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2732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上市的建筑科研机构,公司秉承“科技创建新家园”的企业理念,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建设科技为核心,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和新工艺的研发、制造、推广和服务为一体,公司历经数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综合技术服务及外加剂新材料两大主营业务:

(1)综合技术服务

主要从事工程检测与建筑物寿命鉴定,绿色建筑与住宅产业化测评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及审查,消防检测,环保检测,工程技术优化与咨询,地质勘查与测绘等。目前旗下控股7家子公司,参股3家公司,产业群分布福建全省、北京、上海、重庆、海南、云南等。作为中国建设工程综合技术服务专家,公司下辖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建研建筑产业研究有限公司、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天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云南云检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是福建省资质最高、规模最大、技术水平领先,横跨建设、市政、公路、港口和铁路等多行业的工程检测鉴定机构;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及海南省天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均为当地资质最高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泉州市资质等级最高、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雄厚的一所综合性设计企业。

(2)外加剂新材料

主要从事外加剂新材料相关技术的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桥梁、隧道、水利、核电等工程建设领域,旗下控股10家子公司、1家分公司,产业群分布福建、重庆、贵州、河南、陕西、广东、浙江、湖南、江西、江苏等10省直辖市及海外(菲律宾),共建立14个产业化基地。作为中国前二强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与应用技术集成方案提供商,公司是同行业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企业,拥有聚羧酸合成、萘系合成、脂肪族合成、氨基合成等多种外加剂合成生产线,可提供50余种混凝土外加剂及相关产品。其中,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福建省规模最大、生产设施最先进、技术实力最强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与应用技术集成方案提供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致力于建筑科学研究与成果的转化,以“科技创建新家园”为理念,推动建设科技进步,以“立足主业,兼顾行业,探索前沿,蓄积创新,紧密横向,推动纵向”为科技工作方针,坚持“跨区域、跨领域”发展战略,2016年在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公司运用良好的资源底蕴,横向拓展业务区域,纵向深耕业务范围,通过对资源的不断梳理与整合,采取创新的商业模式,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构筑多元平台。

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13.85亿元,较上年同期13.45亿元,增长2.9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较上年同期2.02亿元,下降17.21%;

基本每股收益0.49元,较去年同期0.59元,下降16.95%。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6年,全国基础设施投资118,87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增速比1-11月份回落1.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102,581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9%,增速比1-11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在国内建筑行业相对低迷的环境下,公司紧抓市场发展契机,凭借领先的市场地位、多元的业务模式、卓越的创新能力,稳步推进综合技术服务及外加剂新材料两大主营业务的共同发展,确保公司的业绩水平持续领先于行业。在报告期内,两大主营业务及科研创新取得良好业绩:

一、公司主营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业务,稳步发展,伺机而动

报告期内,公司建研技术事业部延续“跨区域、跨领域”的战略方针,坚持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平台创新的经营思路,积极推动区域布局,深度挖掘业务盲点,不断促进业务的多维发展。

报告期内,建研技术事业部在确保传统检测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持续发挥探索创新的精神,积极拓展业务板块,挖掘公司在技术服务领域上的潜能,凭借强劲的综合实力,承揽天津周大福、海口万达广场等多个大型重点工程检测项目。轨道交通检测、工程竣工分户验收、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环境监测等新领域业务成绩斐然,业绩贡献比例不断提升。公司深耕综合技术服务横向与纵向业务,确保公司检测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公司的业绩稳定提供有利保障,推进由检测和设计,向消防、环保、工业、节能等业务的跨领域的外延式发展。

在国家“节能减排”、“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引导下,公司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发展势头强劲。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的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服务商、海西唯一绿色建筑科技创新平台依托机构,以出色的技术实力,推动建筑节能检测、能效测评、绿色建筑咨询认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业务持续发展,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建筑工业化研究所专注建筑工业化行业关键技术研究,报告期内完成多个国家级、省级标准立项及结题,为公司建筑工业化产业发展奠定科研基础,同时致力于建筑工业化第三方咨询服务,运用自身的科研实力,不断强化系统服务能力及市场竞争实力,为建筑工业化的科研成果转化蓄积能量。

报告期内,公司建研技术事业部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业务保持基本平稳发展态势,实现营业收入2.61亿元。其中,检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9亿元、净利润7380.23万元。

二、公司主营外加剂新材料业务,内外兼修,风险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延续上一年度的经营策略,以“稳业绩、控成本、降风险、扩渠道、求突破”为工作基调,不断推进外加剂业务的健康发展。

