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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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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2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0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1选举高赫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2选举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3选举崔积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4选举崔积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5选举易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6选举吴卫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1选举刘长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2选举宋靖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3选举申嫦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管海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2选举陈云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6年度述职。

议案8和议案9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议案5、议案8和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8和议案9为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8将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子议案8.1和8.2。子议案8.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8.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8.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子议案8.2为选举独立董事,9.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议案9为选举监事,10.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8.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9,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请在对议案1至议案7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议案8和议案9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