及YE项目的规划目标市场,但通常情况下,欧盟用户实际发生采购业务前,需对YE工厂进行质量体系(包括犹太认证)、社会责任等的审核,时间较长,且即便审查后也不一定迅速采购;而其他目标市场用户和经销商规模偏小,由此可能导致项目初期产能不能充分发挥的风险。

埃及YE项目投产后会新增环保浓浆销售问题,目前在埃及国内,受下游用户规模影响,浓浆销售/处置仍是埃及公司环保处理的关键问题;新增YE项目后,浓浆产量将进一步扩大,可能存在浓浆处置不及时影响到埃及YE项目生产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公司将充分识别上述问题出现时将带来的直接后果和最坏影响,认真制定好多套风险防范预案,充分利用公司已投资埃及酵母项目经验,借助集团管理优势,减少减轻上述可能风险对埃及YE项目实施的影响。

五、可行性研究结论

1、埃及YE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紧紧把握全球YE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酵母技术优势,加快实现“国际化、专业化生物技术大公司”战略的必然选择;有助于利用公司已投资埃及的成熟经验,进一步发挥埃及当地的资源、能源、出口政策等优势,大力降低成本,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从糖蜜供应、供水、供电、天然气、环保、交通、政策环境等酵母生产所必须考虑的选址因素,埃及YE项目的选址符合酵母生产所需要的基本条件,投资设立埃及YE酵母具有选址可行性。

3、从财务角度谨慎分析,埃及YE项目投资收益水平较合理,符合股东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投资回收期合理,并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具有财务上的可行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2017-013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8日14点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饭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8日

至2017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 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16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

2、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5、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43003;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人:周帮俊 高路

7、联系电话:0717-6369865

传 真:0717-6369865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暂缓、豁免。

第四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

第六条 可以豁免披露的信息。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或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九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慎判断,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相关各方的职责:

(一)董事长是公司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第一责任人;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具体事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有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

(三)证券事务代表接受董事会秘书的领导,协助其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四)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公司判断、确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填写《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连同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等)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 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信息,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含: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

(四)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幕知情人名单;

(五) 相关内幕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七) 有关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参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五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

第十六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限届满仍未及时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中有关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登记审批表

公司代码:600298 公司简称: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合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上海)有限公司、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对财务报告相关的包含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对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包含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社会责任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外担保、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以及盈利能力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一)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本年由公司审计监察部牵头,组织各业务、管理部分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流程进行自查梳理,针对业务变化情况对相应制度、流程进行修订,同时更新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手册相应内容。

(二)日常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审计部对公司货币资金运行情况、涉税事项、财务报表信息、采购、销售、工程业务进行了日常监督,通过检查原始凭据、抽查业务文件记录、验证业务程序、对业务流程进行穿行测试,验证控制是否有效,促进了公司控制程序的实施,规避了控制风险。

(三)专项审计工作情况:

1、对公司电子采购系统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对公司电子采购系统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促进公司采购系统管理规范,规避管控风险;

2、对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了薪酬核算、发放管理;

3、对营养健康、YE事业分部进行专项审计,促进事业分部管理规范运行,规避管控风险;

4、对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采购业务进行专项审计,规范采购管理;

5、对公司会计基础规范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对公司会计核算基础的清理检查,完善了公司核算管理;

6、对伊犁、赤峰等控股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促进子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和完善。

(四)外部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检查、问题调查、穿行测试、符合性测试等审计程序,广泛搜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审计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针对某具体的内控业务流程,从确定的样本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

通过对各业务流程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对各业务实际运行进行控制测试等必要程序,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控制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修订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俞学锋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