公司目前已设有14个外加剂新材料产业基地,分布于福建、重庆、贵州、河南、陕西、浙江、广东、湖南、江苏、江西等地,形成了涵盖长江与黄河流域在内的环状辐射带,实现对全国中心市场的功能辐射。在宏观经济增速下滑的背景下,“一带一路”、“轨道交通建设”等国家战略的进一步落实,为公司外加剂事业部的发展带来机遇和契机。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品牌优势,不断开拓业务渠道,持续提升外加剂新材料产品的质量与服务,以“主攻国内,开发海外,提升定位,专项专研”的国际化战略为目标,倾力于新领域项目,打造差异化定制服务,提升品牌知名度。公司高铁项目组厚积薄发,努力发挥自身优势,攻克多项技术难关,实现技术与营销一体化,取得济青高铁、金台铁路以及宁波穿山港等多个高铁项目,为公司在高铁项目领域的业务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在不断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海外业务,产品远销马来西亚、印尼、印度、俄罗斯、墨西哥、南非等国,菲律宾产业基地也已建成投产,具备在菲律宾市场开展业务的基本条件,这标志着科之杰“点石牌”外加剂新材料国际化进程的进一步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建研外加剂事业部(科之杰集团)外加剂新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10亿元、净利润5402.65万元。

三、公司秉承“科技创建新家园”的企业理念,确立了“立足主业,兼顾行业,探索前沿,蓄积创新,紧密横向,推动纵向”的科技工作方针,通过持续“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人才”提升公司科技核心竞争力。

公司围绕建设综合技术服务、外加剂新材料二大主营方向,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动向,在绿色建筑、新型建筑材料、高分子材料技术等一大批创新项目上,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创新和转化,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又产出了一批科研创新成果。

1、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高性能混凝土方向博士后,并获得建站第一笔补贴100万,目前该工作站已成为公司引进高端科研人才和开展前沿科技活动的重要平台。

2、公司名下2个企业技术中心、4个政府工程技术中心运行良好,其中2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顺利通过厦门市2016年度评估,目前已经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技术开发和科研转化平台。

3、新获批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获批认定1家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家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至此公司在报告期内拥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创新型企业、2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

4、新获授权专利47项,截止报告期末共获得122项专利授权。新申报8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新发表科技论文97篇。

5、完成政府科技项目评审和验收12项,主编完成部省标准7项,验收科研项目25项;新立项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国家标准化行业协会标准等政府项目8项。

6、新获得第八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先进集体、厦门市专利奖一等奖一项、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一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新增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的原因

随着商业承兑汇票的广泛应用,公司下游客户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虽然公司仅接受国内知名国企、央企及大型私企的商业承兑汇票,但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新增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蔡永太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8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3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王凤洲、刘洋、刘小龙、李智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8,492.57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8.3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705.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3,026.83万元,每股收益0.49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17)第350ZA0166号审计报告确认。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283,206.2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2,864,159.4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2,864,159.42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86,415.94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11,184,240.10元,扣除分配的2015年度现金股利34,273,2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69,488,783.58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42,7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34,273,200.00元,归属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35,215,583.58元将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与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相匹配,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2017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2016年年报摘要刊载于2017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了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实施,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合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本次会议第七项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所述的综合授信申请并由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及/或以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押担保等各银行所认可的方式。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下午3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3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民全先生主持,监事会其他成员林祥毅、邱发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8,492.57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8.3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705.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3,026.83万元,每股收益0.49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17)第350ZA0166号审计报告确认。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283,206.2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2,864,159.4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2,864,159.42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86,415.94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11,184,240.10元,扣除分配的2015年度现金股利34,273,2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69,488,783.58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42,7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34,273,200.00元,归属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35,215,583.58元将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2017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2016年年报摘要刊载于2017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并获得有效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因此,《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发展需要,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属信用授信。同时,经该银行同意,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担保。

2、控股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控股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属信用贷款。同时,经该银行同意,子公司可共同使用上述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5、控股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6、控股子公司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7、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8、控股子公司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9、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属信用额度。同时,经该银行同意,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10、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之各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1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之各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其中控股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12、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2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属信用贷款。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之各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13、控股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4、控股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5、控股子公司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6、控股子公司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7、控股子公司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8、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9、公司拟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西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之各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20、公司拟向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之各子公司均可申请使用。具体申请之子公司名称及金额以实际申请为准,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21、控股子公司浙江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1-21项授信额度具体以各家商业银行同意的为准,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均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22、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润小贷”)为了能够顺利获得银行融资,扩大业务,提高收益,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双润小贷在经批准的贷款额度内,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机构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双润小贷所有股东按各自所占股份比率按份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有双润小贷10%的股权,拟承担贷款金额10%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拟同意上述1-22项授信申请并由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及/或以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押担保等各银行所认可的方式。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产业区内垵中路169号;

