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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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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上述数据摘自被担保方单体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编号:临2017-011

债券代码:136198债券简称:16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7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等值于7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2、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

4、发行期限

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拟注册发行的各类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者公司股东大会就此作出新的决议之日起,以孰早为准。

二、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债券代码:136198 债券简称:16上药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经对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梳理,现拟对本公司关于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的承诺进行变更。

一、原承诺内容

根据本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公告的《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公司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集团”)在2010年完成的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的承诺如下:

上药集团同意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收购上海信谊万象药业公司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信谊万象职工持股会”)持有的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谊万象”)10.5%的股权,并承诺:若上述股权未来产生争议、纠纷,由上药集团负责解决;若因该等争议造成上海医药任何损失或致使上海医药支付额外成本,则该等损失、成本、费用等均由上药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二、承诺履行及变更情况

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 [201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解决上海医药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中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同时在操作过程中规避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环节,经与上药集团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协商和沟通,上海医药于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关于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承诺的议案》,同意将收购主体由上药集团变更为上海医药或其附属公司,变更后的承诺内容如下:

上海医药承诺在2016年底前完成收购信谊万象职工持股会持有的信谊万象10.5%的股权。上药集团则将继续承诺:若上述股权未来产生争议、纠纷,由上药集团负责解决;若因该等争议造成上海医药任何损失或致使上海医药支付额外成本,则该等损失、成本、费用等均由上药集团予以全额补偿(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17号)。

截至目前,上海医药已清理了部分信谊万象职工持股会持股:

上海医药下属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已收购信谊万象职工持股会持有的信谊万象3.11%的股权。截止目前,信谊万象职工持股会仍持有信谊万象7.39%股权,由于信谊万象职工持股会坚决不同意出让其余所持有股权,因此该项工作无法继续推进。

三、拟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2017年3月21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承诺的议案》,经本公司与各方积极协调配合,逐项分析、评估收购其余职工持股会持股的可能性,现拟将原承诺变更为:

上海医药不再承诺收购信谊万象职工持股会持有的信谊万象7.39%的股权,但上海医药仍将与各方继续保持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上药集团则将继续承诺:若上述股权未来产生争议、纠纷,由上药集团负责解决;若因该等争议造成上海医药任何损失或致使上海医药支付额外成本,则该等损失、成本、费用等均由上药集团予以全额补偿。

拟变更后的承诺内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职工股和职工持股会承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承诺变更事项情况属实、原因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编号:临2017-013

债券代码:136198 债券简称:16上药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季芸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其任期将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董麟琼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对其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3730908

传真:021-63289333

邮箱:pharm@sphchina.com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季芸,女,1985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自2012年9月起历任上海医药董事会办公室经理、高级经理。季芸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截止目前,季芸女士未持有公司A股或H股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接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