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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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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由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表决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2,178,686,723.32元,比上年增加了2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30,453,361.20元,比上年增加了17.54%;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8,702,921.15元,比上年增加了56.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789,841.61元,比上年增加了148.74%。

公司2016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表决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53,789,841.61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51,928,799.21元。报告期,公司虽然盈利,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为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2016年度不分红,不送配。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表决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表决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表决通过《关于计提2016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孙希民、孙宪法、周东、张东明、郭志春、于乐洪回避表决。

《关于计提2016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表决通过《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银行(含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政府财政部门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十五亿元,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三年期2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三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是与之前年度对其担保的延续,不计为累加额。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养殖、加工优良种禽、种蛋及鸡肉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和食品总资产为351,933,701.93元,总负债137,176,160.84元,净资产206,662,345.80元。资产负债率38.98%(以上数据为2016年度经审计数据)。

(二)单位名称: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沼气发电和生物天然气提纯、有机固态肥、有机水溶肥的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90%股权。通过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和生物资产总额为312,987,057.18元,负债总额为185,799,587.16元,股东权益总额为127,187,470.02元。资产负债率59.36%(以上数据为2016年度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民和食品和民和生物提供贷款担保,合计担保额度30,000万元。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三年期2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为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三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保证担保,以确保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为与之前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延续,不计为累加额。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其他披露事项

为配合公司整体融资计划,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50,000万元贷款担保,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0,000万元贷款担保,均用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事项由民和食品和民和生物各自股东会审批即可。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6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公司2016年度激励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5月25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2016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10%—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2016年度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取2016年度业绩激励基金2,678万元。

三、关于2016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四、本次年度激励基金方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分配的2016年度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报表中计提,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所提取的激励基金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证监会计字[2001]15 号)的相关规定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于税前列支。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达到了提取2016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经查阅2016年度的激励基金分配方案,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16年度激励基金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及孙希民先生作为孙宪法先生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由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报告后10日内实施。因违纪被公司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不予发放。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5:00 至2017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蓬莱市海港路2号蓬莱饭店

8、股权登记日

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和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民和股份证券部

4、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应将授权委托书于登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4

2、投票简称:民和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民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3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果对总议案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00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4、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5、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高小涛

3、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855999

4、联系地址: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民和股份证券部

5、邮政编码:265600

七、备查文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 股份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