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上接44版)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0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12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7年公司(及下属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2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但投资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投资计划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7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在120天以内,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银行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余额为人民币0元。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09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为此该财务资助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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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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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78,811,7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98%。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2.7996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58%;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50.400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42%。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2,513.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75,254.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679.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05.95万元(未经审计)。
2016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二)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成立。2009年7月更名为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永德;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90%;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0%。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卫生洁具的销售,房屋租赁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549.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469.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782.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8.64万元(未经审计)。
2016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2,3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财务资助方式为短期资金拆借,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代表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2017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及融资担保服务的协议书》。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2017年度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人民币15,000万元)。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方式为短期资金拆借,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甲方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除收取相应拆借利息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费用。财务资助服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单笔财务资助短期资金拆借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17年度累计总金额及最长拆借期限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最大数额及期限。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强本公司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减少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货币政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有效增强公司现金流。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故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未对本次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10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关联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而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为此该融资担保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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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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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78,811,7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98%。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2.7996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58%;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50.400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42%。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2,513.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75,254.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679.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05.95万元(未经审计)。
2016年度该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发生额人民币33,501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7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无需支付相关担保服务费用。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代表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及融资担保服务的协议书》。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2017年度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发生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人民币10亿元)。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甲方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甲方无需承担相应担保服务费用。本协议项下担保服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单笔担保不设最长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期限。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17年度累计总金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最大数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增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实际需要。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担保费用;故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未对本次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11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2018年度建设工程
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2018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2018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17-2018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建设工程业务承揽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合同价、市场价等相结合的定价原则进行,为此该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因涉及交易金额较大,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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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成立。2009年7月更名为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永德;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90%;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0%。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卫生洁具的销售,房屋租赁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549.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469.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782.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8.64万元(未经审计)。
2015、2016年度该公司承接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建设工程业务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2,863万元、14,167万元。
(二)、上海芳甸御龙湾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8%股权。
该公司于2012年6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64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上海盛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占股份总额的5%,上海英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占股份总额的5%,自然人朱玉喜出资6万元,占股份总额的2%。该公司主要从事酒店管理,健身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65.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99.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546.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25.03万元(未经审计)。
2015、2016年度该公司承租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137万元、1,079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公司于2004年9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研磨材料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66.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3.2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2.09万元(未经审计)。
2015、2016年度该公司承租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30万元、17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四)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78,811,7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98%。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2.7996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58%;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50.400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42%。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2,513.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75,254.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679.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05.95万元(未经审计)。
2015、2016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承租该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21万元、121万元,截止2016年末尚欠租金171.46万元。
(五)上海浦东纯味食品厂
本公司董事长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于1995年9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界龙村村民委员会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05.9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63.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0.8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3.05万元(未经审计)。
2015、2016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承租该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35万元、131万元,截止2016年末尚欠租金33.92万元。
(六)上海界龙真味加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8%股权。
该公司于2009年8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88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48%; 费屹立出资1,92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32%,费屹豪出资48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费钧德出资48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任端正出资24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4%。该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流通,烟草专卖零售,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27.9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977.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00.3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47万元(未经审计)。
2015、2016年度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承租该公司房屋租金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9万元、18万元,目前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期间每年委托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承包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建设工程总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期间每年向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期间每年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确认以上两项交易均以合同价、市场价等相结合的定价原则进行实施。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关于2017-2018年度建设工程业务的协议书》及《关于2017-2018年度房屋租赁业务的协议书》。
协议双方在《关于2017-2018年度建设工程业务的协议书》中约定:乙方(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承诺2017-2018年期间其每年承包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建设工程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2017、2018年度乙方每年承揽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建设工程业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市场价和协议价,市场价是指以市场价为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协议价是指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确切的市场参考价时,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贰年,即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乙方可在每年年度承包总额内承接甲方相应建设工程业务。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17、2018年度每年的业务发生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年度承包总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协议双方在《关于2017-2018年度房屋租赁业务的协议书》中约定: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承诺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期间其每年向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乙方承诺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时间为2年)期间其每年向甲方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市场价和协议价,市场价是指以市场价为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协议价是指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确切的市场参考价时,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贰年,即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可在年度租金总额范围内出租相关房屋。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17、2018年度每年的业务发生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年度租金总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建设工程业务
