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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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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的三级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泰山石膏(宜宾)有限公司、泰山石膏(綦江)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及泰山石膏其他的下属公司向中材环保采购设备。预计201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54.7万元。

(二十六)湖州煤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山南方)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55,588,837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水泥制造(具体产品以许可证为准)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子公司南方水泥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宣城泰山缓凝剂向煤山南方销售产品。预计201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0.4万元。

(二十七)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7,680,0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编辑出版《玻璃纤维》杂志;职业技能鉴定(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工业贵金属研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服务;发布印刷品广告;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实业投资;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劳保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里30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材集团的二级子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接受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产品检测服务。预计201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万元。

(二十八)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邑中联水泥)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水泥熟料、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干混砂浆、预拌商品混凝土(商砼)及其预制件、制品及销售;余热发电及销售;石灰石矿山开采、粉碎加工制砂、石子骨料及销售。(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平邑县平邑镇红泉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联水泥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向平邑中联水泥采购材料。预计201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万元。

(二十九)山东泰山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复材)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3,868.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功能高分子材料、专项化学用品、玻璃纤维制品及其设备、玻璃钢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漏板设备制造销售;非金属微粉加工销售;包装材料生产及销售;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应用及咨询;废旧玻璃纤维加工(不含防水玻璃生产);建筑防水材料及建筑防水生产设备加工、销售;纸制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来料加工;建筑防水施工。(以上项目需许可经营或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需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泰安经济开发区泰玻大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材集团的三级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泰山石膏及其下属公司向泰山复材采购材料。预计201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2.7万元。

(三十)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214,745,873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贵金属制品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销售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经济开发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材集团的二级子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泰山石膏及其下属公司向泰山玻纤采购材料。预计201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62.3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见“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与交易具体情况与本公告披露的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则适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果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向公司发放贷款,其委托贷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2012-12-24)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汽提高了相关资产的使用效率等。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必要、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因此,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2.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0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为满足泰山石膏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公司拟为泰山石膏提供总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和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具体如下:

1.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2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龙泽支行的人民币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3.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的人民币1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4.为泰山石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7,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5.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2,7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6.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路支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7.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山石膏全资拥有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泰山)、 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泰山)、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泰山)、 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泰山)、 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泰山)、 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泰山)、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泰山)、泰山石膏(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泰山)、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泰山)等9家子公司,并控股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山泰山)、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泰山)、 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山)等3家子公司,该等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为满足该等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拟由泰山石膏为该12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7,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和项目借款担保,具体如下:

1.同意泰山石膏为陕西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同意泰山石膏为铜陵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叁年;

3.同意泰山石膏为巢湖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4.同意泰山石膏为南通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人民币3,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5.同意泰山石膏为宣城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的人民币2,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6.同意泰山石膏为辽宁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7.同意泰山石膏为辽宁泰山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绥中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8.同意泰山石膏为广东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9.同意泰山石膏为东营泰山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0.同意泰山石膏为银川泰山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1.同意泰山石膏为平山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2.同意泰山石膏为秦皇岛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3.同意泰山石膏为福建泰山在上杭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蛟洋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

注册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5,56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石膏板护面纸、石材、轻钢龙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磷酸副产品磷石膏、建筑五金、陶瓷制品、机电产品、家具、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矿山机械配件销售;汽车配件零售;废纸、废纸箱收购、销售;玉石雕刻;装饰装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泰山石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直接持有泰山石膏7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泰山石膏23%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泰山石膏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811,790.97万元,负债总额为297,243.3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3437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92,196.36万元;2016年度,泰山石膏营业收入为589,920.79万元,利润总额为119,870.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0,939.73万元。

2.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7月

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渭清路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陕西泰山资产总额为17,863.66万元,负债总额为4,580.4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3,283.22万元;2016年,陕西泰山营业收入为15,315.13万元,利润总额为4,399.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51.15万元。

3.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

注册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陵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板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铜陵泰山资产总额为14,258.25万元,负债总额为6,756.1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7,502.09万元;2016年,铜陵泰山营业收入为16,267.66万元,利润总额为2,727.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484.92万元。

4.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

注册地点:巢湖市居巢区烔炀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筑用金属制品加工、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巢湖泰山资产总额为19,632.96万元,负债总额为9,444.5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0,188.37万元;2016年,巢湖泰山营业收入为22,008.12万元,利润总额为5,019.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629.18万元。

5.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

注册地点:海门市滨江街道深圳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全资子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通泰山资产总额为26,470.81万元,负债总额为6,139.1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20,331.70万元;2016年,南通泰山营业收入为32,225.44万元,利润总额为8,732.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279.03万元。

6.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

注册地点: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南环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他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宣城泰山资产总额为14,356.91万元,负债总额为6,723.0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7,633.85万元;2016年,宣城泰山营业收入为18,574.16万元,利润总额为4,596.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81.90万元。

7.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

注册地点: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330号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辽宁泰山资产总额为28,641.96万元,负债总额为16,147.2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2,494.70万元;2016年,辽宁泰山营业收入为18,786.96万元,利润总额为5,464.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21.64万元。

