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3月23日在本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三晖电气”,证券代码为“002857”。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80,00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20,00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3月21日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3月23日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久吾高科”,证券代码为“300631”。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4,14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16,10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3月21日
关于对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经查明,本所上市公司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凯城”)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截至2016年11月24日,国大集团持有嘉凯城股份174,207,200股,占嘉凯城总股本的9.65%,为嘉凯城持股5%以上股东。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国大集团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嘉凯城股份12,415,000股,其中有5,992,800股为非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占嘉凯城总股本的0.33%。国大集团未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对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非二级市场买入股份的行为进行预披露。
国大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3.1.8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3月21日
关于对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经查明,本所上市公司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长集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兴长集团持有岳阳兴长42,046,051股股份,占岳阳兴长总股本比例为16.27%。2016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兴长集团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405,465股,成交均价30.07元/股,成交金额12,192,848.30元,占岳阳兴长总股本的0.157%。兴长集团未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减持行为进行预披露。直至2016年8月15日,兴长集团才向岳阳兴长出具《关于计划减持岳阳兴长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8月16日披露了相关减持计划。
兴长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3月21日
关于支付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
等七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将于2017年4月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869”,证券简称为“广东1605”,是2016年4月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46元。
二、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870”,证券简称为“广东1606”,是2016年4月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7元。
三、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871”,证券简称为“广东1607”,是2016年4月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四、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872”,证券简称为“广东1608”,是2016年4月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15元。
五、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873”,证券简称为“广东16Z4”,是2016年4月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4元。
六、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874”,证券简称为“广东16Z5”,是2016年4月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8元。
七、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875”,证券简称为“广东16Z6”,是2016年4月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15元。
八、本所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5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九、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4月6日除息交易。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