公司关联方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建设工程业务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公司,公司通过对外公开招投标途径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业务,且双方长期合作,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房屋租赁业务
由于关联方所处地理位置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及仓储服务具有优越性,因此为了有利于公司正常、持续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房屋租赁业务不可避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12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100万元投资成立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万元,持有该公司20%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3万元,持有该公司43%股权;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7万元,持有该公司37%股权。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发展以文化创意园区开发运营为主的文化创意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增加公司新业务范围,进一步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公司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投资成立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万元,持有该公司20%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3万元,持有该公司43%股权;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7万元,持有该公司37%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注册在上海浦东的投资管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以文化创意园区开发运营为主,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由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目前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权,因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78,811,7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98%。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2.7996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58%;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50.400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42%。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2,513.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75,254.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5,679.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05.95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投资成立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万元,持有该公司20%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3万元,持有该公司43%股权;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7万元,持有该公司37%股权。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为以文化创意园区开发运营为主的文化创意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该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进行委派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委派。
该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43万元 43%
上海链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万元 3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万元 20%
合计 100万元 100%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注册资本各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以出资比例持有相同比例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出资时间为2017年至2025年,实际资金根据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申请后出资。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发展以文化创意园区开发运营为主的文化创意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增加公司新业务范围,进一步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各股东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持有相应股权,故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共同投资成立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共同投资成立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关于共同投资成立上海龙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以出资比例持有相同比例股权,为此该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13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新建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纸浆模塑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1.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不确定性风险、产品生产效率及质量不稳定风险等。本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国际国内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生态,发展“绿色经济”的大趋势,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包装产品的转型升级,公司拟在上海地区投资人民币1.5亿元新建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战略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建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建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地区投资人民币1.5亿元新建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路711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5楼;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137.6536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彩色印刷,特种印刷,电脑纸品,照相制版,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纸制品、塑料包装生产,文化用品、游戏产品研发、咨询、制作、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印刷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主要产品为彩印塑印、纸制品、PS版、印刷制版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40,428.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6,002.78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73,309.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098.34万元。
本项目由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具体运营实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新建的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纸浆模塑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二)投资主体: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由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运营实施,该拟设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拟注册于上海地区,租赁生产办公用房进行生产。出资方式及比例:以货币出资,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100%股权。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由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三)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纸浆模塑包装制品及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售后服务。
(四)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设备、厂房改造等投资9,000万元,流动资金6,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投资后三年达产,达产后年销售收入25,000万。
(五)经济评价
1、该项目定位于纸浆模塑制品的生产,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最终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5,000万元,能实现利润总额3,50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额计划在6-7年内全部收回。
2、该项目预计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08年;税后内部收益率16.30%。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与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书》,约定公司租赁该园区内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该协议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果本项目运营产出达到预期目标,则将为公司开拓出新包装产品业务,丰富公司产品方向。同时,本项目有成熟企业的技术支持,原料来源广泛、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投资达到预期收益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不确定性风险、产品生产效率及质量不稳定风险等。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及项目企业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减少价格波动对企业效益造成的影响,当原材料价格或供应发生变化时,及时与客户沟通,力争与客户达成一致,对产品价格进行同步调整;对大型品牌客户实行深耕细作,开拓产品链,利用公司的综合加工能力优势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对小型的或新开拓的客户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对他们产品的市场定位、消费群体进行分析,了解他们的市场占有率等,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监控,把风险控制到最小;利用公司对于包装生产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经验和措施,对于承接国际知名品牌客户业务流程和要求的熟悉,将该优势应用于本项目中,不断调整优化,把风险控制到最小。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14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彩印包装产品项目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汉川综合印刷包装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3.3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不确定性风险、包装形式及材料转变引发的风险等。本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包装印刷生产基地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战略布局,建设立足华中、辐射中部地区的包装印刷产业基地,公司拟在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上海界龙汉川包装印刷产业基地,投资人民币3.30亿元新建湖北汉川综合印刷包装建设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战略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彩印包装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彩印包装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人民币3.30亿元新建湖北汉川综合印刷包装建设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路711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5楼;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137.6536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彩色印刷,特种印刷,电脑纸品,照相制版,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纸制品、塑料包装生产,文化用品、游戏产品研发、咨询、制作、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印刷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主要产品为彩印塑印、纸制品、PS版、印刷制版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40,428.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6,002.78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73,309.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098.34万元。
本项目由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具体运营实施, 项目主办企业暂定名:界龙(湖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新建的纸浆模塑包装产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纸浆模塑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二)投资主体: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由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运营实施,拟注册于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内。
(三)投资类型与经营范围:本项目投资类型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经营范围为综合印刷包装。
(四)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3,000万元。其中:投资人民币2,200万元用于购买项目用地约150亩;投资人民币9,800万元用于建设10万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场所等设施;投资人民币18,000万元用于设备配置;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彩印包装产品1.28亿平米,达产后销售额将达到人民币4.50亿元。
(五)经济评价
1、该项目定位于生产民生产品的综合包装印刷,计划总投资33,000万元,最终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5,000万元,能实现利润总额3,00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额计划在10-11年内全部收回。
2、该项目预计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0年(不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8%,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果本项目运营产出达到预期目标,则将为公司包装彩色印刷业务板块实施异地产业布局开创成功的起点,有利于公司旗下印刷板块做大做强,提高印刷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投资达到预期收益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不确定性风险、包装形式及材料转变引发的风险等。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及项目企业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当原材料价格或供应发生变化时,及时与客户沟通,力争与客户达成一致,对产品价格进行同步调整。另外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造成的影响;对大型品牌客户实行深耕细作,开拓产品链,利用我们的综合加工能力优势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对小型的或新开拓的客户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对他们产品的市场定位、消费群体进行分析,了解他们的市场占有率等,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监控,把风险控制到最小;对于新型包装兴起及包装安全的要求,湖北汉川新建厂房完全按照国家绿色印刷企业认证的标准进行,满足食品、药品包装印刷的安全环保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界龙总部园六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6日
至2017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7-004)、第八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17-005)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前述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1、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前述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1、12项议案关联股东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3、登记地点:界龙总部园一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4、联系人:楼福良 樊正官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楼福良 樊正官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