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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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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3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发出,于2017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38号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债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39号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4月5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3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锦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是济南市历城区东都国际广场和东都尚城部分资产的收购主体。

为满足资产收购的资金需求,济南锦兴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

2、济南中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中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是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盛置业”)股权收购的主体,收购完成后,济南中维持有达盛置业70%股权。

为了满足股权收购及项目运营的资金需求,济南中维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

3、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吉庆”)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是南京市秦淮区“颜料坊地块”(推广名南京院子)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40号及2014-43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南京吉庆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为1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5-62号及2015-76号)同意将南京吉庆原115,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同时为其增加5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五年。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南京吉庆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南京吉庆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追加担保额度1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南京吉庆的担保余额为112,000万元。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40号及2014-43号公告),公司同意为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连禾”)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中增加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四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52号及2014-59号公告),公司同意为泉州连禾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中增加17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四年。

为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泉州连禾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公司同意将上述担保延期两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泉州连禾的担保余额为41,500万元。

5、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维”)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福州中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公司同意为福州中维追加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十六年。

福州中维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拟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8,500万元,公司同意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福州中维的担保余额为90,000万元。

6、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泰禾”)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人民币,是石狮泰禾广场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现为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石狮泰禾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石狮泰禾追加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两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石狮泰禾的担保余额为156,857.55万元。

7、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新世界”)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万元人民币,是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西区项目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泰禾新世界拟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1,500万元,公司同意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

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9号及2016-17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福州泰佳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142号及2016-149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福州泰佳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追加1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福州泰佳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拟增加融资规模,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追加提供14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万元。

9、福州凯泽雅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泽雅丹”)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凯泽雅丹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凯泽雅丹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

10、福州瑞邦道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邦道诚”)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瑞邦道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瑞邦道诚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1号楼2007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7年01月1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以上凭资质证经营);室内装饰设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济南锦兴为新设立公司,总资产为0,尚未实现营收。

2、济南中维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1号楼2008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7年01月1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以上凭资质证经营);室内装饰设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济南中维为新设立公司,尚未实现营收。截止2017年2月28日,济南中维总资产为187.6万元,净资产为-20元。

3、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9号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8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售后服务;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2号东海街道办事处办公楼1楼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4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经三路以东、泉秀东街以南、沿海大通道以北、晋江大桥连接线以西的2013-17号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从事普通商住楼和写字楼的开发建设、出租、出售,酒店的开发建设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物业管理;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批发。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广场3期6号楼7层01单元

注册资本:89,93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1年01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工艺品、钟表眼镜、化妆品、服装、服装面料及辅料、鞋帽箱包、皮革制品、家具饰品、汽车配件、玩具、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普通机械及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照明器材、电子产品、婴儿车、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服务;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合计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岛中路339号

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3年03月0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房地产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7、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中段312号1#楼五层

注册资本:75,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1年04月2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自有场地租赁;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艺术表演活动;美容美发服务;停车场服务;食品、烟草(仅限零售)、酒类、茶叶、鲜花、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酒店用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商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衣服务;游泳馆;休闲健身服务;餐饮配送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会议设备租赁;票务代理;翻译服务;礼仪庆典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8、福州泰佳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425号万寿商厦三层11-26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5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针纺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饲料、机械电子设备、重油(不含成品油品)、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焦炭、煤炭、初级农产品、有色金属、镍矿、金属材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实现营收。

9、福州凯泽雅丹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广场6#楼7层05铺位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6年01月13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饲料、机械电子设备、重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焦炭、煤炭、初级农产品、有色金属、镍矿、金属材料的批发;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资产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福州泰禾新世界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实现营收。

10、福州瑞邦道诚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广场6#楼7层06铺位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6年01月13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州泰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实现营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 借款人: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五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 借款人:济南中维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五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 借款人: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18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 借款人: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25,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 借款人: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

担保期限:十六年、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 借款人: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4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 借款人: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8、 借款人:福州泰佳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14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9、 借款人:福州凯泽雅丹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10、借款人:福州瑞邦道诚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下属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990,7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292.40%。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320,760万元人民币,其余均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3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禾”)拟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泰禾600,150万元应收债权及相关附属权益、利益作价600,000万元转让给长城资产深圳公司,并由深圳泰禾按约定支付债务重组利息。同时,公司为本次债务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福建中维承诺对深圳泰禾享有的全部债权均劣后于长城资产深圳公司对深圳泰禾享有的全部债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7-38楼

设立时间:2000年3月8日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长城资产深圳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福州市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266(自贸试验区内)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批发。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5区翻身大道北海富一巷宏骏鑫业大厦601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该业务);室内装饰、装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享有对深圳泰禾的600,150万元债权及相关附属权利、权益。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福建中维、深圳泰禾与长城资产深圳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

(一)债权转让协议

卖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债务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债务人接受并认可卖方向买方转让标的债权,承诺并保证在买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向买方履行清偿义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2、卖方与债务人共同确认,截至2017年3月16日,卖方依据基础合同或与之相关的权利凭证及《债权债务确认书》拟向买方转让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00,150万元。

3、买卖双方一致确认,买方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的买价计人民币600,000万元。

4、买卖双方一致确认,过渡期内,卖方应从最大限度维护买方权益角度出发,积极对资产进行管理和维护。

(二)债务重组协议

甲方(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出质人):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一(保证人一):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二(保证人二):黄其森

1、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对乙方所享有的主债权由乙方所欠甲方重组债务本金(含甲方受让的债权本息,下同)、债务重组收益组成,其中:

1.1重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600,150万元;

1.2债务重组收益;

2、经各方协商一致,债务重组期限为3年,即甲方同意乙方在还款期内按约定清偿全部重组债务本金及甲方所享有的债务重组收益。

3、本息的清偿。乙方应当按季向甲方支付重组利息。

4、为确保甲方在本重组协议项下权利的实现,丁方自愿在本协议签署后,另行与甲方订立《连带保证合同》,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其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或处分权的任何资产对外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在该等资产之上设定任何权利负担,且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外的合同当事人)提供保证担保。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债权是为了盘活资产,满足旗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需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本次合作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圳泰禾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所开发的深圳院子项目前景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债务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4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5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4日—4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4日下午3:00至2017年4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外转让债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11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4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 函告,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于2016年3月22日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于2017年3月14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603,258,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8%。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