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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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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06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未满一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06月23日生效。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164只开放式基金,并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资产总规模逾625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募基金规模逾3760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逾781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 基金业绩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年末,博时旗下共94只(份额分开计算)成立满一年的基金产品参与分类排名。其中排名在同类前1/2的产品共有60只(主动权益17只,债券16只,指数20只,货币3只,QDII基金4只),约64%;排名在前1/3的产品共有45只,约48%;排名前1/4的产品共有34只,约36%。博时旗下各类产品均有表现突出的产品位居行业前列。

黄金基金类,博时黄金ETF(D类)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19.10%,在同类8只排名第1。

固收方面,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里,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6.54%,在同类61只中排名第2;博时信用债纯债(A类),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4.23%,在同类中排名第4;中短期标准债券型基金,博时安盈债券(A类)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2.02%,在同类66只排名第1;普通债券型基金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A类)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2.31%,在同类排名前1/3;货币市场基金里,博时外服货币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3.03%,同类194只排名第6。

QDII基金,博时标普500ETF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18.34%,同类排名前1/4。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14.43%,同类排名第3。

2、 其他大事件

·2016年12月27日,2016金融新媒体峰会暨金V榜2016颁奖典礼在广州举行,博时基金荣获“最具传播力基金公司”奖项。

·2016年12月13日,由中国经营报主办的“2016 第十四届中国企业竞争力年会暨金融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博时基金荣获“2016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金融机构”奖项。

·2016年12月9日,在证券日报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博时基金荣膺中国证券市场“2016年度最全能公募基金龙鼎奖”。

·2016年12月8日,金融界网站主办的首届智能金融国际论坛暨第五届金融界“领航中国”年度盛典,博时基金荣获“2016年杰出品牌奖”。

·2016年12月6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公告,博时成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首批证券投资管理机构之一。

·2016年12月1日,由《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5-2016年度观察家金融峰会”在沪举办,博时基金再次独家蝉联“卓越固定收益投资团队奖”。

·2016年11月25日,由北大汇丰商学院、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联合主办的2016年(第二届)CFAC中国金融年会在深召开,博时基金再次蝉联“年度最佳基金公司大奖”。

·2016年11月23日,由新浪财经主办的“2016新浪全球资产管理论坛”在京举行,“2016中国(首届)波特菲勒奖综合评选”结果揭晓。博时基金荣获“2016最具互联网创新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过钧获评“2016最佳债券基金经理”、何凯获“2016最佳QDII基金经理”。本届波特菲勒奖博时基金共斩获三项大奖,成为获奖最多的公募基金公司之一。

·2016年11月17日,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2016年座谈会在上海举行,博时基金副总裁董良泓荣获“五年服务社保奖”,该奖项授予长期为社保服务且业绩优秀的投资管理人,本次仅授予5人,董良泓先生是自2015年之后再次蝉联该奖项。

·2016年9月7日,第二届结构性融资与资产证券化论坛暨2016年度资产证券化·介甫奖颁奖典礼上,“博时资本-平安银行橙鑫橙e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荣获“应收账款类最受投资者欢迎产品”和“最佳风控产品”两项大奖。

·2016年8月5日,由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016深港通论坛暨 ‘金帆奖’系列颁奖礼上,博时一举斩获2016年综合实力十强基金公司奖、2016年互联网突出表现奖、2016年ABS最具实力管理人奖(博时资本)三项大奖。

·2016年6月24日,由南方日报主办的一年一度 “金榕奖”南方金融大奖系列评选正式揭晓,博时基金董事长张光华荣膺 “2016南方金融领导力年度大奖”,博时基金基金经理魏桢荣获“2016南方金融年度投资理财师”称号。

·由中国基金报、香山财富论坛、深圳市政府金融办、国泰基金联合主办的“中国机构投资者峰会暨财富管理国际论坛”2016年5月13日在深举行。博时旗下博时信用债券获得“五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

·2016年5月10日,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2016中国基金业峰会暨第十三届“金基金”奖颁奖典礼在上海举办,博时基金荣获“2015年度金基金·债券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大奖。

·2016年4月15日,由中国基金报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评选揭晓,博时基金经理过钧先生获评三年期二级债基最佳基金经理、五年期二级债基最佳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7日,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揭晓,博时基金摘得了基金业的“奥斯卡”奖--“固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奖。

·2016年3月15日,由腾讯证券主办的《“挑战 机遇”315评选——投资者最认同的券商、基金领军人物》评选活动日前揭晓,博时基金董事长张光华先生获评“投资者最认同的公募基金领军人物”,网络票选高居第二位。