8.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

注册地点: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福园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泰山资产总额为19,476.69万元,负债总额为9,572.8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9,903.79万元;2016年,广东泰山营业收入为19,938.00万元,利润总额为2,399.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04.93万元。

9.泰山石膏(东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8月

注册地点:利津县明集乡(中小微企业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轻钢龙骨的生产、销售;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用金属制品、石膏制品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营泰山资产总额为17,372.48万元,负债总额为14,339.8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3,032.64万元;2016年,东营泰山营业收入为3,142.74万元,利润总额为143.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0.27万元。

10.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

注册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嘉明街221号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建材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和资质证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银川泰山资产总额为13,492.51万元,负债总额为4,105.9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9,386.55万元;2016年,银川泰山营业收入为13,833.61万元,利润总额为4,037.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08.42万元。

11.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6月

注册地点:平山县平山镇电厂路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石家庄华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平山泰山资产总额为7,691.03万元,负债总额为2,082.3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5,608.70万元;2016年,平山泰山营业收入为11,519.49万元,利润总额为3,045.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50.03万元。

12.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

注册地点: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秦皇岛泰山资产总额为5,310.17万元,负债总额为1,997.7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3,312.46万元;2016年,秦皇岛泰山营业收入为7,387.81万元,利润总额为815.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83.72万元。

13.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6月

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乡坪埔村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6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60%股权,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泰山资产总额为19,926.62万元,负债总额为11,541.1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8,385.44万元;2016年,福建泰山营业收入为13,102.34万元,利润总额为2,156.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11.2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泰山石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泰山石膏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陕西泰山、铜陵泰山、巢湖泰山、南通泰山、宣城泰山、辽宁泰山、广东泰山、东营泰山、银川泰山、平山泰山、秦皇岛泰山、福建泰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这12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泰山石膏以及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上述12家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泰山石膏为其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平山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平山泰山30%股权的股东石家庄华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泰山石膏与其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按照投资额的固定比例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对泰山石膏向平山泰山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平山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秦皇岛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秦皇岛泰山30%股权的股东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于2010年4月17日签署的股东会决议,约定按照销售纸面石膏板的固定价格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对泰山石膏向秦皇岛泰山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秦皇岛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福建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福建泰山40%股权的股东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泰山石膏与其于2011年11月7日签署的《协议书》约定按照投资额的固定比例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对泰山石膏向福建泰山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福建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陕西泰山、铜陵泰山、巢湖泰山、南通泰山、宣城泰山、辽宁泰山、广东泰山、东营泰山、银川泰山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对泰山石膏向上述9家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3月15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3,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37,576.25万元的10.94%。前述全部担保系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17年3月15日,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0元。

六、其他

1.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0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减少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或公司)控股级次,理顺控股关系,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营运效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法定程序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投资)实施吸收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资产移交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北新建材

1.法定代表人:王兵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97400C

5.注册资本:178,857.9717 万元

(注:该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6.经营范围: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能源技术及产品、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能源技术及产品、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木材、矿产品、五金交电、水暖管件、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机械;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新建材母公司总资产10,219,121,597.88元,总负债1,131,776,595.75元,实现营业收入537,778,155.73元,净利润201,697,923.24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东联投资

1.法定代表人:杨艳军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52号楼五层517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00243555

5.注册资本:3579.375 万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联投资总资产706,932,667.93元,总负债7,000,000.00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929.9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北新建材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东联投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北新建材继续存续,东联投资予以注销。吸收合并后,北新建材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2.合并各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正式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各方尽快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定程序办理被吸收合并公司的注销手续。

5.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6.吸收合并后,东联投资拥有或享受的所有资产、债权、利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转移至北新建材,北新建材承续东联投资的全部债权、债务。因吸收合并而解散前与相关当事人签署的合同的主体均变更为北新建材,权利义务全部由北新建材承续。

三、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吸收合并事宜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批准本次吸收合并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资产移交等。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东联投资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重庆綦江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在重庆綦江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投资累计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区、出资方式和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扶欢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要面向重庆和四川省南部市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9,545.26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12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4.72%。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该项目由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重庆綦江有限公司为建设及运营主体。泰山石膏重庆綦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轻钢龙骨、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生产线新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及泰山石膏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石膏板制造成本,缩小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物流半径,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项目采用附近的工业副产石膏作为原材料,产品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石膏、护面纸、煤炭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3,649,438.24元;本年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2,500,000,000.00元,本年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2,790,000,000.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8,137,281.0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98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270,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2,500,000,000.00元,收回本金2,790,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58,137,281.0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864,487,842.84元,本年度使用293,649,438.24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138,137,281.0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630,552.87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88,582,328.87元(其中以前年度为53,855,040.36元,本年度为34,727,288.5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五个项目;2016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293,649,438.24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58,137,281.08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99,121,883.04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703,213,316.90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86,555,298.54元,本年度投入资金77,394,578.08元,累计投入资金163,949,876.62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天津建材基地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开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手续;完成了石膏板项目招标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工作和临时用水用电、临建搭设、临时网络通讯等临建工程,并完成土地平整、围墙、门卫及部分道路基础等建设工程。综合楼、办公楼、食堂主体封顶,后续将进行内部工程;生产车间主体钢结构完成,部分设备基础浇筑完成;道路管网同步施工。生产线部分设备加工制造过程中,外购设备在招标过程中。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591,297.8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789,519.7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380,817.64元。

