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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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4,306,804.76 元。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该方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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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属于电力装备制造行业,以“共创价值、共享成功”为宗旨,致力于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重大技术装备及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清洁高效的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等大型发电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承包及服务等,主要业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清洁高效的100万千瓦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100万千瓦等级水轮发电机组、100万千瓦-175万千瓦等级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兆瓦级风电设备及大型环保设备等,构建了“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五电并举、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
本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设计、制造、销售先进的清洁高效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等大型发电成套设备,以及向全球电力运营商提供工程承包及服务等相关业务。 公司发电设备产量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茅,发电设备及其服务业务遍及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在发电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作为我国最大的发电设备研究开发制造基地和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优良的技术、知名的品牌和国际一流的制造能力,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国际能源供求格局深刻调整,新一轮能源技术变革方兴未艾。我国《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电力工业面临供应宽松常态化、电源结构清洁化、电力系统智能化、电力发展国际化、体制机制市场化等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确定了“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布局、安全发展,智能高效”的电力发展基本原则,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要求,重点突出了电源结构转型升级要求,主要体现在:
积极发展水电。以重要流域龙头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资源,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
大力发展新能源。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局光伏电站,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安全发展核电。加大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建设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
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推进分布式气电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国气电新增投产5000万千瓦,2020年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热电冷多联供1500万千瓦。
清洁有序发展煤电。严格控制煤电规划建设。“十三五”期间,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节能减排方面,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的经济指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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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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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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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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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32.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7.8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6.38%;实现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76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1.91%,较上年下降4.80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一直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随着近年来风电行业的发展,风电产品价格不断下降,尤其是质保期从2年陆续增加至3年或5年等,按照3%的比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已不足以支付风电项目质保期内发生的费用。经本公司2016年12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公司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对销售的风电整机按照销售收入的3%变更为6%计提质量保证费。
(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数
本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6年10-12月销售费用7,808.57万元,减少利润7,808.57万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东汽有限公司、东锅股份公司、东电有限公司、东方重机公司、武汉核设备公司、东方风电公司、印度公司和印尼公司等21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除东电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电机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动力设备公司)清算注销外,其余未发生变化。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变化” 及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7-01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董事黄伟授权委托董事朱元巢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董事长邹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年度财务报告经过会计师审计,各项数据真实、准确,采用了合适的会计政策并对各项损失做出了谨慎及合理的估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4,306,804.76 元,每股收益-0.76元。 由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亏损,并考虑未来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建议如下:本年不实施现金分红;本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巴西子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推进巴西市场开拓,公司拟设立巴西子公司,拟由原计划股份公司控股变更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控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为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对职能管理部门的设置与职责进行了调整及优化。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3-24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7-01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利民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经营,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6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管理办法》;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决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监事会主席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