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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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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7-02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2日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2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新昌县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7年3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郭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1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0,909,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853%,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8,671,4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0425%。(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37,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8%。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521股,反对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431股,反对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21%。。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42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33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05%。

3、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42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33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05%。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42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33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05%。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921股,反对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831股,反对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84%。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42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33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05%。

7、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42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33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05%。

8、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0,908,42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6,319,331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05%。

9、审议《关于收购杭州真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2,856,702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9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情况为:同意2,856,702股,反对5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90%。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