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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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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9版)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2014年度:

单位:万元

■■

④报告期各期存在施工项目中止或者暂停的情形

A、2016年度存在施工项目中止或者暂停一年以上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大连香洲田园城马戏表演场舞台机械项目2014年8月开工,后因甲方资金原因于2015年1月暂停施工,目前发行人正积极与甲方沟通,计划于2017年6月恢复施工。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2016年度按工程实际收款额确认累计收入,成本按累计实际发生额结转,2016年末该项目存货无余额,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风险。

B、2015年度存在施工项目中止或者暂停一年以上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准格尔旗大路新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2014年7月开始进场施工,后因前道工序土建工程未按时完成,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年7月恢复施工。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2015年度按工程实际收款额确认累计收入,成本按累计实际发生额结转,2015年末存货无余额,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风险。

C、2014年度不存在施工项目中止或者暂停一年以上的情形。

⑤存货变动与收入变动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各期存货的变动情况与收入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存货占收入比例=存货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注2:库存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增长比例分别为24.25%、20.50%和14.12%,对应期间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5.39%、8.59%和15.82%,除2016年存货增长比例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较为相近外,其他期间存货增长比例均大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造成存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上升,分别为23.95%、26.95%和29.02%,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新开工项目不断增加,部分建造合同本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尚未达到结算确认条件和未开工项目前期制作投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增加导致存货余额增加所致。

其中,2014年宜兴文化中心舞台项目、辽宁艺术中心舞台机械灯光音响项目、增城市文化会议中心项目、余姚金融中心外墙项目、河南新乡工人文化中心项目完工比例远大于结算确认比例,结合各项目的具体结算政策,以上项目尚未达到结算时点,导致存货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长幅度;浙江越剧舞台工程项目、慈溪大剧院项目、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工程项目、中央音乐学院舞台机械项目、青海艺高项目、诸暨剧院易地新建工程前期投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增加1,171.03万元,本期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导致存货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长幅度,扣除上述项目的影响,存货增长比例与收入增长比例基本一致。2015年漯河市西城区文化三馆项目已实际投入3,256.31万,尚未达到结算条件,导致存货期末余额3,256.31万元,扣除该项目因素影响,存货增长比例为10.97%,与收入增长比例基本一致。

⑥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原材料、库存产品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库存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A、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及外协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期末原材料结存一年以内占比88.52%,一年以上的原材料合计金额420.07万元,占比11.48%。经检查,一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为座椅看台设施的通用材料。

B、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定制化、非标准化产品,所采用工艺和技术参数等需要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及产品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因此,公司除常规产品储备一定存货外,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销售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期末库存产品一年以内占比94.00%,一年以上的库存产品合计金额167.51万元,占比6.00%。经检查,一年以上的库存产品主要为已签约但尚未开工项目而预备的座椅看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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