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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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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昌达 股票代码:300278 (住址: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号)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面值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亿元(2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三、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56,509.16万元(2016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0.58%,母公司净资产为135,181.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62%;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合并口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566.03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本期债券预期票面利率区间为4.50%-6.50%,根据该询价区间上限6.50%,发行总额上限5亿元测算,2013年至2015年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71倍,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根据发行人2017年2月27日公告的《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合并口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836.79万元(2014年、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和2016业绩快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其中2016年数据未经审计),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五、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公司承诺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给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六、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八、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期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担保期限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期债券到期日后2年止。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者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担保安排的约定。尽管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备或无法履行,债券投资者亦无法通过保证人受偿本期债券本息,从而对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存在坏账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8,955.57万元、39,871.89万元、80,121.43万元和110,759.2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分别为31.41%、36.08%、40.81%和43.83%。发行人客户大多为国内整车制造、工程机械行业内大型企业,客户规模较大、资信优良,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且公司已经按照内部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如果未来内部控制制度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未被有效执行,或整体行业环境恶化,发行人仍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或者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0,162.38万元、39,819.07万元、58,414.25万元和58,112.20万元。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及原材料。由于存货周转较快、库龄较短,发行人未对存货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但库存商品在存货中占比较大,出现存货因被淘汰、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时,仍存在跌价风险。

十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0.00万元、52,629.82万元、84,371.55万元和88,154.0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分别为0.00%、60.37%、65.60%和61.10%。如果子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960.00万元、19,814.30万元、46,897.62万元和90,843.76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负债的39.99%、33.08%、26.46%和37.77%,占比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并增加了生产投入,所需流动资金加大所致。公司的短期债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十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69.84万元、-2,161.84万元、-2,997.34万元和-22,482.02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存在为负的风险。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状况欠佳,将会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

十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31.07%、29.33%、17.93%和18.86%,毛利率变动呈下降趋势。如果发行人毛利率未来持续下降,将会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从而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十六、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2,612.15万元、应收票据1,183.48万元、应收账款15,166.27万元、无形资产14,565.13万元和固定资产23,642.25万元,合计67,169.28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9月末净资产的42.92%。如果公司因流动性不足或因借款集中到期等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则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甚至处置,对公司的资产及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七、汽车在我国仍属于高档耐用消费品,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通胀水平、资金供给以及消费信贷政策等多种因素的相关性较强。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国内汽车市场发展和消费产生较大的影响。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业作为整车制造的上游行业,将受到汽车市场发展和消费走势的影响,即间接受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研发和销售,整体资产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若宏观经济持续走低,严重影响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可能会使公司经营面临风险。

十八、随着国内汽车市场持续较快发展,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行业持续吸引着新的进入者,同时现有企业为巩固市场地位,不断加大产能建设、市场拓展力度及技术研发投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尽管公司目前在技术、质量、服务、客户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但是如果汽车行业业务投入过大、过快导致产能过剩,引起市场剧烈波动,或公司不能在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行业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可能面临产品销量、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发展。

十九、公司产品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与人工成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铝、铜等。若原材料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则会导致公司产品成本上涨的风险。同时,过去十年,汽车行业的薪酬水平增长明显,随着未来中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工成本仍将呈现上升趋势。原材料价格与人工成本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与人工成本的上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二十、近年来,国内汽车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随着国内汽车市场增长趋缓、乘用车产能不断扩张、新品大量投放,行业产能的释放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车厂为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降价压力将逐步传递给行业上游企业。因此发行人产品存在配套价格下降的风险,可能会造成公司盈利水平的下降。

二十一、截至2016年9月末,颜华直接持有本公司30.1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妻子罗慧直接持有本公司2.66%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2.8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仍存在颜华、罗慧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方面进行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十二、截至2016年12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颜华先生和罗慧女士合计持有发行人32.81%的股份,其中控股股东颜华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9.79%。2016年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538万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2,608万元,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获得证监会的核准。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颜华先生和罗慧女士合计持股比例将变更为27.92%,若控股股东颜华先生无法及时偿还质押股票相关债务使其被强制拍卖或处置,将使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二十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十四、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54,504.3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30000004457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44646082Y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华昌达

