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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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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7-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版)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金融机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外部银行。

● 贷款方: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公司”)、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康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可达公司”)、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 。

● 委托贷款金额:2017年公司拟定委贷总额度为274,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以上委托贷款期限均为壹年。

● 委托贷款利率: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贷。

一、 委托贷款概述

2016年公司计划提供委托贷款额度274,610万元,实际发放委贷274,610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公司转型升级,2017年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委贷额度274,000万元,不超过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2,240万元的50%。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贷款人基本情况

1、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8,013.90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11号;法定代表人:周晓冰;经营范围: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原料药的生产,半合成抗生素中间体生产,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法定代表人:吴金波;经营范围:食用玉米油、保健品、兽药的生产与销售及中药材销售。

3、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492.2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17-1号;法定代表人:李增民;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医疗器械、中成药、化工原料、抗生素原料等医药进出口、批发和销售。

4、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3,01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17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涛;经营范围:生产片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散剂、保健食品、销售自产产品及普通货运。

5、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志良;经营范围: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化妆品、护肤类化妆品的生产。

6、河北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7,170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翟营北大街11号;法定代表人:周晓冰;经营范围:原料药(维生素C)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7、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812.18 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翟营北大街9号;法定代表人:周晓冰;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原料药(维生素B12、甲钴胺)。

8、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

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44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大道1110号中油大厦2601室;法定代表人:王立忱;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粉针剂(注射用硫酸链霉素、注射用氨曲南等)。

三、 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银行: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外部银行

2、委贷期限:壹年

3、委贷利率: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还款的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贷。

五、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外部提供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7-01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香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2017年度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135,000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对关联方或外部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已经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度为135,0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26,000万元;对外部单位担保9,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为年度总额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到期日分次逐笔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1: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焦公司”),其前身为石家庄焦化厂,始建于1941年,是我国第一家冶金焦炭生产厂,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北大街56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石焦于2005年6月改制成为多元化投资的非国有控股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生产冶金焦炭、城市煤气、煤化工系列产品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是石家庄市城供煤气唯一气源厂。

2015年以来,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受让了市国资委和石钢公司持有石焦的股权后,2015年5月26日以持股49%的第一大股东身份正式进驻石焦集团,并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完成对职工股权及石焦集团工会代持股权的收购工作。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变为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63.92%,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比36%,石焦工会占比0.08%。

注2:华坤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华坤公司51%股权;河北健坤商贸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占华坤公司49%股权。

三、对石焦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是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子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整体风险不大。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对石焦公司的担保为以前年度遗留事项,对公司不构成实质风险。上述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98,6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比例为18.5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89,6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6.87%;对外部担保9,0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69%。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 3 号),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日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 1170 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Y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披露日,宝德集团已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目前,随着石家庄市区地价的上涨,被查封土地及其他有效资产的价值远高于焦化集团的全部债务。鉴于上述情况,若首先执行查封资产,公司可不承担保证责任,即使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今后收回该项资产的可能性较大,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