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根据预算,预计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03%,其中调味品收入同比增长4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60.44%。该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充分记录了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16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事项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为了深入研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2019年度分红回报规划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可转债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会议召开方式等见公司2017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千禾味业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7年公司监事薪酬及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为了深入研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2019年度分红回报规划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1、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
2、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0,000,000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
公司本次高送转议案经公司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6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提议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公司控股股东伍超群先生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承诺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时投赞成票。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1、2016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525,548.19元(经审计),提取10%法定公积金8,152,554.8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58,588,421.65元,2016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1,961,415.02元。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8元(含税),占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088,565.58元的30.05%。
2、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0,000,000股。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伍超群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的《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
(二)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理由
控股股东伍超群先生认为: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发布了《2016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0%到60%。同时,其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了解到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08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共计转增160,000,000股。
伍超群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时投赞成票,且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经过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近年来保持较快增长,盈利水平良好,适度分红后的留存收益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生产经营需要,本次现金分红有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和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此外,公司上市后账面累积的资本公积金余额较大,但股本和流通盘较小从而导致公司股票流动性较差,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回馈股东,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增强了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对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公司董事伍超群、伍学明、刘德华、伍建勇、何天奎均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承诺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本次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之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二)提议股东伍超群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刘德华、何天奎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刘德华减持不超过63,550股;何天奎减持不超过50,840股),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17年3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2个月限售期股(共计26,595,136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3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7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7,6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28,765,89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34,100.0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1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CDA1005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33,045.1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7.06万元 (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67.5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入4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3月15日,公司、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33,045.1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7.06万元 (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67.5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入41.17万元)。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见本公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17,560.23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经公司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低风险、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41.17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历次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市场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6日结项,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93.40万元用于年产10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1日全部结项,董事会同意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7.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千禾味业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千禾味业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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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可供本公司及本公司全部全资子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额度由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不设置其他抵/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将现金管理额度增加至4亿元,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4亿元自有资金。
2、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的期限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范围
本次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2、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形式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0日,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关于持股形式变动的告知函》,2017年3月7日,眉山市天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眉山天道”)、眉山市永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眉山永恒”)经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核准([眉工商东]登记内注核字[2017]第1076号、第1077号)正式解散。日前,原通过眉山天道、眉山永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伍学明、刘德华、何天奎,离任董事会秘书朱云霞,监事徐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非交易性过户。
眉山天道、眉山永恒解散且股份过户完成后,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伍学明、刘德华、何天奎,离任董事会秘书朱云霞,监事徐毅变更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数量不变。上述董事、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仍将严格遵守有关减持承诺,即“在本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任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同时,伍学明仍将严格遵守其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减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名称及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600.00万元(含35,6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禾味业”)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600.00万元(含35,6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超群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千禾味业(603027.SH)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债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出质人伍超群与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千禾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质押合同”):
1、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及法律关系
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公司本次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600.00万元(含35,600.00万元)的可转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代理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全体债券持有人为募集说明书项下的债权人及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项下质押权益的受益人,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质权人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行使相关质押权益。
股份质押担保合同所述的质权,是指在债务人不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支付本期可转债的利息或兑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时,债券持有人享有就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质押股票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不意味着其对本期可转债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承担任何担保或者赔偿责任。
2、质押数量
(1)初始质押数量
初始质押的千禾味业股票数量=(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160%)/首次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
(2)后续质押数量
①质押物市场价值下降,追加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20%,质权人代理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质押物,追加的资产限于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质押后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当期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追加质押的具体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追加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追加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
在出现上述须追加质押物情形时,出质人伍超群保证追加提供相应数量的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质押标的,以使质押资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
②质押物市场价值上升,解除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超过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200%,出质人有权请求对部分质押股票通过解除质押方式释放,但释放后的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当期尚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具体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解除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
出质人伍超群保证在股份质押合同签署后,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置其他质押权、优先权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未经质权人代理人书面同意,不得采取转让该质押股权或作出其他损害质权人权利的行为。
在股份质押合同签订后及本期可转债有效存续期间,如千禾味业进行权益分派(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出质人所持千禾味业的股份增加的,出质人应当同比例增加质押股票数量。
在股份质押合同签订后及本期可转债有效存续期间,如千禾味业实施现金分红的,上述质押股票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作为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出质人有权领取并自由支配。
(2)质押期间
质押期间为自股份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权登记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时点中的较早者:(1)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2)本次可转换债券本息全额付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下转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