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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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4亿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下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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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7-01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损益、资产状况构成影响,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蒙科良先生、杨铁军先生、李文强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的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额度适当,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蒙科良先生、杨铁军先生、李文强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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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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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2017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807.00万元,较2016年度实际发生总额增加15,730.72万元,增加幅度为309.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孙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盈信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下属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预计15,000万元所致,剔除该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较上一年度增长仅14.39%。
汇盈信保理公司设立于2016年1月11日,是一家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17年度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力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袁开林;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6号;
经营范围:供暖,生活热水供应。水暖配件,节能材料,炉渣砖的制作及销售,钢材,机电产品(专项审批产品除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668.41万元,净资产16,787.4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3,453.10万元,净利润1,576.91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信;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8号广汇大厦10楼A座;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庭园绿化,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商务中心,中国民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社会经济咨询,国内各类广告发布、设计、制作、代理,非占道停车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4,787.69万元,净资产11,190.4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6,582.21万元,净利润5,282.71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方名称:新疆汇亿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单文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3层14号;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划,软件设计与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企业信息化、网站设计与开发、网页制作,计算机硬件开发与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建设B2B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推广,物联网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与建设,互联网零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449,66万元,净资产13,818.7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7,251.14万元,净利润3,818.70万元。(经审计)
(4)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240,86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健身娱乐设施;餐饮,美容美发,住宿,洗浴服务,KTV,小商品零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05,774.85万元,净资产1,329,456.2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63,396.53万元,净利润42,758.82万元。(未经审计)
(5)关联方名称:新疆西域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6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348.48万元,净资产1,727.1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23.69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置业综合楼723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建材、百货的销售;投资咨询;销售策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77,642.41万元,净资产199,424.6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00,289.43万元,净利润19,418.46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丙学;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经营范围:硫及其他化工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074.77万元,净资产4,079.92万元,净利润-0.36万元。(未经审计)
(8)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伊淖公路西侧;
经营范围:甲醇、二甲醚、苯、煤焦油、苯酚、醋酸、甲醛、甲苯、二甲苯、粗酚、混酚、混合苯、硫酸铵、易燃液体类第1、2、3项、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类1、2、3项、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类1、2、3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983.56万元,净资产618.30万元,营业收入为103,559.99万元,净利润-373.0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564.39万元,净资产617.24万元,营业收入为92,970.39万元,净利润-1.06万元。(未经审计)
(9)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中国;
注册资本:106,652.4463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铁路北侧石化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具体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许可证为准);液化天然气的生产、销售(具体经营范围有效期以自治区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只限其分公司经营),燃气管网工程建设(以资质证书为准)。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租赁;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应用技术的咨询;液化天然气专用储运设备及配套备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汽车配件、燃气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6,803.90万元,净资产313,224.11万元,营业收入为213,239.63万元,净利润23,079.5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96,263.54万元,净资产315,734.30万元,营业收入为161,868.30万元,净利润9,171.59万元。(未经审计)
(10)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况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经营范围: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3,959.53万元,净资产173,072.26 万元,营业收入为31,100.60万元,净利润-4,001.4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74,748.18万元,净资产181,657.55万元,营业收入为36,212.26万元,净利润4,087.81万元。(未经审计)
(11)关联方名称:新疆富蕴广汇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喀木斯特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煤炭和煤炭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工程的投资;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设备租赁,天然气的开发和应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9,117.58万元,净资产11,489.63万元,净利润-286.8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69,322.76万元,净资产11,478.36万元,净利润-11.27万元。(未经审计)
(12)关联方名称: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伟;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注册地址: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工业园;
经营范围:危险品2类1项道路运输(限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第三类易燃液体第1项低闪点液体、第二类第1项、第二类第2项、第二类第3项、第三类易燃液体第2项中闪点液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3项高闪点液体批发,煤炭批发,液化天然气、燃气设备销售、租赁,房屋租赁代理服务,城市能源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1,670.48万元,净资产20,427.48万元,营业收入为62,123.99万元,净利润64.9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5,427.35万元,净资产38,515.23万元,营业收入为20,076.10万元,净利润87.75万元。(未经审计)
(13)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常进;
注册资本:303,4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煤化工产品生产(危险化学品除外)、热力生产及供应、发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42,828.19万元,净资产366,906.97元,营业收入为207,897.96万元,净利润-8,660.2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16,330.32万元,净资产369,848.28万元,营业收入为138,354.25万元,净利润2,061.38万元。(未经审计)
(14)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自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褐煤热解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兰炭生产与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4,923.80万元,净资产29,293.30万元,营业收入为1,156.75万元,净利润-918.5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76,389.35万元,净资产28,910.13万元,营业收入为243.02万元,净利润-383.17万元。(未经审计)
(15)关联方名称: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峙;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天津南路65号美居物流园O座三楼;
