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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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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合同补充公告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1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合同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5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经营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7-18)。现将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钢设备”)与旭阳集团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签署了120万吨/年焦化搬迁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0.366亿元,为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97.51亿元的10.63%。工程内容为2座5.5米捣固焦炉、化产及配套公辅设施,由中钢设备负责焦化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工程验收、技术服务等。项目建设工期为14个月。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合同对方: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英其

注册资本:22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冶金焦、煤气、煤焦油、粗苯(动力苯、混合苯)、硫酸铵(化肥)、硫磺、甲醇、杂醇油(杂戊醇)、氧(液化的)、合成氨的生产、销售;冶金焦、硫酸铵、蒽、乙酸、氨(液化)、(二)甲醚、萘、洗油、煤焦油、粗苯、甲醇、煤焦沥青、杂酚的批发;煤炭、钢材(型材、板材、管材、金属制品)的进出口、批发;厂房、场地、设备的租赁;相关技术咨询;物流辅助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注册地:河北省定州市胜利路

旭阳集团是河北省焦化行业结构调整“5810”产业规划中的重点扶持5家500万吨以上焦化生产企业集团之一,下属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是“8个循环化工园区”之一,旧厂区120万吨/年焦化搬迁项目是河北省压减焦炭产能工作“5810”方案中的重点项目之一。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合同价格:10.366亿元;

2. 建设工期:14个月;

3. 结算方式:焦化项目建设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30%的工程款,其中7,000万元作为预付款,其余由发包人在建设期内按月等额向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垫付合同价格70%的工程款,由发包人在出第一炉红焦后次月起的42个月内(即还款期间)按月等额本息支付;

4. 合同的生效: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发包人提交不可撤销还款担保函后次日生效。

5. 其他约定:为了保证发包人按时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发包人同意将本工程及本工程所涉全部设备抵押给承包人;在本项目全部工程款项(含资金占用费)支付完成前,承包人将继续保留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焦化项目工程及设备的所有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经承包人认可的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即1,036,600,000元。发包人延迟支付合同项下任何一笔款项,从延期之日开始,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总金额10.366亿元,为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97.51亿元的10.63%。预计该合同将对公司随后五年的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等产生一定影响。该合同金额未达重大合同标准。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