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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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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1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宋晏女士、曹健先生、谢维信先生、张玉川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巍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沈卫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吴光胜先生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巍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王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辛广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辛广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王巍先生: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7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9年10至2012年6月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购业务负责人;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加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巍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辛广斌先生:男,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广东歌蒂诗服饰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长助理;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加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3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辛广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辛广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辛广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1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巍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巍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已于2015年 7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王巍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巍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

邮编:518100

电话: 0755-29663118

传真: 0755-29663108

邮箱: hxfz@huaxun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王巍先生: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7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9年10至2012年6月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购业务负责人;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加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巍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1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辛广斌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辛广斌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已于2013年6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辛广斌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

邮编:518100

电话: 0755-23101922

传真: 0755-29663108

邮箱: hxfz@huaxun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辛广斌先生:男,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广东歌蒂诗服饰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长助理;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加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3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辛广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辛广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辛广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1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函告,获悉华讯科技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讯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695,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华讯科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25,69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

二、备查文件

1、《关于长城新盛·华讯科技单一资金信托之股票质押合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4日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聘任王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王巍先生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过对王巍先生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王巍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我们同意聘任王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特此意见。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4日

独立董事:

宋晏女士、曹健先生、谢维信先生、张玉川先生

独立董事:

宋 晏 曹 健

谢维信 张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