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1版)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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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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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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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7-01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在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刚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对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及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按照《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能勤勉尽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4、针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担保的行为,也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关于公司内控建设,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控体系,基本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不断加以调整。在执行过程中,通过自我评价、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及时发现内控缺陷,并进行整改。
6、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相关事项有明确规定,规定了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来做,体现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7-01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六届八次监事会,并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截至公告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止累计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75,000.00万元,所有产品均是保本保收益型,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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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公告日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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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进行适度的无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7-01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1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6]43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6,487.3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487.35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779.39万元(含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6,605.00万元);(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900.00万元;(4)公司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75,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5,000.00万元。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266.7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0,568.0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06.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1,225.7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待转出的公司其他银行存款账户已支付的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151.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3800000406);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3344261030000072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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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余额中,含待转出的其他银行存款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已支付的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1,512,387.40元。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4,266.74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江淮汽车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淮汽车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
江淮汽车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淮汽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7年3月20日批准报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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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50,019.00万元(不含券商承销等费用),扣除为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发生的发行费用284.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49,734.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