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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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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5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四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3月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成斌、王子镐、王新华、李季鹏、吴杰江向董事会提交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7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年预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171万吨(含糊树脂3万吨),烧碱118万吨,电石210万吨,发电123.34亿度,粘胶纤维36.5万吨,纱线23.2万吨。2017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653,174万元,净利润222,74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4,117万元)。

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目标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本公司2017年盈利承诺。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46,449,598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93,180,463.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1、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3、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数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利率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5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7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1、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3、 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5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批准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46万股新股。实际发行235,899,078股,发行价格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于2013年9月6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99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405,748.84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已于2013年9月6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387619000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443,817,590.72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将12亿元募集资金汇入托克逊能化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447106以及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文核准,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等13人发行股份378,125,38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其中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开行新疆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年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三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新疆富丽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金富纱业募集资金净额1,322,644,300.00元,其中中泰化学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00.00元,新疆富丽达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00.00元。

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修订《管理办法》分别于2013年12月10日、12月27日经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在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2013年12月5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作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至2014年10月10日理财资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2010100100384540的理财专户已于2014年9月销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6510156006387619000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0月17日公司将国开行新疆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4年8月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约16.35亿元中的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托克逊能化一期60万吨/年电石项目。并同意托克逊能化开立2个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支出。托克逊能化分别于2014年8月21、22日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和国开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512010100100455263,国开行新疆分行账号为65101560064471060000。2014年10月13日,托克逊能化、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国开行新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日公司与国开行新疆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按方案实施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开行新疆分行(账户号:65101560065742360000)于2016年12月末办理销户,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1,286,210.44元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基本户。

注2: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存在未达账项,银行手续费39.28元银行已付,蓝天物流于2017年1月入账。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收支情况如下:

2015年1月6日托克逊能化与国开行新疆分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理财本金为2.6亿元,期限为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6日,待理财计划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理财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截至2016年1月6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本金2.6亿元及理财收益1,248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2月5日将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五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

2016年度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实际投入195,939,257.7元,累计已投入1,014,906,492.14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8台电石炉自2015年4月起陆续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到2015年9月经验收合格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项目达产后,预测实现年利润总额19,547.30万元,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投产后实际利润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收益有所差异,主要原因有托克逊能化的电石产品全部为本公司内部销售,内部结算价格较市场价格低,根据市场行情的考量,电石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目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5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编制了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疆富丽达”)2016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简介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6日由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实业”)、新疆豫棉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棉棉业”)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成立初期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6,000.00万元,其中浙江富丽达认缴出资18,000.00万元,实缴出资3,600.00万元,占股60%,泰昌实业认缴出资9,000.00万元,实缴出资1,800.00万元,占股30%,豫棉棉业认缴出资3,000.00万元,实缴出资600.00万元,占股10%。

2008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6,000.00万元变更为12,000.00万元,由浙江富丽达以货币出资6,000.00万元,经本次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2,000.00万元。

2008年4月15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泰昌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24%股权转让给浙江富丽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鉴于泰昌实业所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尚未缴纳,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为零对价转让。经本次股权转让后,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84%股权,泰昌实业持有公司6%股权,豫棉棉业持有公司10%股权。

2008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12,0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0万元,增加的6,000.00万元由浙江富丽达以货币出资。经本次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8,000.00万元。

2008年5月26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豫棉棉业将其持有的公司5%股权转让给浙江富丽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豫棉棉业将其尚未缴纳的2,400.00万元认缴出资中的1,500.00万元出资转让给浙江富丽达,因所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额尚未缴纳,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为零对价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89%股权,泰昌实业持有公司6%股权,豫棉棉业持有公司5%股权。

2008年7月6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实收资本由18,000.00万元增加至24,000.00万元,新增6,000.00万元由浙江富丽达以货币出资。经本次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4,000.00万元。

2008年8月1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实收资本由24,0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0万元,由浙江富丽达出资5,100.00万元,豫棉棉业出资900.00万元。经本次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00.00万元。

2010年5月4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豫棉棉业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5%股权以1,500.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新疆富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浙江富丽达出资26,700.00万元,占股89%,泰昌实业出资1,800.00万元,占股6%,富达投资出资1,500.00万元,占股5%。

2010年5月10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30,000.00万元变更为60,000.00万元,其中浙江富丽达共认缴53,400.00万元,泰昌实业共认缴3,600.00万元,富达投资共认缴3,000.00万元。股东会决定,本次出资30,000.00万元,由浙江富丽达、泰昌实业、富达投资于2012年5月19日前分期缴纳。截止2010年5月10日,本公司收到浙江富丽达出资13,350.00万元。经本次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3,350.00万元。

201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43,350.00万元增加至60,000.00万元,由浙江富丽达出资13,350.00万元,泰昌实业出资1,800.00万元,富达投资出资1,500.00万元。经本次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60,000.00万元。

2014年5月10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变更为85,714.286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25,714.286万元由新股东中泰化学缴纳,出资期限为2014年5月20日前。2014年5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泰化学本次出资款25,714.286万元。经本次出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85,714.286万元,实收资本85,714.286万元。本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浙江富丽达出资53,400.00万元,占股62.3%,中泰化学出资25,714.286万元,占股30%,泰昌实业出资3,600.00万元,占股4.2%,富达投资出资3,000.00万元,占股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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