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597,527.83元, 截至2016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88,144,042.30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32,157,534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2.5元(含税)。2016年度公司共计分配股利608,039,383.50(含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707,076,713.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32,157,5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486,431,507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2,918,589,041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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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玻璃纤维纱。报告期内,公司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为730,390.00万元,占2016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09%。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公司对浙江桐乡、四川成都、江西九江、埃及四大生产基地的大宗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制度,对下属公司的采购主要通过“统一谈判,分别签约”方式进行管理。原料采购按照“年度招标、公开招标”原则,采取包括公开竞标、参照价竞标等方式,在原材料市场价格处于上行通道时,采用签订长期合同的方式,减弱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波动性;辅料采购则采用订单价,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公司同时制订了供应商考评制度,针对合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供应商加以改进,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2)生产模式
以销定产,采用以拉动式为主、以推进式为辅的柔性生产方式。
3)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以直销为主,少量代理为辅;境外销售主要采用海外贸易子公司、经销商、直销三种方式相结合。
(3)行业情况说明
作为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玻璃纤维具有耐热性高、电绝缘性高、耐化学介质性能高、拉伸强度高、比重轻、延伸小、吸湿低、吸音等优异性能,是一种良好的传统材料替代材料,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土木建筑、工业设备、国防军工、汽车、医疗以及风力发电、环保等产业,通常作为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长为一门新兴的材料工业。
全球玻璃纤维产量在2000年后进入快速增长期,并且主要体现在中国的产量飞速增长。我国玻纤行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发展历史相对较短但成长迅速,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产能的快速投放,我国玻璃纤维行业规模日益扩大,世界地位不断提升,目前已成为世界玻纤产能第一大国。“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玻璃纤维发展最快的时期,产品结构升级步伐加快,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玻璃纤维的产销量快速上升,国内玻纤产能已超过全球玻纤总产能的50%以上。“十二五”期间,我国玻纤生产企业致力于转型升级,有效控制产能释放,形成了良好的市场供求格局,行业总体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的玻纤产能在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65%,而同期全球产能年均复合增长率仅为1.70%。根据中国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16年末,国内全行业玻璃纤维纱产量362万吨,在市场调节和全行业努力下,玻璃纤维纱产能结构持续优化。
由于玻璃纤维行业具有集中度高的竞争格局,新进入企业很难通过技术转让获取玻纤生产的核心技术。且存在较高的技术、资金、政策壁垒,面对已有几十年发展历史的海外玻纤企业,中国玻纤企业凭借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玻璃纤维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已逐渐赶超国外企业,以中国巨石为代表的国内企业更是在大型池窑建设、大漏板加工、纯氧燃烧等核心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在行业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的双向作用下,自2014年开始,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实现了量价齐升,利润大幅提升。目前全行业市场需求稳定,产能利用率高位运行,行业呈现良好景气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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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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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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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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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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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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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2012玻纤债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9年10月17日,公司已于2016年10月7日如期支付本期债券2015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16日期间的利息,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12玻纤债”进行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2玻纤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跟踪评级报告披露时间的要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已于2016年4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敬请投资者关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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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是公司“十三五”战略的开局之年,受供需关系改善的影响,玻纤行业持续向好。同时,由于全球经济复苏持续调整变革,中国经济也步入新常态,劳动力成本上升,反倾销影响持续,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难度不断加大。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以“优结构、促升级,拓市场、谋布局,强创新、固优势,精管理、强品牌,提效能、降成本,带队伍、传文化”为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市场拓展,完善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巩固领先优势;深入推进精细管理,增强品牌效益;深入推进效能提升,坚持降本增效;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倡导文化引领。公司上下全面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变化,抢抓机遇谋突破,攻坚克难谋发展,坚持稳中有进,实现稳中有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公司 “高性能玻璃纤维低成本大规模生产技术与成套装备开发”项目获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获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颁发的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的全国首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评选的浙江省高新技术百强企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第一届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综合奖。
1、2016年度公司重大项目
(1)国际化战略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国际化业务,加快“以外供外”步伐,2016年公司埃及二期年产8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一期项目基础上有大幅提升,并向国内先进生产线靠拢,三期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于2016年全面启动,目前进展情况良好,预计将于2017年下半年建成投产。
本着工厂前移、研发前移、人才前引、就地生产、靠近客户、贴近市场、以外供外的总体原则,美国年产8万吨生产线项目于当地时间2016年12月8日顺利奠基,进入实质建设阶段,证明公司已经充分具备在境外建设世界一流玻纤生产线的实力和能力,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在未来国际竞争中先行一步的主动权。
(2)冷修技改成效显著
2016年桐乡本部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二期工程)、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相继进行冷修技改。技改后各条生产线的质量水平、产能效率将更上新台阶,成本节约更有竞争力,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和成本比较优势夯实基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3)产业一体化有新进展
2016年,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叶腊石微粉生产线扩建项目按计划推进,设计工作已全面铺开;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等有序推进,标志着公司在提供“玻纤+树脂”复合材料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上,在产业结构调整、相关多元化发展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2016年,公司实现参股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下游产业链得到实质性延伸,业务整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并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强下游复合材料相关项目投资机会的调查和研究。
