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5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15:00至2017年3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99,814,3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57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0,203,3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03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9,611,0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549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1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8,576,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51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修订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438,6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3%;反对5,350,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1%;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5,350,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1%;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2%;反对5,165,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3%;弃权2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5,165,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2%;弃权2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2、发行方式;(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0,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1%;反对5,173,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1%;弃权2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3%;反对5,173,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4%;弃权2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0,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1%;反对5,157,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7%;弃权2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3%;反对5,157,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4%;弃权2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4,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5,169,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2%;弃权2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9%;反对5,169,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7%;弃权2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
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2%;反对4,673,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2%;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4,673,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0%;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6、限售期;(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2,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4%;反对4,672,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0%;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1,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8%;反对4,672,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6%;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7、上市地点;(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5,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1%;反对4,668,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2%;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5,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01%;反对4,668,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4%;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8、募集资金用途;(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4,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0%;反对4,669,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3%;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4,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9%;反对4,669,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6%;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104,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1%;反对4,629,7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0%;弃权71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33,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07%;反对4,62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8%;弃权71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5%。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5,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1%;反对4,668,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2%;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5,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01%;反对4,668,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4%;弃权7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2%;反对4,721,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4%;弃权6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4,721,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0%;弃权6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448,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4%;反对4,400,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2%;弃权9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11,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3%;反对4,400,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6%;弃权9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2%。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438,6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3%;反对4,660,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7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4,660,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2%;弃权7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3%。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中泰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补充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2%;反对4,647,1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6%;弃权7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4,647,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3%;弃权7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2%;反对4,574,9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4%;弃权8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4,574,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4%;弃权8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540,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25%;反对4,544,7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6%;弃权72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302,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65%;反对4,544,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22%;弃权728,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105,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4%;反对4,623,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6%;弃权7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34,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11%;反对4,623,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14%;弃权7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645,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0%;反对4,436,2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7%;弃权7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07,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56%;反对4,436,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8%;弃权7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71,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22%;反对4,65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8%;弃权7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85%;反对4,65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1%;弃权7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
(十二)审议通过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444,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9%;反对4,65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8%;弃权7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20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05%;反对4,65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1%;弃权7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