(2)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已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获得环评批复完成土地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规划相关手续在办理中。项目前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正在进行中。项目场地已经平整完成。项目厂房建设、设备制造、设备安装、调试、投产等项工作,将在各方面密切配合和有关部门及单位的支持下顺利实施。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52,109.7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03,582.33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55,692.03元。

(3)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嘉兴建材基地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年产1.5万吨轻钢龙骨生产线一条以及年产200万平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一条。目前一期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建筑、倒班宿舍、综合楼及食堂等建筑工程已施工完成并验收,生产线及其他设备等已完成安装调试,2016年8月1日正式转固投产;配套石膏库在建中。轻钢龙骨等项目正在筹划中。本项目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9,411,890.9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356,728.29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14,768,619.26元。

上述建材基地建设项目中,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地方政府区域规划变化致使供电施工条件不具备、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土地指标的招拍挂程序滞后等原因、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分批建设等原因,导致这三个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推迟。目前,这些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在有序推进。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方,加快推进上述三个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按照本次计划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4)陕西石膏板项目:富平建材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证;取得了相应标段的建设工程规划证和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手续;完成了土地平整、围墙、门卫及部分道路基础建设工程;石膏板项目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建筑、倒班宿舍、综合楼及食堂等建筑工程施工进展顺利;项目建设在各方面配合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按计划有序进行。本项目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35,403.93元。

(5)井冈山石膏板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完成了工程勘查、造价咨询,签订了厂房设计合同等前期工作。本项目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09,343.76元。

2.结构钢骨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80,061,433.86元,本项目以前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2016年2月公司决议变更本项目资金用途,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四)其他重大事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实施的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一)1. 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在本期将175,970,000.00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30,001,622.27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130,250,325.07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38,009,707.46元,累计投入资金168,260,032.53元。未来科技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综合科研楼主体基本完工,目前正在进行热力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的调试工作,室外铺装、绿化准备施工;精装修工程样板间施工已完成。整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北京市重点工程,经公司研究,拟以该研发项目为契机,将该项目打造成为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采用目前建材领域新研发的新材料、新产品,由于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及使用超出预期时间,以及一期综合科研楼主体工程验收程序等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推迟。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方,加快推进建设进度,争取按照本次计划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4.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50,000,565.91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12,682,219.23元,本年度投入资金2,275,152.70元,累计投入资金14,957,371.93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品牌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持续深化“制高点”战略,在“钻石十年”实行新一轮奥斯卡计划,并已取得多项重要成果。诺贝尔奖获得者蒙代尔领衔的世界品牌实验室对北新建材2016年品牌价值估算达405.28亿元,占据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75位,亚洲品牌500强166位(亚洲建材三强)。龙牌继续由行业品牌向社会品牌迈进,品牌制高点战略再夺新高。北新建材自主研发的龙牌净醛石膏板在G20峰会为全球领导人打造健康环保的“零甲醛空间”,龙牌系列产品也不断成功中标世界互联网大会举办地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阿里巴巴在杭州西溪湿地“淘宝城”项目、全球体量最大开发项目-武汉泛海CBD等地标项目。在获得“中国石膏工业标杆”、“中国品牌年度大奖NO.1”等众多业内业外大奖的同时,北新建材一举摘得被誉为中国工业“奥斯卡”的“中国工业大奖”。该奖项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业领域的最高奖项,也被誉为中国规格最高、过程最严格的国家级奖项评审之一,这也是我国建筑材料行业第一次获得此项大奖。

公司已经完成了5个区域公司展厅以及部分生产工厂的展厅建设工作,并在重点市场开始逐步推进专卖店终端展示模式,且取得了有效进展。

公司提出“四个市场”“四个转变”新的营销思路,在全国八大销售区域新设计、建设形象店及展厅101个,系统展示新产品及新工艺、新工法;完成技术交流与产品推广会420场次,参加行业展会9个,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树立大型广告牌30块。为宣传公司荣获“中国工业大奖”企业荣誉,全国市场制作宣传横幅与海报各8,000个和170,00个。北新建材未来科技城大型展厅进入深化设计与方案优化中。

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682,219.2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3,818.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906,037.23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2016年通过大量的客户参观交流,完成了信息化建设的招标工作,确定了软件供应商和硬件系统实施商,后续工作将稳步推进。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334.7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334.70元。

5.偿还银行贷款: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35,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635,000,000.00元。此项目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1)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500,000,000.00元,共确认结构存款收益34,139,123.30元。截止期末,公司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980,000,000.00元,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9,526,904.1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日及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1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2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确定实际投资金额、签署有关文件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2017年度,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各自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5.投资要求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审批程序

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对有关人员的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1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下午15:00—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确定2016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12.《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第10项、第11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4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7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景业

联系电话: 010-68138782

传 真: 010-68138822

电子邮件: 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备注:

1.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