3、法定代表人:麻秀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建筑科学研究;建筑技术开发与咨询;建筑工程技术服务;建筑工程设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0,205.02万元,负债总额为54,484.15 万元,净资产为55,720.87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 39,277.75万元,营业利润为2,746.89万元,净利润为 2,540.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开发区IM3-0506地块(汤洋工业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麻秀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混凝土(砂浆)添加剂、改性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凡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生产经营)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1,666.64万元,负债总额为5,835.93万元,净资产为25,830.7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5,363.67万元,营业利润为1,808.53万元,净利润为1,832.2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

3、法定代表人:黄小文;

4、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咨询,食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咨询。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混凝土添加剂;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315.42万元,负债总额为11,101.58万元,净资产为6,213.8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9,437.77万元,营业利润为181.37万元,净利润为176.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龙里县谷脚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麻秀星;

4、注册资本:1,800万元,实收资本:1,800万元;

5、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系列、内外墙保温材料系列、预拌沙浆系列、防水材料系列的生产和销售;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自然人曾宪才先生持有该公司3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6,295.38万元,负债总额为14,410.38万元,净资产为11,885.0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7,139.61万元,营业利润为948.56万元,净利润为1,100.4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 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新乡县七里营镇工业区远大路西段;

3、法定代表人:麻秀星;

4、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混凝土(砂浆)添加剂、改性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建筑材料、防水材料、化工助剂(除危险)销售;混凝土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428.07万元,负债总额为13,744.44万元,净资产为2,683.6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0,010.59万元,营业利润为-992.38万元,净利润为-676.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六)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蓝田县工业园区二期规划一路南段;

3、法定代表人:麻秀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混凝土(砂浆)添加剂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防水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科研开发。(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9%股权,自然人杨浩持有该公司21%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663.23万元,负债总额为5,903.57万元,净资产为4,759.6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846.01万元,营业利润为-256.66万元,净利润为-263.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七) 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和桂工业园A区和平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麻秀星;

4、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混凝土(砂浆)添加剂、改性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628.97万元,负债总额为3,052.71万元,净资产为1,576.2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743.75万元,营业利润为-23.36万元,净利润为-57.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八) 浙江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嘉善县天凝镇荆杨路9号

3、法定代表人:陈强全;

4、注册资本:1,750万元,实收资本:1,75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减水剂、泵送剂;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浙江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江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6,824.53万元,负债总额为17,954.32万元,净资产为8,870.2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0,248.04万元,营业利润为63.87万元,净利润为-54.5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九) 浙江百和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百和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女埠工业园B区

3、法定代表人:楼群卫;

4、注册资本: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

5、经营范围:高效减水剂生产、研发、销售;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浙江百和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江百和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957.63万元,负债总额为1,027.40万元,净资产为3,930.2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4,357.04万元,营业利润为668.10万元,净利润为505.9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十) 湖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城科技园(鹤岭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黄小文;

4、注册资本:1,050万元,实收资本:1,050万元;

5、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建材(不含硅酮胶)的加工销售;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湖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594.13万元,负债总额为1,142.41万元,净资产为1,451.7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861.07万元,营业利润为-72.40万元,净利润为-27.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十一) 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708;

3、法定代表人:陈铁铭;

4、注册资本:21,800万元,实收资本:21,800万元;

5、经营范围:在思明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6、股东构成:

7、与本公司关系: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6,084.26万元,负债总额为1,396.47万元,净资产为24,687.79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864.73万元,营业利润为3,176.49万元,净利润为2,398.5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为:

上述对外担保余额为17,850.60万元,占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17,661.09万元的8.20%。

若上述第1、4、9、10、11、12、19,20项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均转授权给子公司使用,则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和最大为175,000万元。公司及相应子公司向各银行拟申请的融资额度覆盖了之前尚未到期的额度,因此,上年末对外担保金额将包含在上述175,0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中。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 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75,000万元,公司向相应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大额度总额为175,000万元;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最终实际融资及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五、 董事会意见

1、本次审议的融资及对外担保除双润小贷外,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及担保,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经认真核查,2016年双润小贷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指标良好。本次为双润小贷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双润小贷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公司为双润小贷贷款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及双润小贷其他股东分别根据出资比例为双润小贷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此次为双润小贷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投资品种。

(二)决议有效期

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风险须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3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7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7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方便广大投资者与公司更好的沟通和交流。我公司将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蔡永太先生,独立董事王凤洲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叶斌先生,董事兼财务部部长刘静颖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