(4)智能制造蓄势待发
智慧工厂建设是公司技术及装备提升和储备的重要举措,以桐乡本部的一个工厂为试点,MES系统示范项目正式实施,为公司未来的智能转型打好基础。2016年5月,玻纤产业智能制造基地正式奠基,标志着公司的智能制造已经从战略落实到行动,智能制造项目将定位于高起点、高水平、智能化、差异化,将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工信部“两化融合”要求为契机,为公司在行业格局中加强和巩固领导地位谋得先机。智能制造项目将极大提高生产效率,为行业新老产能结构优化、行业技术进步、质量不断提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2、2016年度公司重要工作
(1)结构调整和市场开拓双面开花
公司以销售结构为主导,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全力支持风电用纱、热塑产品、短切原丝、玻纤制品等重点高端市场开发,高端客户比例稳步提升。在产品结构调整上,以高端化、差别化、制品化比例提升为方向,实现风能产品、热塑产品、短切原丝产品比例的稳步提升。大力推进“生产云”建设,努力协调四地产销平衡,有序规划主导产品生产线,适时推进备用生产线,对重点产品、重点客户实行定线生产和发货,全面保障订单的保质保量完成。积极主动挖掘库存处理机会,库存优等品率再创历史新高。
市场开拓迎难而上,在开发新客户,尤其是在开拓欧美地区大型跨国客户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反倾销国家和地区依托埃及工厂优势,销售增量明显。销售部门不断提升销售服务质量,受到客户好评,大客户订单逐步增加,全年总销量、总销售额和资金回款再创历史新高。
(2)不断完善精细化管理,为质量稳定和提升保驾护航
公司正式实施了《产品质量经理人制度及实施办法》,从生产线、产品牌号、质量负责人以及产品生产控制要点、制度文件、产品客户信息等方面全面把关产品质量控制各个环节。在提升产品质量、搭建质量活动平台、明确相关环节产品质量主要负责人、落实质量相关制度执行、维护产品质量稳定、保障新产品研发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效率等方面进一步做精做细。
(3)产品研发创新剑指高端,科技管理主动有为
2016年,公司新产品开发瞄准高端和前沿市场,成功推出E8高模量玻璃纤维,E8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复合材料领域,可填补超高模量国际市场空白,进一步推动大型风力叶片的革新和应用。相比E6、E7产品,E8模量更高,抗疲劳性能更好,并能保持优异的电绝缘性能。此外,管道用纱和高浸渍LFT用纱开发取得良好进展,将进一步开拓欧美市场;高性能电子布用处理剂和高性能电子纱用浸润剂开发成功,大幅提高了公司电子布和电子细纱产品在高端市场的竞争力。
创新管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策划转变,系统性策划组织了一系列重点技术创新课题,重大科技创新立项18项,一般创新立项72项。技术标准管理围绕提质量、提效率展开,首次主编两项国家标准并已正式立项;牌号管理从粗纱扩展到化工原料产品和电子纱、电子布产品,进一步规范命名、标识和增减。专利申报从数量向质量转变,着重提高发明专利和授权量占比,提升整体专利水平,全年共有74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1件),专利布局进一步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63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10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73%。
(二)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增1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即新投资成立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2016年8月3日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公司认缴出资10,500万美元,占70%股权。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江林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0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597,527.83元,截至2016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88,144,042.30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32,157,534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2.5元(含税)。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707,076,713.67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32,157,5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486,431,507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2,918,589,041股。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评方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根据其2016年度的工作拟确定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96万元和20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7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17年度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
2016年度,预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进出口”)、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共计164,345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共计110,753万元。
鉴于公司与恒石纤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金额267万元,与中建材贸易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金额3,876万元,已重新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及确认。
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在审议与中建材进出口、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恒石纤维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中建材进出口、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恒石纤维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销售、材料采购、运输、租赁等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75,73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在审议与中建材进出口、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恒石纤维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在317亿元总额度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授信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及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和7.2亿美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及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10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互换掉期业务、贵金属期货交易。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业务开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绿色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5年以内,利率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电子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年产1万吨无碱玻璃纤维电子纱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实施年产5,000万米电子布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35,670.21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玻璃熔块环保窑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玻璃纤维环保窑技改项目的议案》,现由于项目实施方案发生变化,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23,000吨玻璃熔块环保窑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2,173.82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桐乡经济开发区新建30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均为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92,088.52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营业执照号变更、董事会权限变化,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听取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7年4月11日下午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9:30-11:30,13:00-15:00)
会议内容:
(1)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电子布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7)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8)听取《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0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年度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运作,并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和管理层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仔细认真地检查,认为201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2015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896,6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997.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445,37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8日到位,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都已履行了相关程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4.50亿元(含14.50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收购了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6.52%股权,收购价格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作为参照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7、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之间的差异情况