·2016年1月18日,大众证券报“2015中国基金风云榜”上,博时创业成长(050014)荣获2015“最受投资者喜爱基金”奖、博时安丰18个月定开债(160515)荣获2015“最佳固定收益型基金”奖。

·2016年1月15日,2016年金融理财创新与发展论坛暨第六届“金貔貅”奖颁奖在京举办,博时基金获评年度金牌品牌力、金牌创新力两项大奖;博时“存金宝”获年度金牌创新力金融产品奖。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及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投资的公平交易原则、流程,按照境内及境外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也通过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司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全年债券市场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年初由于信用风险和资金面收紧的因素,债券市场缓慢上行,进入二季度之后,资金面逐渐宽松,利率债尤其是超长债迎来了一波较大幅度的下行,超长债更是创出了年内的新低。但进入四季度之后,债券市场利率经历了短暂的下行之后大幅上升,从10月下旬以来,受央行货币政策边际收紧、全球债券市场大跌、银行委外赎回传闻和国债期货恐慌下跌影响,债券市场出现剧烈调整。从收益率上行幅度看,2016年全年1-3年债券上行超过30BP,5-10年金融债上行10BP,20-30年全年基本持平。从指数上来看,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1.48%,国债指数上涨2.35%,金融债指数上涨0.71%,企业债指数上涨2.46%。

2016年度,本基金保持短久期和中等杠杆操作,维持整体仓位不变。

今年以来各大类资产价格的波动,都体现出流动性驱动的特征,这一点在债市上尤为突出。本轮调整之前,过剩的流动性已将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压缩到了极致。而随着央行去金融杠杆政策的推进,市场流动性开始收缩,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又开始反弹,本轮债市调整,流动性驱动是主要因素,基本面方面并无趋势性变化。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998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98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0.5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明年,央行控杠杆仍然是一条重要的主线,在央行控杠杆的思路下,信用刚兑和流动性刚兑都在逐步打破,防风险将成为主基调。近一年来,央行将短端利率守在2.25%,导致大量套利资金涌入债市,银行委外和债市杠杆都迅速上升;但随着经济的企稳,央行去杠杆的估计也显著下降。随着央行对金融去杠杆的推动,流动性的刚兑被打破,短端利率开始出现显著上行。

但市场之前对央行控杠杆的决心有所低估,从近期的公开市场操作来看,我们不能低估央行去杠杆的决心。

长期来看,经济下行趋势难改,且处于高债务水平的债务周期内,债券市场利率有下行空间的,我们保持债券市场中长期牛市的观点不变,对于后市不应悲观。但短期机会仍需要耐心等待,从中短期的角度看,宏观政策现阶段的重点在于“抑制资产泡沫、防范金融风险”,结合汇率条件和金融高杠杆风险的判断,现阶段货币政策的基调立足于“稳健中性”而不是“稳健宽松”,流动性边际条件上维持紧平衡,强调“货币闸门”。在当前时点,债市依然具有配置价值,但需要扛过流动性冲击的影响。短期来看,流动性风险尚没有得到充分的释放,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依然存在显著的上行空间。唯有等待流动性风险得到充分释放,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得到显著修复,债市才会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

本组合遵循稳定防守的投资理念,投资思路上保持谨慎乐观,继续采用短久期操作策略,以降低波动性和获取稳健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手册的同时,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公司监察法律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旗下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监管部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2016年,我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修订和完善了《博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博时基金国债期货投资管理流程手册》、《博时基金国债期货风险管理流程手册》、《博时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交易部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博时ETF基金风险管理制度》、《博时基金反洗钱工作手册》、《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等制度和流程手册等制度。定期更新了各公募基金的《投资管理细则》,以制度形式明确了投资管理相关的内部流程及内部要求。不断完善“博时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博时投资决策支持系统”等管理平台,加强了公司的市场体系、投研体系和后台运作的风险监控工作。在新基金发行和老基金持续营销的过程中,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选择有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销售基金,并努力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在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98元,基金份额总额501,218,899.41份。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6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6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6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江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英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7.4 报表附注

7.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6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4.1.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1.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1.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即从本基金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1.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1.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1.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1.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1)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1.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1.12分部报告

无。

7.4.1.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3 税项

(1) 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4 关联方关系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5 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5.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5.2 关联方报酬

7.4.5.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5.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5.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5.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5.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5.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5.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7.4.5.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5.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6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6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6.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6.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6.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01,999,647.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6.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39,000,000.00元,于2017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质押式回购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金额。

7.4.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5,252,50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66,665,88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属于第一层次,本基金将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其公允价值应属于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8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申购含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23日;

(3)本基金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10,382,677.70元,折合210,382,677.7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64.27元,折合64.27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为人民币210,382,741.97元,折合210,382,741.97份基金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 4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