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7-0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工作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港币4.5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等4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按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在履行国有产权变动审批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所转让持有的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并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相关的规定确定。

2、若公司在按照国有产权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所转让上述股权过程中,公司关联方通过产权交易所受让上述股权,且该等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内的,同意免于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3、授权公司管理层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资产评估、办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及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签署相关转让协议等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7-0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

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香港”)将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预计2017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港币4.5亿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3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国信香港的担保对象——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国信(香港)金融产品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月29日

(3)注册资本:港币4亿元

(4)注册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2期42层

(5)主营业务:全球证券交易与期货交易及咨询服务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国信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7)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8)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国信(香港)金融产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国信(香港)金融产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3)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

(4)注册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2期42层

(5)主营业务:金融产品的交易主体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国信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7)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8)国信证券(香港)金融产品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信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于每笔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国信香港2017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能提高国信香港全资子公司与不同国际交易对方签订业务协议的审批效率,及时保障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和国信(香港)金融产品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港币1.475亿元(按2017年3月16日,1港元对人民币0.88668元的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6%。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