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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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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6日13: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15:00至2017年3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1106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先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25,694,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19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25,675,4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18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彭东律师和董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2、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3、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4、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5、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6、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7、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8、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9、通过《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0、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名。

10.1 选举魏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5,675,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5,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78%。

10.2 选举谢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5,675,3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5,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78%。

11、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2、通过《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2.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4 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6 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7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9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10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11 债券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12 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2.13 关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13、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94,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彭东、董毅

3、结论意见: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潘先文先生将其原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5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3月15日,潘先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25,000,000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号)。201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潘先文先生该部分质押股份数量相应增加12,500,000股。

2017年3月15日,潘先文先生将其上述部分质押股份8,5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潘先文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7,861,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其中累计质押股份76,7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1.11%,占公司总股本的35.51%。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