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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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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1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收到本公司股东方怀月先生关于所持本公司股权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3月15日,方怀月先生将所持本公司3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 2020年3月13日。

2017年3月22日,方怀月先生将所持本公司33,8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 2020年3月20日。

2017年3月22日,方怀月先生将所持本公司37,6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 2020年3月20日。

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待购回期间,方怀月先生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

截至本公告日,方怀月先生共持有本公司101,694,915股,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3%,其中已质押101,69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