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2017-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7-00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节能)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重庆中节能与长江电力于2016年12月29日签署了《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重庆中节能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01,256,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长江电力,该股权转让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后生效。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收到重庆中节能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全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48号),同意重庆中节能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1,256,000股协议转让给长江电力。转让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后,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101,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重庆中节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