2016年度,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布了2015年度、2016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业绩预增公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公司实际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1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预计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科技”)
3、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4、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5、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攀登”)
6、桐乡金石贵金属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金石”)
7、桐乡磊石微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磊石”)
8、湖北红嘉高岭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红嘉”)
9、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
10、巨石集团境外控股子公司
● 2017年预计贷款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130亿元人民币和7.2元亿美元
● 公司2016年末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4.74亿元人民币
● 公司2016年末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未超过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各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17年公司将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及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和7.2亿美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为准
担保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87,343.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90,375.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6,968.37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33,268.1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2.47%。
2、北新科技
北新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蔡国斌;主要经营:新材料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广告业务;仓储、货运业务;家庭装饰设计、施工;煤炭批发经营。
北新科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0,944.1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805.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138.50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796.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4.77%。
3、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九江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1,804.1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5,972.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5,831.55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5,206.7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1.79%。
4、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123,990.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成都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74,484.7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1,990.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2,494.52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15,466.7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44%。
5、巨石攀登
巨石攀登是巨石集团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1,0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志坚;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限IT产业及其他高科技领域用)。
巨石攀登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09,921.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405.7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1,515.92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880.5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6.74%。
6、桐乡金石
桐乡金石是巨石集团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60.46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沈伟锋;主要经营:生产销售玻纤专用铂铑设备。
桐乡金石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1,354.9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67.4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0,887.56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3,151.8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49%。
7、桐乡磊石
桐乡磊石是巨石集团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2,400.36万元;法定代表人:邢文忠;主要经营: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深加工。
桐乡磊石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44,633.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76.8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4,157.02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4,961.1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7%。
8、湖北红嘉
湖北红嘉是巨石集团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湖北省宜都市工业园;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国荣;主要经营:高岭土、泥炭及其他非金属矿(煤炭除外)、耐火材料加工、销售。
湖北红嘉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5,344.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034.0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10.66万元人民币,2016年净利润27.8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4.19%。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目的是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预计2017年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和7.2亿美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162.88%,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1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营业执照号变更、董事会权限变化,拟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1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1号)核准,公司2015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96,652股,发行价为20.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9,999,997.7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人民币56,554,61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445,378.3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02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直接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096,933,228.95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3,268,697,657.99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74,747,720.39元,其存放及去向包括:(1)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4,561,608.53 元,(2)存放委托理财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3)存放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877,048.90元(该部分款项拟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支付结算手续费用为人民币3,229.83元。上述(1)-(4)项合计人民币1,533,441,887.26元,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74,747,720.3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8,694,166.87元,差异系本期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及理财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21,764,429.0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718号《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6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4.50亿元(含14.50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报告期内共确认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人民币58,694,166.8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九、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5499-3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巨石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巨石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巨石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5499-3号)。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8日