股票代码:300278

董事会秘书:张琳

联系电话:0719-8767909

传真:0719-8767768

公司网址:www.hchd.com.cn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电气、环保设备、机械输送系统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刃量具、工装夹具,仪器仪表,检测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水泵阀门、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品)、金属材料、建材销售;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7年1月4日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颜华批准《关于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决定》,该符合内部决策程序,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等具体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主体: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含)2亿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亿元的发行额度。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7年3月22日。

利息登记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3月22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3月22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3月22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杨支行。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场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期公司债券于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不可进行质押式回购。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发行相关日期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3月21日。

2、发行首日:2017年3月22日。

3、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3月22日至3月23日。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泽

住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

联系电话:0719-8767909

传真:0719-8767768

联系人:张琳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项目负责人:杨晓虹、屠修远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顾峰、高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SK大厦33、36、37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1838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注册会计师:伍志超、向辉、张文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分析师:唐启元、曾永健、刘春天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六)担保人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联系人:白俊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电话:0755-82852463

传真:0755-82852555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联系人:杨晓虹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联系人:焦珣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088号

电话:021-20776608

传真:021-58765082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667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戴文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 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评级出具的《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G139-X号),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 正面

(1) 汽车工业发展为汽车装备制造业带来较大利好

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提升,行业增速在2016年进一步加快,前三季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942.2万辆和1,936.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3%和13.2%,高于上年同期增速14.1和12.9个百分点,同时工艺技术进步,推动汽车装备领域国产化率不断提升,为本土汽车装备厂商带来较大利好。

(2) 重组合并大幅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近年,公司先后重组合并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Dearborn Mid-West Company,LLC等装备制造企业,大幅拓宽业务品类,促进了工业机器人集成装备业务以及境外市场发展,业务发展速度快。

(3) 客户积累丰富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得益于多年的市场发展,公司已与户包括通用、大众、上汽、北汽、宝马、福特、沃尔沃、克莱斯勒、吉利、长安、日产、本田、丰田等大量客户建立长期服务关系,客户积累丰富。

(4)担保安排对本次债券偿付安全性的有效提升。

担保方深圳高新投为专业性的担保机构,具备极强的综合实力,由其提供的保证担保能有效提升本次债券本息到期偿付的安全性。

2、 关注

(1)债务规模持续上升

2013~2015年及2016年三季度末,公司总债务分别为1.62亿元、2.52亿元、6.10亿元和11.95亿元;同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34%、30.30%、54.54%和60.58%;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22.81%、15.48%、29.23%和43.30%。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偿债压力上升。

(2)经营管理风险上升

经营管理风险上升。近年,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实现整体规模扩张,但随之加大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难度,且考虑到境外企业与公司在经营管理环境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对公司内控制度以及管理层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及时适应经营变化的需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削弱,提升管理风险。

(3)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加剧流动性风险

2013~2016三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0亿元、3.99亿元、8.01亿元和11.08亿元,公司产品发出后需在客户现场开展安装调试,加之给予客户10%的质保金,导致应收账款回笼缓慢,随着业务规模扩张,公司流动性风险上升。

(4)后续业务或难以维持强劲增长趋势

公司近年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主要得益于连续资产合并重组推动,未来能否保持强劲的业务增长趋势值得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中诚信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公司债存续期(本次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中诚信评级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中诚信评级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中诚信评级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中诚信评级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中诚信评级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交易日内,中诚信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评级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中诚信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共获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14.79亿元,其中尚未使用授信额度5.57亿元,银行授信不具备强制执行性且授信额度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作为A股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5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1.95%。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泽

公司设立日期:2003年2月27日

公司上市日期:2011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4,504.34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54,504.34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

邮政编码:44201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琳

联系电话:0719-8767909

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电气、环保设备、机械输送系统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刃量具、工装夹具,仪器仪表,检测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水泵阀门、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品)、金属材料、建材销售;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30000004457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44646082Y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hchd.com.cn

电子信箱:hchd@hchd.com.cn

传真:0719-8767768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2月的十堰华昌达科工贸有限公司,由颜华、罗慧共同出资设立,后于2006年3月名称变更为十堰华昌达机电有限公司,2010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1898号文批准,华昌达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2,170万股,并于2011年12月16日于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78”。

