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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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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5.4.2.B 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5.4.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5.5其它项目

(1) 集团员工

数量(人)

本公司雇员之薪酬包括薪金、津贴等,按照雇员及董事之岗位、表现、经验及市场薪酬趋势厘定雇员的薪酬。本公司雇员另可以享有医疗保险、退休和其它福利。公司有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励骨干员工。同时,依据中国相关法规,本公司参与并根据相关政府机构推行的社会保险计划,按照雇员的月薪一定比例缴纳雇员的社会保险。

根据人力资源“调结构、提素质、强基础”的主线,以“夯实培训工作基础,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完善教育培训管理和人才成长通道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员工素质,为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炼化企业努力奋斗。

(2) 收购、出售及投资

除在年报已作披露外,在2016年度,本集团没有任何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出售及没有任何重大投资。

(3) 资产抵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并无已作资产抵押的固定资产(2015年12月31日:无)。

(4) 报告期结束的重大事项

自报告期结束以来,董事会并无发现任何重大事项对本集团造成影响。

5.6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本集团于2016年12月31日,持有外币货币资金,折算人民币金额为人民币249,281千元。

5.7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7年,世界经济增长形势依旧不容乐观,面临着全球潜在增长率下降、金融市场更加脆弱、贸易投资乏力、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地缘政治风险、难民危机、大国政治周期、恐怖主义等问题仍将影响世界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世界经济弱复苏趋势难有根本改善。

中国经济处于新常态发展阶段,经济运行的L形走势将维持较长一段时间。2017年,国家将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但同时,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总需求依然低迷,内生增长动力依然不足,经济发展仍将面临诸多挑战,经济增长仍有较大的下行压力。

2017年,国际原油市场将密切关注产油国履行减产协议的情况,倘若产油国严格遵守减产协议的产量配额,再加上全球需求的增长,将使全球原油市场在上半年实现均衡,从而可能推动油价进一步攀升。然而,油价走高可能会促使美国石油开采企业增加产量,同时全球原油需求增速放缓可能会限制油价的涨势;美国2017年有望多次加息,促使美元走强,也会给油价造成下行压力。预计2017年国际原油价格将比2016年有所上涨。

我国石油石化行业虽然总体发展向好,但行业结构性过剩矛盾依旧突出。国内成品油市场和化工市场均面临供给侧结构性过剩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美元对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国内的资源税改革、污染物排污收费等,必将增加炼油化工企业的生产成本。国家日益严格的安全环保标准、成品油升级步伐加快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发展规划设想等,对本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较大。但国家和中国石化关于上海地区石化产业基地化建设的规划,也将使公司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2) 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以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炼化企业为目标,根据世界石油化工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国内特别是华东地区油品、化工产品市场的发展态势,明确公司发展战略为:低成本与差异化兼顾、规模化和精细化并重,侧重上游低成本、规模化,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充分发挥公司产品链较宽、产品多样化且靠近市场的优势,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在该发展战略指导下,公司以“做大炼油、做强化工、做实炼化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结合上海地区企业资源优化及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现有的炼油、烯烃、芳烃三条加工链,利用分子炼油、分子化工的理念,创新炼油化工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打造石化基地,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 经营计划

2017年,面对依然复杂的市场和经营环境,本集团将继续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好安全环保,强化生产运行,深化优化和降本增效,推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2017年,公司计划加工原油1460万吨。计划生产成品油总量886万吨,乙烯76万吨,对二甲苯61万吨,聚烯烃89万吨,合成纤维原料79万吨、合纤聚合物45万吨,合成纤维20万吨。

为实现2017年的经营目标,本集团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安全环保工作力度

深化完善公司HSE(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管理机制,实行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一票否决”,修订和完善环保考核制度,加大环保事件处罚力度。完善环保设施的配置和管理,按时完成环保对标整治项目。持续开展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实现LDAR工作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我为安全作诊断”活动,不断加大隐患查找的力度。加大对直接作业环节和安全专项检查力度,推进直接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深化承包商分类考核,探索实施承包商末位淘汰制。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促进员工职业健康。

2、强化生产运行管理

继续严格控制非计划停车次数和时间,加大非计划停车考核力度,有效确保装置平稳运行。2017年全力抓好以2#乙烯老区、3#常减压等为主的装置检修,认真做好物料平衡,优化好生产运行安排方案,确保装置停开车计划顺利实施。强化工艺技术管理,加大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与考核力度。继续推行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实施节水项目,加强碳排放统计和核查,努力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3、深化系统优化和降本减费工作

