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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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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自治区道路货运无车
承运人试点企业”的公告

2017-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自治区道路货运无车

承运人试点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有关部署,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加快完善与新经济形态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运经营者)。为了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提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能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推荐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达的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新交运[2017] 8号)。经审查公司符合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条件,并已成功入选“自治区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

公司将借力“无车承运人”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全方位综合物流服务、品牌影响力等优势,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物流资源,不断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努力推动实现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

备查文件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新交运[2017]8号)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