公司以十堰华昌达机电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4,806,132.50元中的57,500,000.00元折为股本,其余27,306,132.50元计入资本公积。2010年10月13日,公司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42030000004457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华昌达系其前身十堰华昌达机电有限公司以截至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84,806,132.50元以1.4749:1的比例折为57,5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3日,华昌达在十堰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了注册号为42030000004457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7,50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2-0042号《验资报告》。

2、首次增资

2010年10月28日,华昌达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750万股的议案》,华昌达向广州基石定向增发750万股,每股价格为7.99元,合计金额5,992.50万元,增资金额中的7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余下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昌达的总股本变为6,500万股,2010年10月28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45号《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0月28日,华昌达已收到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出资7,500,000元,累计注册资本65,000,000.00元。首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1898号文批准,华昌达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2,170万股,并于2011年12月16日于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78”。发行上市后,华昌达的总股本变为8,670万股。2011年12月12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2-0049号《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12日,华昌达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709,490.00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86,700,000.00元。

新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年5月14日,华昌达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即以华昌达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8,6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现金2元(含税)。本次转增后,华昌达的总股本增至17,340万股。2012年7月17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39号《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7月13日,华昌达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73,400,000元。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3,400,000 股,具体如下:

*注:公司发起人股东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2 年更名为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变更登记。

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4年5月12日,经华昌达2014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75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华昌达向陈泽发行2,960,819股股份、向胡东群发行1,953,279股股份、向贾彬发行504,835股股份、向步智林发行2,070,723股股份、向李军发行247,966股股份、向李海峰发行247,966股股份、向徐学骏发行404,061股股份、向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580,930股股份、向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发行1,580,930股股份、向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221,389股股份,以现金方式向陈泽、胡东群、贾彬、步智林、李军、李海峰、徐学骏支付50,000,000元,收购上海德梅柯100%股权。华昌达同时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颜华以及九派创投发行26,348,808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10,000,000元。

2014年9月25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2-00037号《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9月24日,华昌达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72,521,706.00元。

截至2014年10月重组完成后,华昌达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6、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3月11日根据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以2014年末总股本272,521,706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华昌达总股本为545,043,412股,注册资本变为545,043,412.00元。

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5】第2-00017号《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3月11日,华昌达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45,043,412.00元。

本公司已通过历年的工商年度检验。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颜华夫妇,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变化。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收购上海德梅柯100%股权

经华昌达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75号文件批复,华昌达向陈泽发行2,960,819股股份、向胡东群发行1,953,279股股份、向贾彬发行504,835股股份、向步智林发行2,070,723股股份、向李军发行247,966股股份、向李海峰发行247,966股股份、向徐学骏发行404,061股股份、向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580,930股股份、向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发行1,580,930股股份、向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221,389股股份,以现金方式向陈泽、胡东群、贾彬、步智林、李军、李海峰、徐学骏支付5,000万元,收购上海德梅柯100%股权。华昌达同时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颜华以及九派创投发行26,348,808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1,000万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177 号评估报告,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2,477.11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6,796.3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680.80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010.60万元。

在该次交易中华昌达购买了上海德梅柯100%股权。根据华昌达、上海德梅柯2013年度合并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德梅柯的总资产、净资产取值分别以标的资产对应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孰高为准。

由于上海德梅柯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4.28%,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华昌达收购上海德梅柯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10月17日,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至此该次交易实施完毕。

2、收购DMW全资子公司Dearborn Mid-West Company,LLC100%股权

经华昌达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湖北省商务厅备案,华昌达通过美国全资孙公司Huachangda Cross America Inc.用现金收购Dearborn Mid-West Conveyor Co.全资子公司Dearborn Mid-West Company, LLC 100%的股权,此次交易最终交易对价为5,387.23万美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48号评估报告所示,DMW, LLC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4,118.16万元,

在该次交易中华昌达购买了Dearborn Mid-West Company, LLC 100%股权。根据华昌达、Dearborn Mid-West Company, LLC 2014 年度合并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23版)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