坚持全流程优化思路,将优化工作延伸到公司整个生产经营链。加强国际油价形势的研判,把握好原油采购节奏,合理控制库存。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合理安排装置的开停车工作,做到没有边际效益的装置坚决不开车。根据原油及成品油价格变化情况,优化调整成品油结构,开足催化、航煤装置,尽可能多产汽油、航煤,不断提高高等级汽油产品的比例和产量。抓好氢气、燃料气、氮气系统优化,加强火炬气系统管理,严格控制火炬气排放。深化精细管理,实行全员全口径全过程成本管理,抓住关键环节深挖降本减费潜力。统筹各类投入产出要素,利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费用控制、资本运作、资金管理、价格管理、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等手段,深入开展降本增效。

4、推进项目建设、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坚持从炼油、烯烃、芳烃、塑料、化纤和公用工程等各方面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落地,对1#乙烯易地改造、热电联产机组超净排放改造、EVA等项目,尽快启动建设;加快推进2#烯烃裂解炉低氮燃烧改造、硫磺回收装置尾气达标改造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以高附加值合成材料新产品、精细化工技术及品种开发为主攻方向,抓好公司重点科研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碳纤维装置做到稳定运行、达产达标,SCF55(T800级)原丝试验力争突破瓶颈,启动碳纤维二期项目建设;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强与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用户之间的沟通交流,并完善新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加快智能工厂建设,以智能工厂2.0试点应用为契机,打造生产、供应链管理、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条主线,实现对生产、设备、能源、安全环保、物资、辅助决策的管控。

5、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充分利用一体化管理体系、业务流程信息化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完善岗位责任制。持续细化现场管理标准,完善基层岗位责任制有效落实的考核评价。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重点充实基层力量,配齐配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员工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基本功。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管理方式,压减管理层级,优化装置、车间、班组的设置。进一步将企业倡导的核心价值理念落实到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员工的职业行为中,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4) 可能面临的风险

1、石油和石化市场的周期性特征、原油和石化产品价格的波动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大部分源于销售成品油和石化产品,历史上这些产品具有周期性波动,且对宏观经济、区域及全球经济条件变化,生产能力及产量变化,原料价格及供应情况变化、消费者需求变化,以及替代产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变化等反应比较敏感,这不时地对本集团在区域和全球市场上的产品价格造成重大影响。鉴于关税和其它进口限制的减少,以及中国政府放松对产品分配和定价的控制,本集团许多产品将更加受区域及全球市场周期性的影响。另外,原油和石化产品价格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将继续,原油价格的上涨和石化产品价格的下跌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本集团可能面临进口原油采购的风险和不能转移所有因原油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成本

本集团目前消耗大量原油用来生产石化产品,而所需原油的95%以上需要进口。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原油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排除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原油供应的中断。虽然本集团试图消化因原油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增加,但将成本增加转移给本集团客户的能力取决于市场条件和政府调控,因为两者之间可能存在一段时差,导致本集团不能完全通过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来弥补成本的上升。另外,国家对国内许多石油产品的经销也予以严格控制,比如本集团的部分石油产品必须销售给指定的客户(比如中石化股份的子公司)。因此,在原油价格处在高位时,本集团可能不能通过提高石油产品的销售价格来完全弥补原油价格的上涨

3、本集团的发展计划有适度的资本支出和融资需求,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石化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本集团维持和增加收入、净收入以及现金流量的能力与持续的资本支出密切相关。本集团2017年的资本支出预计为人民币15亿元左右,将通过融资活动和部分自有资金解决。本集团的实际资本支出可能因本集团通过经营、投资和其他非本集团可以控制的因素创造充足现金流量的能力而显著地变化。此外,对于本集团的资金项目将是否能够、或以什么成本完成,抑或因完成该等项目而获得的成果并无保证。

本集团将来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受多种不确定因素支配,包括:本集团将来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中国经济条件和本集团产品的市场条件;融资成本和金融市场条件;有关政府批文的签发和其它与中国基础设施的发展相关的项目风险,等等。本集团若不能得到经营或发展计划所需的充足筹资,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4、本集团的业务经营可能受到现在或将来的环境法规的影响

本集团受中国众多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管辖。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废弃物(废水、废气和废渣)。目前,本集团的经营充分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但是中国政府可能进一步采用更严格的环境标准,并且不能保证中国国家或地方政府将不会颁布更多的法规或执行某些更严格的规定从而可能导致本集团在环境方面产生额外支出。

