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7-1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唐若民、林青辉、刘晓红、朱波、熊楚熊、王培、汪军民。公司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九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兴陇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本公司拟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陇信托”)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信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期限及权利义务以本公司与兴陇信托签署的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分期发放;
贷款期限: 24个月;
贷款利率:固定利率,7%/年;
贷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担保方式: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及其控制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的35%股权为该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以上贷款金额和条件以兴陇信托最后审批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