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联合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施伟先生和邓毅先生负责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长江保荐《关于更换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邓毅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长江保荐现委派乔端先生接替其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江保荐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施伟先生和乔端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附件:乔端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简 历
乔端先生,保荐代表人、律师资格,获清华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国巴黎政治学院金融与企业战略硕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完成了长江证券2017年次级债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2012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湖北省国资委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三环股份之收购方财务顾问、葛洲坝2016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东贝B股要约收购财务顾问等项目。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9: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星期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宾馆国际会议中心(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尤习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5人,代表股份2,483,039,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056%,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33人,代表股份1,452,226,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63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7人,代表股份692,203,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1,790,835,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7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2、发行规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4、债券期限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5、债券利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7、转股期限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1、赎回条款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2、回售条款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8、担保事项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19、募集资金存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19%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48,000(四万八千)股
占0.0033%
弃权:13,700(一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09%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六)《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八)《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83,039,759(二十四亿八千三百零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2,482,978,059(二十四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99.9975%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25%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52,226,252(十四亿五千二百二十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二)股,意见如下:
同意:1,452,164,552(十四亿五千二百一十六万四千五百五十二)股
占99.9958%
反对:61,700(六万一千七百)股
占0.0042%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上议案均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贺伟平、章健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计票、见证人员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致: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受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17年3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股东大会通知。前述通知及公告中载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人等。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下午3:00。
2017年3月20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武汉市东湖宾馆国际会议中心(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2号)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提供的资料,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5名,代表股份2,483,039,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056%。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通知所列明的计票规则并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2、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发行规模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4)债券期限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5)债券利率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7)转股期限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1)赎回条款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2)回售条款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8)担保事项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19)募集资金存管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2,482,978,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股数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郭 斌
经办律师:贺伟平
章 健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