经营范围:代理意外伤害保险;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具体项目以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为准);房地产业电子商务及相应的网上信息发布、服务;房地产交易;软件设计与开发;计算机及配件、耗材、办公设备销售;房屋、设备租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189.48万元,净资产23,357.8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3.87万元,净利润105.50万元。(未经审计)
(16)关联方名称:新疆峰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奇公路32号;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及管理、工业投资及管理、农业投资及管理、商业投资及管理、酒店投资及管理、餐饮投资及管理;厂房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7,056.34万元,净资产70,851.0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1,829.53万元,净利润13,153.23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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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方均受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或广汇集团控制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汇盈信保理公司拟为新疆汇亿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广汇集团下属房产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预计发生金额15,000万元。上述商业保理服务价格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广汇美居物流园拟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力公司采购热力,预计发生金额1,500万元。上述热力的采购价格遵照政府指导价格;
(3)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广汇美居物流园拟向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楼,预计租金分别为400万元和10万元。上述租赁价格遵照市场价格;
(4)公司拟租赁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峰丽投资有限公司的物业,预计租金分别为3,200万和47万。上述租赁价格和物业服务价格遵照市场价格;
(5)公司拟租赁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楼,预计向该公司和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支付租金和物业费为260万元和250万元;美居物流园租赁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力公司部分场地,预计支付租金70万元。上述租赁价格和物业服务价格遵照市场价格;
(6)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广汇美居物流园拟向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预计物业费分别为60万元和10万元。上述物业服务价格遵照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7-02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证等。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1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有关的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7-02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在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有关协议。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7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理财产品(本外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相关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司2016年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为219,52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委托理财余额为4,9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7-02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盈信保理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17年度为汇盈信保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汇盈信保理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汇盈信保理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满足其融资和经营需求,公司拟在2017年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包括为汇盈信保理公司进行长(短)期借款、债权基金、转贷基金等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1、2017年公司拟为汇盈信保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2、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置业综合楼637室
法定代表人:崔瑞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供应链管理;保理业务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汇盈信保理公司总资产18,521.89万元,净资产10,145.98万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55.67万元,净利润145.98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该额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该项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根据汇盈信保理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该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其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汇盈信保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汇盈信保理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7-02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收购关联方资产,收购标的: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建设公司冷链物流项目,打造综合物流基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物流”)拟以现金9,961.53万元收购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房产”)的全资子公司机电公司的100%股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广汇房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
注册资本:240,860万元
法人代表:杨铁军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健身娱乐设施;餐饮,美容美发,住宿,洗浴服务,KTV,小商品零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3,005,774.85万元,净资产1,329,456.2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63,396.53万元,净利润42,758.82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名称: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路9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人代表:李文强
经营范围:摩托车、机电产品、钢材、农畜产品的销售;设备租赁;仓储服务;房租租赁;市场开发建设;物业管理;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
(二)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标的公司为广汇房产的全资子公司,广汇房产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标的公司的运营情况
机电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主要从事仓储和房屋租赁业务,2016年度机电公司营业收入1,512.86万元,净利润82.93万元。
(五)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30-00007号),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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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机电公司将成为亚中物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2017年3月12日,中威正信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7)第4001号评估报告,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9,961.53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加3,480.41万元,增值率为53.70%。
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值增值原因为:
1、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2,383.51万元,增值率1,237.28%,主要原因是部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市场法评估增值所致;
2、固定资产较账面价值增值835.62万元,增值率481.63%,主要原因是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类资产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评估,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增值所致。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以评估价人民币 9,961.53万元(大写:玖仟玖佰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3、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款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
4、股权转让流程
1)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标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印鉴、文件资料、财务凭证、票据、档案等)。
5、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且经乙方上级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之日生效。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付日的期间为过渡期。甲方保证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资产中与所有权相关的现状保持不变,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标的公司不再产生新的负债。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发生亏损的,相应调减股权转让价格;发生盈利的,股权转让价格不作变动。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机电公司下属哈玛山仓库位于乌鲁木齐重点打造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区域——乌鲁木齐北站,具备突出的区位优势,拥有优质的土地资源。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亚中物流收购机电公司股权,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机电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实现以该公司为平台,打造公司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综合物流基地的发展战略。该股权收购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蒙科良先生、杨铁军先生、李文强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有效盘活资产,提升公司业绩,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
八、备查文件
(下转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