附件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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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建设,其中巨石埃及二期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已经建成并投产。截至报告期末,投产项目运营期不足1个年度,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1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18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两议案过程中,在对公司及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建材进出口”)、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复连众”)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在对公司及巨石集团与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事前审核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进行的,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预测发生并已披露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4,345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10,753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鉴于公司与恒石纤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金额267万元,与中建材贸易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年初预计金额3,876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及确认。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75,736万元,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比2016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随着市场需求增长,预计公司对关联方的玻纤销售金额将大幅增加,以及由于销量增加,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大幅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
中建材进出口系成立于1994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4号楼17-21层;法定代表人为陈咏新;注册资金为26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10日);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销售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汽车配件、五金矿产、交电化工、机械设备、工具配件、仪器仪表、木材纸张、土特产品、日用百货、轻工纺织品;室内外装饰及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组织展览展销;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2016年末资产总额436.81亿元,负债365.29亿元,全年营业收入653.31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16年未经审定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建材进出口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建材进出口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建材进出口是国内较早成立的专业进出口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在物流贸易板块的重要企业,有完善的全球销售网络,并与国外客商有着广泛的接触,在国内与百余家生产厂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境外与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良好的业务往来。
2、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建材国贸系成立于 2004年8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4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为张劲松;注册资本为30,095.6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上述《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3月26日止)。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木材、纸张、土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谷物、豆类、薯类;装饰设计;家居设计;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2016年末资产总额36.94亿元,负债30.14亿元,全年营业收入69.35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16年未经审定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建材贸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建材贸易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建材贸易由中建材进出口控股成立(目前已转让至中建材国际物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物流贸易板块的重要企业。
3、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成立于1989年10月;目前住所为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195号;法定代表人为任桂芳;注册资本为26,130.7534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叶片、压力管道、玻璃钢及其它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检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与工程相关的商品进出口业务。2016年末资产总额50.85亿元,负债22.00亿元,全年营业收入23.87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16年未经审定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复连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复连众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复连众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叶片、玻璃钢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复合材料业务板块的重要企业,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4、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振石集团系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路;法定代表人为张毓强;注册资本为1.9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的制造、销售,矿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2016年末资产总额143.61亿元,负债合计88.8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4.55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16年未经审定的合并口径数据)
振石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石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振石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特种钢材制造、红土镍矿资源开发、物流运输、房地产开发、酒店旅游、风能基材、复合材料及制品、医院等。2016年,振石集团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490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426位。其核心业务位列同行业和地区前列,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振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振石永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永昌”)预计在2017年度从公司购买玻纤产品、包装材料;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预计在2017年度将向巨石集团销售原材料矿石;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石物流”)及其下属公司、上海天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石国际”)、美国Maquis物流公司预计在2017年度将为巨石集团提供运输服务;桐乡华锐自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预计在2017年度将为巨石集团提供技术和部分设备采购服务;振石集团、桐乡华锐预计在2017年度将向巨石集团支付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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