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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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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0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3月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3月17日以现场参与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具体为:曾华、郭義祥、欧阳辉、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邓峰、王卓、杨立炜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外报送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

公司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相关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陈清州先生所作的《关于公司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6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欧阳辉先生、孔祥云先生、陈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公司总资产6,808,136,975.66元,同比增长47.88%;股东权益合计4,754,931,387.32元,同比增长107.9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5,503,330.27元,同比增长3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828,371.83元,同比增长58.71%。

《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1,828,371.83元,其中,母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312,686,924.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268,692.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8,537,715.33元,减去2016年度分配2015年度现金股利50,712,140.5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8,385,254.22元。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行权数量为18,922,750份,行权周期为2016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4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40,027,047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行权11,766,090股,尚有7,156,660份未行权。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前尚未行权部分全部行权,则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47,337,007股。

考虑上述未行权部分对总股本的影响,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不超过1,747,337,007股为基数(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人民币(含税)。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1,156,795.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57,228,458.9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预案》(公告编号:2017-03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陈清州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等9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和融资资源,支撑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及融资的需求,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提供不超过23.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7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壹亿伍仟万美元,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2日。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03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7年3月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3月17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相关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总资产6,808,136,975.66元,同比增长47.88%;股东权益合计4,754,931,387.32元,同比增长107.9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5,503,330.27元,同比增长3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828,371.83元,同比增长58.71%。

《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1,828,371.83元,其中,母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312,686,924.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268,692.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8,537,715.33元,减去2016年度分配2015年度现金股利50,712,140.5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8,385,254.22元。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可行权数量为18,922,750份,行权周期为2016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4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40,027,047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行权11,766,090股,尚有7,156,660份未行权。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前尚未行权部分全部行权,则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47,337,007股。

考虑上述未行权部分对总股本的影响,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不超过1,747,337,007股为基数(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人民币(含税)。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1,156,795.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57,228,458.9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03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2,65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1.1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8月1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42000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的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发行费用189.61万元。

(2)2016年度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4,499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9,483.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广东南粤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东门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南支行、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分别设立了910201230900001140(账号)、44250100000800000704(账号)、443899991010004715018(账号)、2020000100000173560(账号)、698031658(账号)、698032265(账号)、755900922110966(账号)、744567660348(账号)、2132221626266000001(账号)九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交通银行东门支行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及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民生银行深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分别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及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

单位:万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公司2016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二)本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6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03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2017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非独立董事: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蒋叶林先生、张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中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张钜先生作为公司高管领取高管薪酬;蒋叶林先生在公司任系统产品线总经理,领取薪酬155万元/年。

独立董事:欧阳辉先生、孔祥云先生、陈智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0.56万元/年。

二、2017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

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和职工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基建投资管理部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56.4万元/年。

监事:王卓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市场部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41.4万元/年。

监事:杨立炜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46.4万元/年。

三、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年薪人民币40万元;

副总经理;曾华先生,年薪人民币125万元;

副总经理:武美先生,年薪人民币150万元;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钜先生,年薪人民币125万元;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以上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3、本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03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结,并对201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一、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2、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4、需回避表决的董事:陈清州。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9号大华写字楼B楼二层A-39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注册资本30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首层海印电器总汇B129、130档,法定代表人为蔡玉云。

经营范围:零售: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电子器件、五金、塑料制品、无线电对讲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兄长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30万元,住所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中段西侧聚鑫商业广场住宅C-1207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长泰。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外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218号2幢3401室,法定代表人为蔡玉云。

经营范围:通讯器材,通讯配件,无线电对讲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股东、董监高与我公司董监高无近亲属关系,且公司与其交易定价原则均为与非关联方经销商交易定价原则一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关于关联方的认定。但因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玉云与公司关联方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故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秉承信息充分公开透明的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列入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五)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苑大厦西座1304,法定代表人为翁支前。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及其配件的购销及上门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股东、董监高与我公司董监高无近亲属关系,且公司与其交易定价原则均为与非关联方经销商交易定价原则一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关于关联方的认定。但因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翁支前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是远亲,故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秉承信息充分公开透明的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交易列入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六)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奉公路2013号3幢4007室,法定代表人为吴铃铃。

经营范围:从事通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转让,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弱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七)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2号蓝天科技综合楼B1-F5中发天交电子市场F4319,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照相器材;办公设备维修;日用品修理;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八)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1号1栋2单元21层2108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奇亮。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产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安装;通信工程施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九)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南侧8099号东海城市广场2楼202,法定代表人为姚银苗。

经营范围:工艺礼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关联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之弟弟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与该关联方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商品。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经销商,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其他经销商一致。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公司商品对讲机终端、车台、中转台及相关零配件等,其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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