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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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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1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中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最终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以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兴业矿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矿业: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修改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矿业: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调整:井巷工程资产的使用期限与公司可采资源储量密切相关,从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方面考虑,对井巷工程资产采用产量法也更恰当合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是合理的,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矿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4月5日下午14:30在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1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中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最终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章节。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以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兴业矿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调整:井巷工程资产的使用期限与公司可采资源储量密切相关,从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方面考虑,对井巷工程资产采用产量法也更恰当合理。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矿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1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随着银漫矿业、白旗乾金达等矿山的置入,公司主要矿产品品种增加了白银等稀贵金属,为拓展融资及销售渠道,公司拟开展白银、黄金等贵金属租赁业务,经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相关规定,公司营业执照拟增加“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的经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经营范围: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

经营范围: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中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最终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1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分管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除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外,其仍旧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之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张斌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雅楠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姜雅楠女士简历

姜雅楠,女,满族,1989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2012年6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7月入职公司证券部,先后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等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12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姜雅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姜雅楠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真号码:0476-8833383

办公邮箱:jyn_xyky@sina.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1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井巷工程资产的使用期限与公司可采资源储量密切相关,从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方面考虑,对井巷工程资产采用产量法也更恰当合理。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井巷工程资产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直线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井巷工程资产折旧方法为产量法,预计净残值为零。其他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

4、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是合理的,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实际矿石开采量,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但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隋景祥、丁春泽和杨兵审阅了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1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4月5日9:30—11:30 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因为交易日)2017年3月27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2017年3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兴业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4月1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雅楠 尚佳楠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邮 编:024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2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关于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兴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556,075,3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29.76%,其中已质押股份512,800,086股,占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92.2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44%。

3、股东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股东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