5、货币政策的调整以及人民币币值的波动可能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人民币对美元和其它外币的汇率可能会波动并受到政治和经济情况变化的影响。2005年7月,中国政府对限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允许人民币对某些外币的汇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自该项新政策实施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每日均有波动。另外,中国政府不断受到要求进一步放开汇率政策的国际压力,因此有可能进一步调整其货币政策。本集团小部分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是以外币(包括美元)计价。人民币对外币(包括美元)的任何升值可能造成本集团以外币计价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人民币价值的降低。本集团绝大部分收入是以人民币计价,但本集团大部分原油和部分设备的采购及某些偿债是以外币计价,将来任何人民币的贬值将会增加本集团的成本,并损害本集团的盈利能力。任何人民币的贬值还可能对本集团以外币支付的H股和美国预托证券股息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6、关联交易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和经济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本集团不时地并将继续与本集团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以及中石化股份的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及其关联方(子公司或关联机构)进行交易,这些关联交易包括:由该等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包括原材料采购、石化产品销售代理、建筑安装和工程设计服务、石化行业保险服务、财务服务等;由本集团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售石油、石化产品等。本集团上述关联交易和服务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但是,如果中石化股份、中石化集团拒绝进行这些交易或以对本集团不利的方式来修改双方之间的协议,本集团的业务和经营效益会受到不利影响。另外,中石化股份在某些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是间接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行业中具有利益。由于中石化股份是本集团的控股股东,并且其自身利益可能与本集团利益相冲突,中石化股份有可能不顾本集团利益而采取对其有利的行动。

7、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中石化股份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4.6亿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56%,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中石化股份有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财务分配、高管人员任免等施加影响,从而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和小股东权益带来不利影响。

5.8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2016年度本集团资本开支为人民币8.24亿元,比本集团2015年度资本开支的人民币7.23亿元增加13.97%。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本集团2017年的资本开支预计为人民币15亿元左右。

5.9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5.9.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公司对《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进行了修订,有关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正案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1、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可以以下列形式分配股利: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有权的部门规章及上市地监管规则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正,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30%。

4、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董事会认为确有必要时,公司可对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应当符合公司上市地的监管要求。

5、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未提出或未按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应就相关的具体原因进行专项说明,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符合本章程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5.9.2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55,576千元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68,466千元)。根据董事会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2016年度股利人民币0.25元/股(含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实施。有关本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期和时间、暂停股份过户登记安排、股利分配的暂停股份过户登记安排及股利派发日期将于稍后公布。

5.9.3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人民币千元

5.10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5.10.1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2016年本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及公司2016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请参阅本公司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5.10.2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属于环保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的污染企业。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司已在上海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的污染点位、污染物种类及浓度等情况。

公司作为石油化工行业的生产制造企业,坚持把环保工作放在重要地位,持续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3年1月获得上海质量审核中心颁发的质量(GB/T 19001:2008)、环境(GB/T 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GB/T28001:2011)三个标准的认证证书,并于2016年10月26日获准继续使用“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2016年,公司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持续推进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碧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落实各项总量减排措施,规范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从严管理,持续提高本质环保水平。

2016年,公司以烯烃部、芳烃部为试点开展含油污水治理工作,控制COD排放总量,全年COD排放同比下降6.18%;加快推进“烯烃部开工锅炉脱硫脱硝项目”建设,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同比下降9.74%、7.27%。2016年,公司外排废水达标率100%,有控制废气外排达标率100%,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率100%。

全面推进LDAR工作,实现VOC(挥发性有机物)持续减排。2016年,公司从管理制度、组织体系等方面落实推进LDAR工作进行,对100多万个公司炼油和化工装置密封点进行了现场检测及修复工作;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摸清公司VOC排放总量,建立完善VOC清单框架,挖掘VOC治理领域的减排潜力,明确减排目标。

2016年,公司向上海市环保局缴纳排污费共计人民币0.63亿元。

§6 重要事项及其他

6.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石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下属白沙湾分公司(“白沙湾分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本公司向白沙湾分公司租用储罐及附属设施,租金最高为人民币5,396万元/年(不含增值税)。租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经2016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相关公告已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并已刊载于2016年11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报告期内,本公司产生相关租赁费用人民币5,396万元。

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29中所载的本公司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及其联系人进行的上述关联方交易亦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均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有关要求进行并披露。

6.2《企业管治守则》遵守情况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应用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和所有守则条文,但下文列出的对于《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A.2.1的偏离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条文A.2.1: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

偏离:王治卿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相等于行政总裁)。

原因:王治卿先生在石油化工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是履行董事长及总经理两个职位的最佳人选。本公司暂未能物色具有王先生才干的其他人士分别担任以上任何一个职位。

6.3《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遵守情况

本公司已采纳并实行《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监管董事及监事之证券交易。在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并从各董事及监事获取书面确认后,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关于董事或监事不全面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情况。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亦适用于可能会掌握本公司内幕消息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之情况。

6.4 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6.5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审阅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和准则,并探讨审计、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承董事会命

王治卿

董事长

中国,上海,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