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公告文件的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7-034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公告文件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公告文件内容披露有误,经过全面核对后,公司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的“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更正后: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分产品”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3、“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的“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更正前:
单位:股
■
更正后:
单位:股
■
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1、“二、 公司基本情况”中的“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更正后: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二、公司基本情况”中的“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更正前:
单位:股
■
更正后:
单位:股
■
3、“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三、相关公告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号)中的“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更正前: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情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情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议案名称错误,公司同步修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号)、《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2017-029号)相关公告中涉及到上述议案名称的相关内容。
更正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其他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本次补充更正对公司 201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没有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一: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6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日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16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作《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苗志国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请详见《2016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独立董事王斌康先生、王春华先生、苏茂先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认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 2016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自查表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海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及《关于深圳市爱迪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795,771.59元,2016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1,716,658.71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2017年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586,90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9,917,607.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411,799 ,051.59元转入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情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调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董事、监事的薪酬调整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6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珍迪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公司董事苏日明先生与苏永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故关联董事苏日明先生、苏永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向下游客户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7年向下游客户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十五、《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六、《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7年3月30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二: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6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董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 2016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16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该自查表内容客观准确,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呈现了公司2016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监事薪酬绩效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调整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6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珍迪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三: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正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 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 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况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二)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自查负责人员对纳入自查范围的每个事项进行了详实的检查,自查过程合法、公正,所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结论真实、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795,771.59元,2016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1,716,658.71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2017年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586,90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9,917,607.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411,799 ,051.59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董、监、高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中涉及的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湖南珍迪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一致认为公司与珍迪美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日常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湖南珍迪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向下游客户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优质下游客户提供金融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加强品牌建设推广,拓展产品经营销售,能有效促进公司发展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对下游客户的选择应严格把控,充分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和资信状况,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下游客户提供不超过3亿元融资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王春华、王斌康、苏茂先
2017年3月9日
附件四: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更正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 2017年3月8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斌康、王春华、苏茂先
2017年3月6日
附件五: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 3月29日-2017 年 3 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3月30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 15:00 至 2017年3月30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2楼公司多功能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日明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3月24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17 年3月24日(星期五)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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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分别详见 2017年 3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29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17 年3月29日 16:30。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爱迪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三楼 证券办,邮编:518020,信函请注明“爱迪尔2016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25798819
传真号码:0755-25631878
邮箱地址:zhu@idr.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新武、王优
联系电话:0755-25798819
传真号码:0755-25631878
