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公告编号:2017-022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其中王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朝阳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6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011,524.71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5,809,095.20元。

鉴于上述公司2016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348,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9,643,630.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42,704,4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5,052,458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年报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至第六项、第十二项至第十五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第十项议案的报告。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决议并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3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俊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6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011,524.71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5,809,095.20元。

鉴于上述公司2016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348,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9,643,630.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42,704,4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5,052,458股。

监事会意见: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903.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同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16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4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125,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22,500,000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5,625,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2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89,950,000.00元,扣减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8,611,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338,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1月27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4】第1042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2号)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848,044股,发行价格为55.2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999,998.80元,扣减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4,730,04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5,269,950.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2月6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01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3,548,486.68元,2016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08,809.89元;累计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78,270,928.11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96,832.68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55,164,604.5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35,880,555.98元,2016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273,771.31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112,663,166.1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龙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龙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4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年3月13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7.71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3月28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3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98.3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4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7年1月6日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柳州医药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工程项目效益说明:1、该项目整体上实质为成本中心,通过提升公司的仓储规模、物流配送能力与配送效率,为医药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撑,进而带来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的增长,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转入固定资产。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投承诺效益为:项目投产后,第1年负荷运营45%,第2年负荷运营60%,第3年负荷运营80%,第4年开始达产,达到满负荷运营。项目达产当年预计公司物流配送能力(营业收入)达68亿元,利润总额2.18亿元,净利润1.63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5.59亿元,利润总额4.06亿元,净利润3.44亿元,与该项目承诺经济效益比较,公司在该项目完全达产前已实现项目预测效益,且该项目能为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进一步保障和支撑。

附件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5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903.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7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12.5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2,250.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562.50万股,发行价格为26.22元/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61.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13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1月27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4】第10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龙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止2017年3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