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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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3月27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ST新集”变更为“新集能源”,股票代码仍为“60191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33.47万元,处置新康医院资产收益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虽然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因素已消除,但公司煤炭、电力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市场、政策、经营等因素影响的风险仍然存在,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新集”变更为“新集能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1918”。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3月27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645号)。经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13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4条的规定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3月23日同意了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4日停牌一天,2017年3月27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33.47万元,处置新康医院资产收益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虽然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因素已消除,但公司煤炭、电力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市场、政策、经营等因素影响的风险仍然存在,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将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17年3月27日

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由“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在淮南市工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2017年3月15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新集能源”(详见2017年3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7年3月27日起由“*ST新集”变更为“新集能源”,公司证券代码“601918”不变。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新集 编号:2017-02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2017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4日停牌一天,将于2017年3月27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从“*ST新集”变更为“新集能源”,股票代码“601918”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