邮箱地址:zhu@idr.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三楼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 分钟到达会场 。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0”,投票简称为“爱迪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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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3月29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3 月30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公司)授权先生(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5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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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7-035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1、2016年,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7.8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779.58万元。请结合公司的结算模式与收入确认模式,补充披露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如下: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是:
1、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相应增加各环节的储备,导致存货占用资金增加,报告期存货余额为54,456.32万元较上年增加19,019.27万元;
2、公司自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后,资本实力有所提高,经营策略有所调整,在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增长放缓的大体环境下,公司从注重高利润导向的经营策略转换为适当降低公司利率水平,利用上市公司优势占领市场的经营策略,同时加大存货储备,缩短加盟商提货周期,在既定的应收账款管理和信用标准体系下,适当放宽了客户账期,在销售时给予部分下游客户2-3月的账期,导致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增加,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为36,508.9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1.44万元。因此存在较大的经营性资产占用。
3、公司利用自身优势跟供应商争取更加宽松的信用政策,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但整体规模无法覆盖经营性资产占用。因此公司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差异实属正常现象。
2、报告期内,你公司成品钻产品毛利率为-2.12%,比上年同期下降8.84个百分点,而该产品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403.95%。请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结合行业环境、产品价格、成本等因素,补充披露公司上述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具体原因,说明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你公司后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2015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上海独资设立爱迪尔珠宝(上海)有限公司、在香港独资设立爱迪尔珠宝(香港)有限公司,其主要用于钻石原材料采购、收集市场信息等。子公司成立后有利于拓宽公司现有钻石原材料供应商渠道,选取优质供应商资源;将缩短信息流通的时间,降低资源、物流、信息流的传递和处理成本,更好的服务于现有加盟商并拓展加盟业务。爱迪尔珠宝(上海)有限公司、爱迪尔珠宝(香港)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开始开展成品钻采购业务。
在香港、上海子公司设立前,公司成品钻业务通过第三方代理报关进口成品钻,成品钻定价以入库成本为定价基准。爱迪尔珠宝(上海)有限公司、爱迪尔珠宝(香港)有限公司设立后,公司通过上述子公司采购钻石原材料,成品钻定价以入库成本扣除相应即征即退金额为定价基准。从商业逻辑考虑,公司成品钻业务实为盈利(加计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13%的税款共计3,557.10万元),但从会计处理角度上,该类业务为亏损主要系: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即:进口环节增值税征17%即退13%)。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条例,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与会计师沟通后确认将税收返还列入“营业外收入”核算,但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当期净利润。成品钻业务具体核算模式:上海钻石交所报关进口成品钻石以17%的含税价核算成本,销售的时候在扣除税收返还13%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利润进行定价,税收返还13%的部份列入到“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香港、上海子公司设立前后,成品钻业务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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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海子公司设立前后,成品钻业务模拟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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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海子公司设立效果明显,报告期内公司成品钻收入为39,348.2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3.95%,其中,经过香港子公司报关进口到上海子公司的成品钻金额为27,362.30万元,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13%的税款共计3,557.10万元,公司成品钻业务实为盈利。
3、你公司全年营业利润为4,143.27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利润为-1,261.19万元。请结合原材料、人工成本等补充披露第四季度营业利润亏损的原因。
回复:
承前所述,2016年四季度公司新设香港、上海子公司采购钻石原材料,成品钻定价以入库成本扣除相应即征即退金额为定价基准。从商业逻辑考虑,公司成品钻业务实为盈利(加计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13%的税款共计3,557.10万元),但从会计处理角度上,即征即退税收返还13%的税款共计3,557.10万元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此导致成品钻业务毛利率为-2.12%,从而拉低了公司整体营业利润。
关于公司成品钻毛利率为负详细参见本回复之问题2。
4、报告期内,你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珍迪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5,618.47万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92%。请对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上述交易是否已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交易背景
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在湖南长沙举行公司年度健康酒会,并于湖南珍迪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迪美”)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鉴于珍迪美公司力争在未来2年内成为能够服务于80余家湖南区域爱迪尔珠宝加盟店的珠宝企业,故协议约定未来2年珍迪美向公司采购成品钻及钻石镶嵌饰品合计件数不低于4万件,公司将优先满足其采购需求。
(二)关联关系介绍
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形式投资珍迪美,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9.091%。2016年4月20日珍迪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在正式投资后,委派公司董事苏永明先生担任其董事,对其的经营管理具有知情和参与权,但公司不能直接参与珍迪美管理。2016年10月27日,珍迪美变更注册资本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珍迪美7.08%的股权,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苏永明先生担任珍迪美公司董事一职。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2015年12月与珍迪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因该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以每次采购货品明细结算,且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故公司未对上述协议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珍迪美各股东为加强与爱迪尔的业务合作关系,一致提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永明先生担任珍迪美公司董事一职,导致其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需继续履行《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义务。截止2016年4月20日,其向公司采购货品共计634.25万元。鉴于2016年下半年,珍迪美业务发展迅速,已拓展经销商23个,其向公司采购金额增长迅猛,因此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珍迪美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本公司董事苏日明先生与苏永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故关联董事苏日明先生、苏永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年报中“担保情况”中披露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3,000万元,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4,000万元。请核实上述数据是否正确,如数据正确,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超出审批额度部分是否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江苏千年向南京银行珠江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各申请壹仟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千年翠钻向南京银行珠江支行申请壹仟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共计叁仟万元人民币,即为年报中“担保情况”中披露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3,000万元。
根据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002731612022050)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002731612022056),同意为江苏千年和千年翠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9日,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计入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
2015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浙江禧福珠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禧福珠宝向浦发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申请贰仟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3日。因公司履行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主要发生在2016年度,故将上述担保发生额2,000万元计入2016年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
故年报中“担保情况”中披露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3,000万元,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4,000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度实际发生额2,000万元,以及2015年度审批实际2016年度发生额2,000万元)。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