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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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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30版)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1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7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汪思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预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9,799,998.6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28,804,376.42元,减2016年4月20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净利润161,681,167.1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2,390,136.41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663,943,208.14元。

建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8,688,620股为基数,以净利润实施现金分红每10股派1.8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1,963,951.60元,剩余521,979,256.54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分红方式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41,963,951.6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265,142.49元的34.86%、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3,557,533,377.08元的3.99%。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预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1、关于昆药集团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7-023号《关于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建议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追加公司与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4号《关于追加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即汪思洋董事长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追加公司与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4号《关于追加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即汪思洋董事长、何勤董事、裴蓉董事、夏军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公司与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5号《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公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即汪思洋董事长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与股东单位关联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5号《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即汪思洋董事长、何勤董事、裴蓉董事、夏军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公司2016年融资额度的预案

根据整个集团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主要是原料采购、分红、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投资并购项目启动资金等),2017年度预计整个集团公司共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一至三年期银行融资授信额度为131,800万元(较2016年减少200万元),其中: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0万元、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合并)20,500万元、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合并)24,000万元、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合并)5,500万元、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4,000万元、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合并)12,800万元、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如有专项项目融资需求需另行提请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为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信用担保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6号《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继续为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银行授信业务最高担保额度2亿元,以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为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提供1.2亿元信用担保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6号《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继续为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银行授信业务最高担保额度1.2亿元,以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为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提供0.55亿元信用担保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6号《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继续为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银行授信业务最高担保额度5,500万元,以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为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提供0.4亿元信用担保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6号《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继续为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银行授信业务最高担保额度4,000万元,以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为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0.5亿元信用担保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7-026号《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为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一年期银行授信业务最高担保额度5,000万元,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资产核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2017年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50万元以内的资产核销事项,超出此授权范围的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5、关于委托美国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药物开发议案

美国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90%的研发公司,为推进项目研发,持续创新开拓,公司拟投资50万美元委托其开发降血脂RNA药物AKCEA-APO(a)-LRx的纳米配位聚合物(NCP)和新型载氧制剂NVX-208以及抗卒中研究项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6、关于投资湖北易凯长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3月25日临时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7、关于董事长2017年薪酬方案的预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建议汪思洋先生的年度基本薪酬为72万元,年度关键指标达成奖励60万元,执行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汪思洋董事长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8、关于昆药集团2017年总裁班子绩效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9、关于昆药集团2017年绩效责任书补充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0、关于昆药集团2017年公司财务总监绩效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1、关于张旭良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预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张旭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32、关于提名增补李小军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

因张旭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增补李小军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简历附后。增补聘任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个人简历:李小军,1973年2月生人,男,湖南祁东人,管理学(会计)博士,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第八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委员会专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杂志审稿专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问题、公司治理与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等方面的研究。2008年以来先后担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农村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昆明钢铁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挂职);拥有国有大型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工作经历,在公司治理、财务分析及诊断、企业投融资决策、公司并购重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有着较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主要社会兼职: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煤能源600792)独立董事、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天信息000948)独立董事,陆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城投)投资委员会委员、昆明中金股权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投资委员会委员。

33、关于聘任钟祥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聘任钟祥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个人简历:钟祥刚,1976年12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 自2002年12月起在公司历任办事处主任、地区经理、大区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营销服务平台负责人、总裁助理、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2016年1月至今任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34、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7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姚卫平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预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3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所

涉业绩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

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与控股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医药”)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昆药集团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北京华方科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方科泰”)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临2014-079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8号)的核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正式生效,公司实施了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的收购。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中,华方医药对华方科泰的业绩进行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华方医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华方医药向公司承诺:华方科泰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88.53万元、2,136.88万元和2,826.54万元。净利润指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两者孰低)的净利润。

二、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如果华方科泰在业绩承诺的任一年度未达到业绩目标,华方医药应在公司每年年度审计结束后30日内向乙方作出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金额=当年承诺的净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二、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事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7)160043号),2016年华方科泰实现净利润为2,425.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743.66万元,未能达到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136.88万元的业绩承诺,达成率为81.60%。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华方医药应对公司做出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 2,136.88万元-1,743.66万元=393.22万元

四、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及相关审议情况

因业绩承诺未完成,华方医药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出具了《关于转让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承诺函》,承诺现金补偿393.22万元,作为2016年度华方科泰业绩未达预期的业绩补偿款。

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事宜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审众环关于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关于转让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承诺函

3、东海证券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华方科泰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2016年度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公告》,2016年,公司旗下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中药”)、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浙江”,公司旗下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原名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对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大于上年公告的预估交易金额;公司及昆中药因开展线上学术推广,接受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上述交易的发生属为保证公司正常采购业务、销售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申请追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 追加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 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医药)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181号

法定代表人:何勤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研发和批发(凭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详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诊疗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消毒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医疗器械(限一类)的销售,健康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经营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洋科技)

法定代表人:王爝

注册资本:811.764706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1幢3层315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17,464,358股,占总股本的29.79%。

(2)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4.78%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26.71%,公司监事杨庆军先生也同时持有其2.05%的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3、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没有市场价参照的,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交易,属医药优势企业在渠道、品种上互补的合作关系,以及医药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推广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5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1)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住 所:湖北省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振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3 万元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片剂、颗粒剂、糖浆剂、贴膏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散剂(外用)、煎膏剂(膏滋)、搽剂、合剂、气雾剂、凝胶剂(含激素类)、贴剂、露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原料药(乳酸钙)(含中药提取车间)生产、销售。(上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集团)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 号

法定代表人:刘勤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39.86万元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糖浆剂、散剂、煎膏剂、酒剂、合剂的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饮料(固体饮料类)生产销售 ;日用品及化妆品的销售(有效期及范围与许可证一致);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经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3) 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医药)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181号

法定代表人:何勤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研发和批发(凭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详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诊疗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消毒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医疗器械(限一类)的销售,健康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经营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4)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洋科技)

法定代表人:王爝

注册资本:811.764706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1幢3层315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广州福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福高)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286号416(临时经营场所有效期至2017年8月29日)

法人代表:闵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西药批发;血液制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门窗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2、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 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17,464,358股,占总股本的29.79%;

(2) 健民集团(股票代码:60097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2.08%股权的上市公司;

(3)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为健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4) 医洋科技为公司持股14.78%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26.71%,公司监事杨庆军先生也同时持有其2.05%的股份。

(5)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广州福高药业有限公司为健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和销售商品及接受提供的服务,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3、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没有市场价参照的,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属医药商业流通业务,与健民集团、健民福高、华方医药等关联方的的合作是为了进行渠道、品种互补,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保证了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2、 本公司向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网络推广服务,为公司日常推广所必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销售、采购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