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7-01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的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35,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8%),协议转让给珠海巨擎秦风鲁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秦风鲁颂”)。

2、本次股份转让前,蓝帆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蓝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

本次股份转让后,蓝帆集团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蓝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2%,合计持有公司21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9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秦风鲁颂将持有公司3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协议转让审核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蓝帆集团通知,2017年3月22日,蓝帆集团与秦风鲁颂签署了《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巨擎秦风鲁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并参照大宗交易规定,蓝帆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8%),协议转让给秦风鲁颂,转让价款为400,050,000元,折合单价11.43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表:

二、转让双方介绍

1、转让方信息

2、受让方信息

秦风鲁颂的主要合伙人信息: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2日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蓝帆集团的股份,也不由蓝帆集团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蓝帆集团股权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蓝帆集团的股权。

承诺期限:2010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2日及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于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7月31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2013年7月31日至2014年1月31日)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3年7月31日至2014年1月31日。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4、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于2014年1月8日至1月20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7月19日)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7月19日。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于2015年2月17日获得了公司授予的65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承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限制性股票。

承诺期限:2015年2月17日至2018年2月16日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6、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于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1月13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1月13日)及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7月12日)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2日。

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综上,截止本公告日,除李振平先生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该项承诺)正在履行外,蓝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所作的其他相关承诺均得以严格履行且均已经履行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协议转让审核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等事项并及时予以披露。

3、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风鲁颂及其主要合伙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由蓝帆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由秦风鲁颂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5、本次股份转让可能存在因违约、审批通不过或不抗力等原因,导致转让不能完成的风险,转让双方也在《股份转让协议》中做了相关约定;如股份转让不能顺利完成,将由转让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蓝帆集团和秦风鲁颂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