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8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其他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从“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提取1,500.0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今后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不足时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充。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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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略有减少,故对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与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变动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说明(五)。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由于公司IPO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77亿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在公司自有资金有限情况下,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员,先期投建真空绝热板芯材和洁净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由于本次新型滤料募投项目旨在提升生产线工艺技术,更新设备功能,要求配套设备自动程度更高,因此制作难度加大,时间周期更长;同时,新生产线还要结合目前国内国外技术现状,加强技术交流,在设计、论证周期上更长,而在无成套设备可采购的情况下,公司不简单做复制加工。目前,公司按计划正在稳步推进该项目建设。
附件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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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以扩建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两种方式分两期投入建设。扩建现有厂房建设项目部分已于2016年8月点火,现进入调试生产阶段;新建厂房建设项目部分,由于厂房建设手续较多,同时需进行整体规划,结合目前国内国外行业技术现状,进一步提高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手续办理、前期设计、论证周期上更长,预计在2018年年初将建设完成;为加快其他项目的推进,截止本报告出具日,AGM隔板建设项目已启动,预计年底部份产能将实现投产;在保证了上游原材料供给情况下,高效无机真空板及衍生品按计划也在稳步推进中。
证券代码:603601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7-018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6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80,193,170.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30,134.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43,013.4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558,267.30元,减去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87,761,65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783,737.95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鉴于公司已于2016年9月实施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合计转增210,627,960股;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7,761,650.00元。
2、2014年-2016年公司累计实现合并净利润167,950,068.11元,母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131,503,841.78元;2014年-2016年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361,650.00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实现的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31.24%;
3、公司当前需加快扩大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因此,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6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6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内生产能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带来营运资金的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6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市场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01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7-01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
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2016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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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担保
2015年3月郭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4年渝北字第6691141201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的2014年渝北字第6691141201号授信协议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整。
2016年9月郭茂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平银(重庆)综字第A112201608300001(额保001)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平银(重庆)综字第A112201608300001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整。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和中山市鑫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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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1、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锦衣路31号
法定代表人:陶伟
注册资本:128700万日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21日至2035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真空绝热板、真空绝热板应用产品以及关联零部件、产品及其售后服务。(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2、中山市鑫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村长安北路(鑫创建材西侧)
法定代表人:刘东方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保温材料、耐火材料、隔热材料、铝箔制品、绝热材料、玻璃纤维制品、空气过滤材料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带动公司材料的生产、销售,进一步打通公司全产业链的终端环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01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7-02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公司根据规定将会计科目列示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精神,“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因此,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2016年度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1,887,300.69元,减少管理费用科目金额1,887,300.69元,无需对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7-02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董事会于 2017年3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秀琴女士的书面辞去董事会秘书的报告。刘秀琴女士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秀琴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具备规范的公司运营制度,刘秀琴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董事会对刘秀琴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杨金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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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刘伟先生因公司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副总经理杨金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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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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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公告的《关于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17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律师:李双江、王浩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再升科技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6日
至2017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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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至11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茂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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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
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7年4月 5日(9:00-11:30,13:30-16:3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 197 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舒展、胡显莹
联系电话:023-67176298;023-67176293
联系传真:023-6717629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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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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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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