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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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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7-02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7年3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7-023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7-024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7-025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上述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7-02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7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7-023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其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决策的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7-02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2016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180.89万元,存货资产计提跌价准备5,248.00万元,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1,654.72万元。综上,2016年度共计计提各类专项减值准备25,083.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由于行业技术进步,公司部分硅片切片及配套设备技术落后,处于不可用或停用的状态,公司对该部分资产保留净残值后按净额计提减值准备8,180.8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公司对存货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受新能源发电弃风、弃光影响,公司已建成的部分BT电站存在减值迹象,综合目前各电站上网电量信息,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部分BT电站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48.00万元。

3、单项金额重大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对天津市瑞林异形铜排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变公司,公司持股55%)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津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疆物流)于2014年4-8月与天津瑞林异型铜排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林)签订买卖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津疆物流对天津瑞林应收款项余额16,639.79万元。鉴于天津瑞林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恶化,且尚有其他公司债务未偿还,存在不能完全收回全部应收款项的可能,上述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2016年度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3,327.96万元,加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3,327.96万元,此项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6,655.92万元,占该应收款项的40%。

(2)对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

2014年2月-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池能源)全资子公司新疆准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东矿业)与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焦化)签订了《合作协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准东矿业对华源焦化应收款项余额4,690.83万元。鉴于华源焦化生产经营情况恶化,存在不能收回全部应收款项的可能,上述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2016年度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2,341.91万元,加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348.92万元,此项应收款项共计计提坏账准备4,690.83万元,占该应收款项的100.00%。

(3)对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

2013年11月1日准东矿业与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新铸造)签订了《合作协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准东矿业对晋新铸造应收款项余额2,893.94万元。鉴于晋新铸造生产经营情况恶化,存在不能收回全部应收款项的可能,上述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2016年度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1,084.48万元,加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1,809.46万元,此项应收款项共计计提坏账准备2,893.94万元,占该应收款项的100.00%。

(4)对甘肃鑫中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

2014年准东矿业公司与甘肃鑫中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中天工贸公司)开展了煤炭、锌精粉、锌锭等贸易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准东矿业对鑫中天工贸公司应收款项余额4,845.97万元。鉴于鑫中天工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恶化,存在不能完全收回全部应收款项的可能,上述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2016年度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2,422.99万元,此项应收款项共计计提坏账准备2,422.99万元,占该应收款项的50.00%。

(5)对甘肃鑫中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

2014年准东矿业公司与甘肃鑫中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中天能源公司)开展了煤炭、锌锭贸易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准东矿业对鑫中天能源公司应收款项余额4,954.76万元。鉴于鑫中天能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恶化,存在不能完全收回全部应收款项的可能,上述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2016年度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2,477.38万元,此项应收款项共计计提坏账准备2,477.38万元,占该应收款项的50.00%。

综上,2016年公司对应收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11,654.72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计入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以上专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16年利润总额25,083.61万元。

公司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2016年度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其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决策的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7-02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新特能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本次注册及发行事宜已经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新特能源公司申请注册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在其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内采取一次注册、分次发行的方式发行。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4、主承销商:境内商业银行。

5、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有效期内新特能源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及其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该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主承销商、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授权新特能源公司董事长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审批程序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7-02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合理进行中长期债务资金搭配,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新特能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债)。本次注册发行事宜已经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新特能源公司申请注册20亿元永续债,在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内采取一次注册、分次发行的方式发行。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4、主承销商:境内商业银行。

5、发行期限: 5+N,即在债券发行5年后,发行人拥有赎回权,若不行使赎回权,则债券将继续存续。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补充流动资金。

7、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债事宜经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债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永续债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臵、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债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授权新特能源公司董事长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永续债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17- 02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 会议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郭俊香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张新、叶军、杜北伟、董景辰、胡本源、高峰、杨百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卜晓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郭俊香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娜娜、贺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