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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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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03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函告,获悉建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建新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建新集团为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提供3200万贷款担保纠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向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建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6613.9241万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新集团尚未收到法院冻结该部分股份相关的法律文书。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建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建新集团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累计持有本公司流通股46613.924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0.99%,其中:质押股份数为44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9.04%;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46613.924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0.99%;股改临时保管股份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76%。

三、本次股份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建新集团股份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建新集团正努力推进重组,以妥善解决相关纠纷事宜;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此,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建新集团函告。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