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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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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广州等地设立十二家分支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17号公告)要求以及公司经纪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淮南市、安徽省安庆市各设立1家分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福建省厦门市、福建省三明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扬中市、安徽省利辛县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新设分支机构的申请等相关手续和具体事宜。

新设4家分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具体经营范围以监管部门的核定为准。

新设8家证券营业部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承销与保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具体经营范围以监管部门的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开展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