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33版)

2017-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注2:2016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终止的“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的募集资金4477.53万元及利息、部分项目建设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超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768.31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768.31万元,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2016年6月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专户本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8,000,459.56元,并已完成相关专户的销户工作。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鉴字第90001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203.05万元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

2016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终止的“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的募集资金4477.53万元及利息、部分项目建设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超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768.31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768.31万元,最终补充流动资金的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2016年6月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专户本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8,000,459.56元,并已完成相关专户的销户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需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设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七)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前二十四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5年1月1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4月17日到期。

(二)2015年1月2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3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3日到期。

(三)2015年1月28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2日到期。

(四)2015年1月2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3月30日到期。

(五)2015年2月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4月7日到期。

(六)2015年3月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4月13日到期。

(七)2015年3月2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5月27日到期。

(八)2015年3月3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3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6月29日到期。

(九)2015年4月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3日到期。

(十)2015年4月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7日到期。

(十一)2015年4月1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5月18日到期。

(十二)2015年5月2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13日到期。

(十三)2015年6月5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7月8日到期。

(十四)2015年7月1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0日到期。

(十五)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0,4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4日到期。

(十六)2015年7月1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8月20日到期。

(十七)2015年7月2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8月25日到期。

(十八)2015年8月2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1月25日到期。

(十九)2015年10月28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1,6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2月4日到期。

(二十)2015年10月28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办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月28日到期。

(二十一)2015年11月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将于2016年5月2日到期。

(二十二)2015年11月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2月2日到期。

(二十三)2015年11月2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2月25日到期。

(二十四)2015年12月1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900万元在厦门国际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月30日到期。

(二十五)2016年1月8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在民生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将于2016年12月28日到期。

(二十六)2016年1月15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3,6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将于2016年7月19日到期。

(二十七)2016年2月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5月4日到期。

(二十八)2016年2月15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900万元在厦门国际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5月18日到期。

(二十九)2016年3月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2月28日到期。

(三十)2016年3月4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7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8月10日到期。

(三十一)2016年5月1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8月9日到期。

(三十二)2016年5月31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900万元在厦门国际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9月1日到期。

(三十三)2016年5月23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8月23日到期。

(三十四)2016年7月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6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预计将于2017年7月6日到期。

(三十五)2016年7月25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

(三十六)2016年8月11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1月10日到期。

(三十七)2016年8月8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1月8日到期。

(三十八)2016年8月26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

(三十九)2016年9月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900万元在厦门国际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2月11日到期。

(四十)2016年9月21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万元在民生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2月20日到期。

(四十一)2016年11月1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7年2月9日到期。

(四十二)2016年11月22日公司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6年12月29日到期。

(四十三)2016年12月2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9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7年2月28日到期。

(四十四)2017年1月5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预计将于2017年7月5日到期。

(四十五)2017年1月6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民生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预计将于2017年4月6日到期。

(四十六)2017年1月6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在民生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预计将于2017年12月27日到期。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2、由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较大、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实施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程序完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9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诚药业”)编制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克药业”)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77号《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公司向由守谊发行30,940,965股股份、向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834,305股股份、向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001,166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4,030,22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合计145,010.10 万元,经交易各方确认的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75,032.8141万元。

2015 年10月12日,东诚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东诚药业向由守谊、鲁鼎思诚、中核新材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 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情况

2016年,根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由守谊;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云克药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1.22亿元、1.46亿元。若拟购买资产在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该年度补偿义务人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向东诚药业履行补偿义务,具体补偿方式如下:补偿义务人将按下列公式,在每一承诺年度盈利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每年计算一次应补偿股份数量。由守谊、鲁鼎思诚当期应补偿股份的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若需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内部按照各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所认购东诚药业的股份数与补偿义务人认购东诚药业股份数之和的相对比例确定。若上述补偿股份数量超过本次交易东诚药业向补偿义务人支付的股票总数,差额部分由由守谊、鲁鼎思诚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总数×发股价格。承诺年度届满后,由东诚药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股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补偿金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向东诚药业进行资产减值的补偿。资产减值补偿的金额=期末拟购买资产减值额-承诺年度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的云克药业2016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3,549.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447.62万元,超过了2016年的业绩承诺。

四、结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云克药业截至2016年末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已完成。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DongCheng Biochemicals(USA).INC(东诚药业美国公司,以下简称“东诚美国”)和DongChengInternational(HongKong) Limited(东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香港”))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美元和16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各类融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期限不超过4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DongCheng Biochemicals(USA).INC

被担保人名称:DongCheng Biochemicals(USA).INC

法定代表人:由守谊

股本:120万美元

注册地址:1548SAPPHIRE LANE,DIAMOND BAR,CALIFORNIA,USA

注册日期:2012年2月16日

经营范围:肝素钠、硫酸软骨素等营养保健品原料及医药原料的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诚美国资产总额为17556.72万元,负债总额16929.67万元,净资产627.05万元,营业收入16734.5万元,净利润179.89万元。

(二)东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东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DongCheng International (HongKong) Limited

法定代表人:由守谊

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Room 2103, Tung Chiu Commercial Centre,193 Lockhart Road,

Wan Chai,Hong Kong

注册证书签发日期:2015年12月1日

商业登记编号:65526233-000-12-15-9

经营范围:除了特殊需要申请牌照不能经营外,其他的都适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诚香港资产总额为108716.15万元,负债总额80149.68万元,净资产28566.47万元,营业收入12352.71万元,净利润-767.01万元。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东诚美国和东诚香港提供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美元和16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各类融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本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权限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和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 董事会意见

东诚美国和东诚香港两家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绝对控股地位,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东诚美国和东诚香港是在本公司管控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在本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两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提高公司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并购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为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4866万元(含本次担保,按2016年12月31日美元记账汇率6.9370),占公司2016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26%(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40.4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实际担保余额为2774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

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已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1)、《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经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自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分别于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20日和2017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2017-012和2017-014)。

2017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算)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江原安迪科”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南京江原安迪科成立于2006年3月7日,经营范围为:体内放射性药品的生产、销售;正电子示踪剂和分子探针及配套设施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及配套服务和销售配套产品。

安迪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科”)持有南京江原安迪科100%股权,安迪科的最终股东股权分散,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需根据交易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便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

(二)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具体交易方式以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各方同意以“股份+现金”等适当的方式转让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各方同意将尽快就收购事项达成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继续与交易对方积极沟通、洽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为准。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加快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工作。目前,相关各方及公司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事宜。

(五)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鉴于目前标的公司的股权尚未调整到位,导致交易方案尚未得到最终确认,因此交易方案所涉及或与交易方案有关的所有必需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事项尚未最终全面确认,相关工作亦未全面开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鉴于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经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深入沟通就本次交易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相关工作难以在2017年4月3日前完成。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停牌。

三、预计复牌时间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该议案如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复牌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7年7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复牌。如该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3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公司将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并及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复杂性,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鉴于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上市公司累计停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民生证券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2017年7月3日之前尽快公告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1日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5:00至2017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7年3月29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白星华 王永辉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6371119

电子邮箱:stock@dcb-group.com

联系人:白星华 王永辉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5,投票简称为:东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填报时,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7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7年3月2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19日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5:00至2017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会议上宣读《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7年4月17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白星华 王永辉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6371119

电子邮箱:stock@dcb-group.com

联系人:白星华 王永辉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5,投票简称为:东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填报时,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7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7年4月1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3月1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兆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16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2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16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之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之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之〈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修改及制定〈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终止的募投项目资金及利息、部分项目建设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超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5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7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16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33)。

二、监事会对2016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6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财务负责人朱春萍女士、独立董事吕永祥先生、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