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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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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4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0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0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封装胶膜和背板是太阳能电池组件关键封装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寿命。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亿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生产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公司EVA胶膜产能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紧紧抓住2016年度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快速增长的契机,全年共计销售EVA胶膜4.67亿平米,折算装机容量约35GW,创历史新高;背板产品方面,受国外大客户申请破产的影响,上半年背板销售略有下降,下半年公司加大国内客户的推广力度,完成国内超大组件客户的背板导入过程,全年共计销售背板1976.86万平米,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EVA树脂。EVA树脂为石油的衍生品,公司主要和国内外大型石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进口方式采购,其他生产原辅材料主要直接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采购,少量通过经销商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对常规产品进行少量的备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以自有品牌向下游企业客户(主要是国内光伏组件厂商,部分为国外客户或其代理商)直接销售。每年公司和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等,具体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发货和结算。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隶属于光伏行业的封装材料领域,是全球光伏封装材料EVA胶膜的龙头企业。EVA胶膜和背板的销售情况和光伏行业的新增装机容量紧密相关。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2016年以前获批的光伏项目如果能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投运,则仍能享受补贴下调前的电价,这促成了国内上半年光伏电站的“抢装”热潮(业内称之为“630政策”)。在上述政策的刺激和影响下,2016年度第一、第二季度为行业旺季。抢装潮结束后,第三季度行业整体自然回落,组件价格大幅下滑,系统成本的下降刺激了第四季度安装量的增加。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6年光伏发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GW,累计装机容量77.42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

光伏行业在经历2014~2016连续三年持续快速增长之后,预计2017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增速将放缓,光伏行业将进入平稳周期。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2016年版)》的预测,2017年的国内新增装机容量约为20~30GW。根据EnergyTrend预测,2017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约70.3GW,其中中国占比31%,美国占比18%,印度占比12%,日本占比10%。

随着补贴政策的持续下调,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将是光伏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关于光伏电价2020年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要求,全产业链将继续深化技术创新,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成本,能够让真正的优质企业有合理的盈利空间,同时也能够淘汰劣质企业,促进光伏全产业链健康发展。

未来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继续巩固公司光伏封装材料龙头地位,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加快推广胶膜新产品,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说明:

1、本期二季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请开具700万美元付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5,211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证金质押担保),二季度数据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定期报告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本期三季度公司与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三季度数据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定期报告列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本期一季度末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信用期外应收账款按9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定期报告信用期外应收账款按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一方面继续快速发展光伏封装材料主业,另一方面公司稳步推进新材料感光干膜、FCCL和铝塑复合膜等项目的建设。2016年度,得益于全球光伏行业爆发式增长的势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16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77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43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60%。

欲了解公司详细经营情况,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苏州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山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等十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范围增加: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建华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